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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厚敛
缓征
三调
科折
徵输
科差
暴敛
抽解
徵租
子口
征科
暴征
过税
赋粟
地租
《漢語大詞典》:厚敛(厚斂)
重敛财物。亦指征收重税。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公厚敛焉, 陈氏 厚施焉,民归之矣。”史记·晋世家:“十四年, 灵公 壮,侈,厚敛以彫墙。” 金 王若虚 《〈孟子〉辨惑》:“至于仁富不能两立,则理势之固然者,故 孟子 举之以为 滕文公 厚敛之戒。”
《漢語大詞典》:缓征
暂停征收;缓期征集。例如:灾区缓征公粮两年。
《漢語大詞典》:三调(三調)
(1). 汉 代乐府相和歌的平调、清调、瑟调的合称,也叫清商三调。 南北朝 至 隋 唐 ,以清、平、侧为三调。《文选·谢灵运〈会吟行〉》:“六引缓清唱,三调佇繁音。” 李善 注引宋书:“第一平调、第二清调、第三瑟调、第四楚调、第五侧调。然今三调,盖清、平、侧也。”旧唐书·音乐志二:“平调、清调、瑟调,皆 周 房中曲之遗声也, 汉 世谓之三调。”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古乐府有三调声,谓清调、平调、侧调也。”
(2).指调粟(征收粮食)、调帛(征交绢帛)、杂调(摊派劳役)。南齐书·武帝纪:“水旱为灾,实伤农稼……三调众逋宿债,并同原除。”资治通鉴·南朝齐武帝永明十一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云:“三调,谓调粟、调帛及杂调也。”
《漢語大詞典》:科折
唐 宋 时代征收赋税,实行权宜折变之法,许以物折物、以物折钱或以钱折物,称为“科折”。 宋 叶适 《朝议大夫知处州蒋公墓志铭》:“夏绢和买,已非正赋,復有军衣和买;糯米科折,止为省务,復有覆纽价钱。”宋史·食货志上二:“﹝ 绍兴 三十年﹞五月,詔:‘ 温 、 台 、 处 、 徽 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银折输,数外妄有科折,计赃定罪。’”续资治通鉴·宋宁宗嘉定四年:“夏四月,甲申,禁 福建 、两 浙 州县科折盐酒。”
《漢語大詞典》:徵输(徵輸)
征收赋税。 明 区大相 《南行感怀》诗:“贡采山川竭,徵输井邑虚。” 清 吴伟业 《滇池铙吹》诗之二:“海内徵输归 六詔 ,天边勋伐定 三苗 。”
《國語辭典》:科差  拼音:kē chāi
古代官府按条例科派的徭役和税捐。《水浒传》第一五回:「我虽然不打得大鱼,也省了若干科差。」
《國語辭典》:暴敛(暴斂)  拼音:bào liàn
强行敛取财物。《新唐书。卷一三○。列传。杨玚》:「玚始为麟游令,时窦怀贞大营金仙、玉真二观,檄取畿内尝负逆人赀者,暴敛之以佐费,玚拒不应。」《宋史。卷三三九。列传。苏辙》:「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
《漢語大詞典》:抽解
(1).旧时对沿海港口进出口贸易征收的实物税。宋史·食货志下八:“ 熙寧 初,立市舶以通物货。旧法抽解有定数,而取之不苛,输税宽其期,而使之待价,怀远之意实寓焉。邇来抽解既多,又迫使之输,致货滞而价减。”明史·杨言传:“局官 陆宣 辈支俸踰於常制,内监 陈林 辈抽解及於 芜湖 。凡此,皆时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 北宋 时在沿海主要港口设市舶司,征收进出口税,名为抽解,也叫抽分。”
(2).解大小便。《雪堂行和尚拾遗录》:“一日众集, 浩 问曰:‘作什么?’曰:‘入室。’ 浩 曰:‘待我抽解来。’及上厕来,见僧不去,以拄杖赶散。”
《漢語大詞典》:徵租
征收租税。北齐书·苏琼传:“州计户徵租,復欲推其贷粟。” 唐 韩愈 《嗟哉董生行》:“爵禄不及门,门外惟有吏,日来徵租更索钱。” 宋 陆游 《野兴》诗之二:“敲门唯有徵租吏,好事元无送米僧。”
