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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夏税
(1).田赋名称。 唐 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旧唐书·代宗纪:“﹝ 大历 五年﹞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五升,下田三升。”
(2). 建中 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宋 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 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两税法征税。 明 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 清 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漢語大詞典》:两税(兩税)
(1).夏税和秋税的合称。 唐德宗 时 杨炎 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 唐 赵元一 奉天录卷二:“京城减收两税之半。”新唐书·崔造传:“ 造 久在 江左 ,疾钱穀诸使罔上,或干没自私,乃建言:‘天下两税,请委本道观察使、刺使选官部送京师。’”
(2).见“ 两税法 ”。
《國語辭典》:两税法(兩稅法)  拼音:liǎng shuì fǎ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漢語大詞典》:折纳(折納)
唐 时实行两税法,称按钱折价交纳粟帛为折纳。 宋 时亦称以产业偿还官欠。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二、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
《漢語大詞典》:两税户(兩税户)
依两税法纳税的人家。《旧唐书·武宗纪》:“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餘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