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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孝廉  拼音:xiào lián
1.称科举时代的举人。《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后亦举孝廉,不仕而终。」
2.汉代选举官吏的科目。由各郡推举的人才。《汉书。卷六。武帝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晋。李密〈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
《漢語大詞典》:孝廉船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载: 晋 吴郡 人 张凭 举孝廉,自负其才,造访 丹阳 尹 刘惔 ,与诸贤清谈,言约旨远,一坐皆惊。 刘 延之上坐,留宿至晓。 张 还船,须臾, 刘 遣使觅 张孝廉 船,同侣惋愕。 刘 与 张凭 即同载诣抚军,曰:“下官今日为公得一太常博士。”抚军称善,即用 张 为太常博士。时人荣之。后遂以“孝廉船”为褒美才士之典。 唐 李白 《送王孝廉觐省》诗:“寧亲候海色,欲动孝廉船。” 唐 杜甫 《得广州张判官叔卿书使还以诗代意》:“云深驃骑幕,夜隔孝廉船。” 唐 温庭筠 《感旧陈情五十韵献淮南李仆射》:“抑扬中散曲,飘泊孝廉船。” 郁达夫 《留别沈涛青》诗:“醉来情易动,泣上孝廉船。”
《国语辞典》:举孝廉(举孝廉)  拼音:jǔ xiào lián
汉朝的一种取士制度。指地方官向朝廷推荐孝顺父母、清廉方正的人出来做官。《三国演义》第一回:「弘曾举孝廉,亦尝作吏,早丧。」
《國語辭典》:孝廉方正  拼音:xiào lián fāng zhèng
清代荐拔人才科目之一。由地方官特别推荐保举,送礼部考试后任用。孝廉为原有之科目,其与「贤良方正」中之「方正」结合而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