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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三调(三調)
(1). 汉 代乐府相和歌的平调、清调、瑟调的合称,也叫清商三调。 南北朝 至 隋 唐 ,以清、平、侧为三调。《文选·谢灵运〈会吟行〉》:“六引缓清唱,三调佇繁音。” 李善 注引宋书:“第一平调、第二清调、第三瑟调、第四楚调、第五侧调。然今三调,盖清、平、侧也。”旧唐书·音乐志二:“平调、清调、瑟调,皆 周 房中曲之遗声也, 汉 世谓之三调。”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古乐府有三调声,谓清调、平调、侧调也。”
(2).指调粟(征收粮食)、调帛(征交绢帛)、杂调(摊派劳役)。南齐书·武帝纪:“水旱为灾,实伤农稼……三调众逋宿债,并同原除。”资治通鉴·南朝齐武帝永明十一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云:“三调,谓调粟、调帛及杂调也。”
《漢語大詞典》:清调(清調)
汉 代乐府《相和歌》的曲调之一,与平调、瑟调合称三调,也称清商三调。后亦指清雅的乐曲。《魏书·段承根传》:“思乐哲人,静以镇躁。蔼彼繁音,和此清调。” 清 钮琇 觚賸续编·于家琵琶:“今宵万籟俱寂,清调远闻,恍出吾姬之手,不胜悲痛。”参见“ 清商乐 ”、“ 清商三调 ”。
《國語辭典》:清商乐(清商樂)  拼音:qīng shāng yuè
乐曲名。中国东晋南北朝间(西元370~589),承袭汉、魏相和诸曲,吸收当时民间音乐发展而成的伎乐的总称,亦名清商曲,隋唐时简称为「清乐」。主要用于官宦、巨贾宴饮、娱乐等场合,也用于宫廷元旦朝会、宴飨、祀神等活动。本汉魏以来中原旧调,因晋室播迁,流于江左。北魏南征,收采其音乐、伎人及江南吴歌、西曲等,总称为「清商乐」。也称为〈清商〉、〈清乐〉。
《漢語大詞典》:正声伎(正聲伎)
指清商三调,包括平调、清调、瑟调。即宫调、商调、角调。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十一年:“戊辰,遣 江州 刺史 陈显达 镇 樊城 。上虑朝野忧遑,力疾召乐府奏正声伎。” 胡三省 注:“ 江 左以清商为正声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