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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积众
众喙
众夫
散众
众变
众父
众和
梵众
众合
五众
国众
兆众
众葩
众念
众枉
《漢語大詞典》:积众(積衆)
谓不遗细小,积少成多。 宋 欧阳修 《祭先河而后海赋》:“ 河 必居首,取发源而肇兹;海不自大,由积众以成。”
《漢語大詞典》:众喙(衆喙)
群鸟的嘴。借指各种议论。 宋 刘克庄 《寄徐直翁侍郎》诗之二:“忆昨纷纷众喙鸣,怪君噤齘久无声。”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礼部二·四贤从祀:“上出严旨,斥 唐 ( 唐伯元 )偏见支词,挠毁盛典,於是众喙始息。” 朱自清 《航船中的文明》:“这一段批评大约十分巧妙,说出诸位‘批评家’所要说的,于是众喙都息,这便成了定论。”
分類:议论
《漢語大詞典》:众夫(衆夫)
众人;一般人。 汉 张衡 《同声歌》:“众夫所稀见,天老教 轩皇 。”后汉书·冯衍传下:“固众夫之所眩兮,孰能观於无形。” 唐 韩愈 《此日足可惜赠张籍》诗:“众夫指之笑,谓我知不明。”
《漢語大詞典》:散众(散衆)
众人;普通人群。《金瓶梅词话》第六六回:“卷棚内摆斋, 黄真人 前大桌面定胜, 吴道官 等稍加差小,其餘散众俱平头桌席。 黄真人 、 吴道官 皆衬缎尺头,四位披花,四疋丝紬,散众各布一疋。”红楼梦第三九回:“那些散众的,也有摸着的,也有摸不着的。”
《漢語大詞典》:众变(衆變)
(1).众多的变异。汉书·司马相如传下:“休烈液洽,符瑞众变,期应绍至,不特创见。” 颜师古 注:“言符瑞众多,应期相续而至,不独初创而见也。”《后汉书·苏竟传》:“图讖之占,众变之验,皆君所明。”
(2).多而有变化。 南朝 宋 鲍照 《舞鹤赋》:“众变繁姿,参差洊密。”
分類:众多变异
《漢語大詞典》:众父(衆父)
百姓之长。指国君。庄子·天地:“虽然,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 成玄英 疏:“父,君也。言 啮缺 高尚无为,不夷乎俗,虽其道可述,适可以为众人之父。”
分類:百姓国君
《漢語大詞典》:众和(衆和)
犹人和。后汉书·段熲传:“下察人事,众和师克。” 汉 桓宽 盐铁论·轻重:“含众和之气,产育庶物。”
分類:犹人
《國語辭典》:梵众(梵眾)  拼音:fàn zhòng
僧众。如:「庙中梵众齐唱佛曲。」
分類:僧徒
《漢語大詞典》:众合(衆合)
众合地狱的简称。佛教谓八大地狱之一。《顺正理论·辩缘起品》:“众多苦具,俱来逼身,合党相残,故名众合。”
《漢語大詞典》:五众(五衆)
(1).指司陡、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五官的属吏。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郑玄 注:“众,谓羣臣也。” 孔颖达 疏:“言用此上五官,使各守其所掌上之羣众也。”
(2).佛教语。出家的五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法苑珠林卷十六:“若出家五众已受得戒,但依修行,不復别受。”
(3).佛教语。“五藴”的旧译。《法华经·譬喻品》:“分别説诸法五众之生灭。” 吉藏 疏:“以五法和聚,义称五众;又一一阴法各众多,故云众也。” 南朝 梁武帝 《喻梦》诗:“甘寝随四坐,盖睡依五众。”
《漢語大詞典》:国众(國衆)
犹言本国民众。管子·七法:“贼盗伤国众……众伤,则百姓不安其居。” 宋 梅尧臣 《晚泊观斗鸡》诗:“徒然驱国众,曾靡救时难。”
《漢語大詞典》:兆众(兆衆)
犹兆民。 唐 高彦休 唐阙史·迎佛骨事:“天子御 安福楼 ,降万乘之尊,亲为设礼,兆众涕泪,感动左右。”
分類:兆民
《漢語大詞典》:众葩(衆葩)
百花。 三国 魏 嵇康 《琴赋》:“远而听之,若鸞凤和鸣戏云中;迫而察之,若众葩敷荣曜春风。”
分類:百花
《漢語大詞典》:众念(衆念)
万念;各种思虑感触。
分類:思虑感触
《漢語大詞典》:众枉(衆枉)
群小;许多邪曲小人。《楚辞·贾谊〈惜誓〉》:“俗流从而不止兮,众枉聚而矫直。” 王逸 注:“枉,邪也。”《淮南子·诠言训》:“故处众枉之中,不失其直。”汉书·刘向传:“君子独处守正,不挠众枉。” 颜师古 注:“不为众曲而自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