《漢語大詞典》:子口
旧 中国 海关征收国内关税,以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为“子口”,与“母口”(海关所在口岸)相对。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内地货物復进口时,定一正税,一子口减半之税。” 郑观应 《盛世危言·税则》:“查初办釐捐时,洋人之货亦在各子口征课,尚无异説。”参见“ 子口税 ”。
《漢語大詞典》:子口税
旧 中国 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内关税。凡进口洋货运销 中国 内地或出口土货从内地运销国外,除在口岸海关完纳值百抽五的进口税或出口税外,另缴2.5%的子口税,以代替沿途所经各内地关、卡应征的税、捐和厘金。这种代替内地关、卡应征的各种捐税称“子口税”。子口税的开征,始于1858年 中 英 《天津条约》的规定,其目的为便于帝国主义在 中国 内地倾销洋货和掠夺原料。1931年,子口税与厘金同时废止。 郑观应 《盛世危言·税则》:“有代用护照包送无运照之土货者。且同一土货,由 香港 来,则准其报半税,无釐捐,若由 粤 省来,则不准报子口税,必报釐捐……无异为渊驱鱼,为丛驱爵。”
《漢語大詞典》:征科(徵科)
征收赋税。元史·世祖纪七:“詔 江南 浙西 等处毋非理征科扰民。”参见“ 徵科 ”。
徵科:1.征收赋税。 唐 韩愈《顺宗实录四》:“上考功第, 城 ( 阳城 )自署第曰:‘抚字心劳,徵科政拙,考下下。’” 明 李东阳 《与顾天锡夜话和留别韵》:“徵科亦是公家事,民力 江 南恐未禁。”
(2).征辟与科举。 章炳麟 《狱中闻湘人某被捕有感》诗:“保种平生愿,徵科絶命方。”参见“ 徵辟 ”、“ 科举 ”。
《漢語大詞典》:徵科
1.征收赋税。 唐 韩愈 《顺宗实录四》:“上考功第, 城 ( 阳城 )自署第曰:‘抚字心劳,徵科政拙,考下下。’” 明 李东阳 《与顾天锡夜话和留别韵》:“徵科亦是公家事,民力 江 南恐未禁。”
2.征辟与科举。 章炳麟 《狱中闻湘人某被捕有感》诗:“保种平生愿,徵科絶命方。”参见“ 徵辟 ”、“ 科举 ”。
《漢語大詞典》:暴征(暴徵)
(1).强行征收。左传·昭公二十年:“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
(2).指横暴征收捐税。新唐书·李勉传:“西南夷舶岁至纔四五,讥视苛谨, 勉 既廉絜,又不暴征,明年至者乃四十餘柁。”
暴徵:同“ 暴征 ”。 唐 白居易 《杜陵叟》诗:“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徵求考课。”旧唐书·五行志:“猛吏淫威奋其毒,暴徵急政破其资。”
《漢語大詞典》:过税(過税)
(1). 宋 代向行商贩运货物征收的一种商税。宋史·食货志下八:“行者齎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
(2).指纳税。《金瓶梅词话》第二五回:“ 杭州 织造 蔡太师 生辰尺头并家中衣服俱已完备,打成包裹,装了四箱,搭在官船上来家,只少雇夫过税。”
《漢語大詞典》:赋粟(賦粟)
(1).征收田赋。孟子·离娄上:“ 求 也为 季氏 宰,无能改於其德,而赋粟倍他日。”新唐书·食货志五:“天下置公廨本钱,以典史主之,收赢十之七,以供佐史以下不赋粟者常食。” 清 方苞 《〈熊偕吕遗文〉序》:“凶荒赋粟,不远其居。”
(2).指田赋。 宋 曾巩 《洪州东门记》:“其田宜秔稌,其赋粟输於京师,为天下最。”
《國語辭典》:地租  拼音:dì zū
土地的租税。《新唐书。卷九七。魏徵传》:「近皇甫德参上书言『修洛阳宫,劳人也;收地租,厚敛也;俗尚高髻,宫中所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