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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无名揭帖(無名揭帖)
指不具名的揭人隐私的字条。 瞿秋白 《赤都心史》三一:“新领事 沈崇勋 ,一到任就有人粘无名揭帖骂他。”
《国语辞典》:乱嚼舌头(乱嚼舌头)  拼音:luàn jiáo shé tou
随意说长道短,或揭人隐私,搬弄是非。如:「爱管閒事的人,总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乱嚼舌头。」
《国语辞典》:话里套话(话里套话)  拼音:huà lǐ tào huà
1.谈论某事时牵涉其他事项。如:「请你不要话里套话,模糊焦点。」
2.在谈话中有意测知他人隐私。如:「警方审讯犯人时,常会话里套话,以寻找更多线索。」
《国语辞典》:拉老婆舌头(拉老婆舌头)  拼音:lā lǎo po shé tou
比喻搬弄是非,揭发人隐私。如:「做人要留点口德,不要到处拉老婆舌头。」也作「拉舌头」、「老婆腋舌」。
《国语辞典》:黄话(黄话)  拼音:huáng huà
涉及男女隐私而猥亵的言语。如:「乱开黄腔、说黄话都是有伤风雅的行为。」
《国语辞典》:察见渊鱼(察见渊鱼)  拼音:chá jiàn yuān yú
看得见深渊中的鱼。语本《韩非子。说林上》:「古者有谚曰:『知渊中之鱼者不祥。』」比喻明察而尽知他人的隐私。《列子。说符》:「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史记。卷一○六。吴王濞传》:「且夫察见渊中鱼,不祥。」
《国语辞典》:揭疮疤(揭疮疤)  拼音:jiē chuāng bā
揭露他人的隐私或丑事。如:「他已承认错误了,你又何必再揭疮疤呢?」
《国语辞典》:小字报(小字报)  拼音:xiǎo zì bào
一种字体较小的墙报,是「大字报」的对称。内容多揭发隐私、互相攻讦。
《國語辭典》:公开审理(公開審理)  拼音:gōng kāi shěn lǐ
法院开庭审理诉讼案件时,除诉讼当事人、关系人之外,任何第三者亦可到场旁听。也就是说整个诉讼程序的进行,是完全公开的。
《国语辞典》:短儿(短儿)  拼音:duǎn ér
过失、缺点或隐私。《红楼梦》第二七回:「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
《漢語大詞典》:察见渊鱼者不祥(察見淵魚者不祥)
古代谚语。明察太过,知道别人隐私者不祥。列子·说符:“ 周 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知料隐匿者有殃。’” 鲁迅 《两地书·致许广平八》:“由此可知见事太明,做事即失其勇, 庄子 (按当为 列子 )所谓‘察见渊鱼者不祥’,盖不独谓将为众所忌,且与自己的前进亦复大有妨碍也。”亦省作“ 察渊鱼 ”。 宋 刘克庄 《鹊桥仙·乡守赵计院生日》词:“从今也莫察渊鱼,做到不忍欺田地。” 明 李贽 《史纲评要·汉纪·宣帝》:“好京兆,不免腰斩。察渊鱼不祥,其然乎!”按,韩非子·说林上有“知渊中之鱼者不祥”之语,义同。
《漢語大詞典》:暗室屋漏
指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隐私之室。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四:“至於发人隐恶,虽亏雅道,亦使暗室屋漏之下有所警,是亦小道之可观者。”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四年:“以暗室屋漏为尊严之区而必敬必戒,以恒舞酣歌为乱亡之宅而不淫不泆。”《好逑传》第七回:“瓜田李下,明侠女之志;暗室屋漏,窥君子之心。”参见“ 暗室 ”。
《國語辭典》:暗室  拼音:àn shì
1.隐蔽无他人的房间或地方。如:「不欺暗室」。《梁书。卷三。武帝本纪下》:「性方正,虽居小殿暗室,恒理衣冠。」也作「闇室」。
2.幽暗的居室。唐。孟郊〈上达奚舍人〉诗:「暗室晓未及,幽行涕空行。」
3.备有遮光设备,可用来冲洗底片的空间,内部仅用红色安全灯,也称为「暗房」。
《国语辞典》:包袱底儿(包袱底儿)  拼音:bāo fú dǐ ér
1.个人的隐私。如:「抖擞包袱底儿」。
2.家庭中多年不动用或最贵重的东西。
3.最拿手的本领。如:「抖露包袱底儿」。
《漢語大詞典》:路人皆知
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 高贵乡公 卒”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乃召侍中 王沉 、尚书 王经 、散骑常侍 王业 ,谓曰:‘ 司马昭 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等自出讨之。’”后以“路人皆知”指某些人的用心、隐私等为人所共知。 清 黄宗羲 《御史余公墓志铭》:“尾大末强,路人皆知,不敢声扬,公独奋笔。”《野叟曝言》第七二回:“ 秦檜 之恶,路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