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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表里(表裡)  拼音:biǎo lǐ
1.内外。《淮南子。缪称》:「包裹宇宙而无表里,洞同覆载而无所碍。」《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中外若一,事无表里。」
2.事理意义的相辅相成。《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谷永》:「各有占应,相为表里。」《后汉书。卷六四。吴延史卢赵列传。卢植》:「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共相表里。」
3.送礼或赏赐的衣料。元。石君宝《秋胡戏妻》第二折:「如今将著羊酒表里取梅英去。」《水浒传》第四回:「赵员外取出银锭表里信香,向法座前礼拜了。」
《國語辭典》:补益(補益)  拼音:bǔ yì
助益。《汉书。卷七二。王贡两龚鲍传。贡禹》:「臣禹犬马之齿八十一,血气衰竭,耳目不聪明,非复能有补益,所谓素餐尸禄洿朝之臣也。」《红楼梦》第六一回:「五儿便将茯苓霜递与了小燕,又说这是茯苓霜,如何吃,如何补益,我得了些,送他的!转烦你递与他就是了。」
《國語辭典》:补衬(補襯)  拼音:bǔ chèn
缝补衣物或作衬里用的破旧碎布。《西游记》第四一回:「那包袱也无甚么值钱之物,左右是和尚的破偏衫,旧帽子,背进来拆洗做补衬。」《醒世姻缘传》第九二回:「当日实有这件破袄,是媳妇子赌气夹了来家,合陈师娘换下的一条破裤,都拆洗做补衬使了。」
分類:补充
《漢語大詞典》:以资
作为…的工具,作为…的方法。例如:以资鼓励。
补充(不足)例如:以资弥补。
《國語辭典》:相成  拼音:xiāng chéng
互相成全、补充。如:「似相反而实相成。」《礼记。乐记》:「小大相成,终始相生。」
《國語辭典》:而且  拼音:ér qiě
表示平列或更进一层的连词。《荀子。富国》:「则必有贪利纠譑之名,而且有空虚穷乏之实矣。」《文明小史》第一一回:「正待举行留靴大典,不提防旁边走出多少人,不问皂白,一拥而上,不但靴子留不成,而且傅知府的帽子,亦被众挤掉。」
《國語辭典》:补缀(補綴)  拼音:bǔ zhuì
修补裂缝。《后汉书。卷七九。儒林传。序》:「采求阙文,补缀漏逸。」《三国演义》第三七回:「将军欲使孔明斡旋天地,补缀乾坤,恐不易为,徒费心力耳。」
《漢語大詞典》:修完
(1).整修使完好。 宋 苏轼 《乞子珪师号状》:“﹝ 沈公 井﹞修完既毕,岁适大旱,民足於水,为利甚溥。” 清 叶廷琯 《吹网录·三河县辽碑》:“又南开通逵有桥若干,閒至夏,河路暴涨,西泛东泝,怒涛断岸,多致摧坏,板木散失,及秋修完。”
(2).谓整顿补充使完备。后汉书·袁绍传:“至乃愚佻短虑,轻进易退,伤夷折衄,数丧师徒。幕府輒復分兵命鋭,修完补辑。”参见“ 脩完 ”。
《漢語大詞典》:脩完
修缮完备。左传·昭公五年:“敝邑虽羸,若早脩完,其可以息师。”
分類:修缮完备
《漢語大詞典》:借补(借補)
(1).用补充缺额的名义授予某种官职。宋史·选举志四:“借补繁多,官资泛滥。” 宋 岳飞 《乞以明堂恩补张所男宗本奏》:“臣自白身,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
(2).指候补官员因本职额满,暂以高品之官衔补低品之缺。清史稿·选举志五:“各省投标候补者,提、镇多至数十,副、参以下数百,本职补官,终身无望,於是定借补之法。提、镇准借补副、参、游缺,副、参、游准借补都、守缺,都、守准借补千、把总缺。”
《漢語大詞典》:补填(補填)
补充空缺。旧唐书·李德裕传:“每年支用,犹欠十三万贯不足,常须是事节俭,百计补填,经费之中,未免悬欠。” 宋 苏辙 《论吏额不便二事札子》:“竢将来吏人年满转出,或死亡事故,更不补填,及额而止。”
分類:补充空缺
《國語辭典》:补足(補足)  拼音:bǔ zú
增补,使达足数。如:「补足金额」。
《國語辭典》:补缺(補缺)  拼音:bǔ quē
1.填补缺额。《史记。卷四三。赵世家》:「愿得补黑衣之缺以卫王官,昧死以闻。」
2.弥补缺漏。《汉书。卷九六。西域传下。渠犁传》:「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脩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國語辭典》:修补(修補)  拼音:xiū bǔ
修理与补充。《后汉书。卷三五。张纯等传。论曰》:「且乐非夔、襄,而新音代起,律谢皋、苏,而制令亟易,修补旧文,独何猜焉?」《儒林外史》第二五回:「我看老爹像个斯文人,因甚做这修补乐器的事?」
《国语辞典》:子法  拼音:zǐ fǎ
凡由母法中引申而出,或补充母法的法规。其形式不一,可定名为法、律、条例或通则。子法所规定的事项不可超越母法,更不可违反母法精神。
《漢語大詞典》:补注(補註)
亦作“ 补註 ”。
(1).古书注释体式之一。对原有注释加以补充或驳正。 唐 刘知几 史通·补注:“而 刘昭 採其所捐,以为补注,言尽非要,事皆不急……多见其无识也。” 宋 朱熹 《〈楚辞集注〉序》:“及 隋 唐 间,为训解者尚五六家……今亦漫不復存,无以考其説之得失。而独 东京 王逸 《章句》与近世 洪兴祖 《补注》并行於世。”《四库全书总目·楚辞·楚辞补注》:“ 兴祖 是编,列 逸 註於前,而一一疏通证明补註於后,於 逸 註多所阐发。”
(2).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注释。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新版引言》:“在这一次的改排中,我也尽可能地进行了删改;有因变动太大,不便删改的地方,则加上了补注,以免再度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