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上〈文苑列传上·王勃〉~5004~
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祖通,隋蜀郡司户书佐。大业末,弃官归,以著书讲学为业。依春秋体例,自获麟后,历秦、汉至于后魏,著纪年之书,谓之元经。又依孔子家语、扬雄法言例,为客主对答之说,号曰中说。皆为儒士所称。义宁元年卒,门人薛收等相与议谥曰文中子。二子:福畤、福郊。
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祖通,隋蜀郡司户书佐。大业末,弃官归,以著书讲学为业。依春秋体例,自获麟后,历秦、汉至于后魏,著纪年之书,谓之元经。又依孔子家语、扬雄法言例,为客主对答之说,号曰中说。皆为儒士所称。义宁元年卒,门人薛收等相与议谥曰文中子。二子:福畤、福郊。
《漢語大詞典》:逐兔
(1).追逐兔子。比喻争夺帝位。《后汉书·袁绍传》:“世称万人逐兔,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 李贤 注:“《慎子》曰:‘兔走於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不能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子思子》、《商君书》并载,其词略同。” 南朝 梁 何逊 《行经孙氏楼》诗:“逐兔争先捷,掎鹿竞因机。” 唐 刘知几 《史通·编次》:“盖逐兔争先,瞻乌靡定,羣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三国演义》第六十回:“ 益州 天府之国,非治乱之主不可居也。今 刘季玉 不能用贤,此业必属他人。今日自付与将军,不可错失。岂不闻‘逐兔先得’之説乎?将军领取,某当效死。”
(2).《史记·李斯列传》载: 李斯 将被腰斩于 咸阳 市时对其中子说:“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后以“逐兔”指闲居的安逸生活。《魏书·自序》:“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金 元好问 《饮酒》诗之三:“驱驴上 邯郸 ,逐兔出东门。”
(2).《史记·李斯列传》载: 李斯 将被腰斩于 咸阳 市时对其中子说:“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后以“逐兔”指闲居的安逸生活。《魏书·自序》:“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兔。” 金 元好问 《饮酒》诗之三:“驱驴上 邯郸 ,逐兔出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