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雄望
(1). 唐 代州县等级名称雄和望的并称。 唐 代州县等级有六雄、十望、十紧及赤、畿、望、紧等名目。 唐 张九龄 《上封事书》:“而今刺史、县令,除京辅近处雄望之州刺史犹择其人,县令或备员而已。”参阅通典·职官十五新唐书·地理志一
(2).极大的名望、声誉。 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书》:“明公雄望,诚可建白,但虑不从耳。”
《國語辭典》:破分  拼音:pò fèn
破例,破格。《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崔宁谢了恩,寻一块一般的玉,碾一个铃儿接住了,御前交纳,破分请给养了崔宁,令只在行在居住。」
分類:破格
《漢語大詞典》:里甲
明 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转为 明 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明史·食货志一:“ 洪 武十四年,詔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 丁 粮多者十户为长,餘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起初里长、甲首负责传达公事、催征税粮;以后官府聚敛繁苛,凡祭祀、宴飨、营造、馈送等费,都要里甲供应。
《國語辭典》:羡馀(羨餘)  拼音:xiàn yú
盈馀的赋税。《新唐书。卷一六六。令狐楚传》:「方营景陵,诏楚为使,而亲吏韦正牧、奉天令于翚等不偿佣钱十五万缗,楚献以为羡馀,怨诉系路。」唐。白居易 秦中吟。重赋:「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号为羡馀物,随月献至尊。」
《漢語大詞典》:调繁(調繁)
谓调任政务繁剧的州县。明史·熊开元传:“除 崇明 知县,调繁 吴江 。”
《國語辭典》:学庙(學廟)  拼音:xué miào
旧时设在学校里的孔子庙。
《漢語大詞典》:乡宾(鄉賓)
唐 代由州县推荐应科举的士子。因乡贡的士子参加乡饮酒礼,故称。 唐 韩愈 《答张彻》诗:“省选逮投足,乡宾尚摧翎。” 钱仲联 集释引 蒋抱玄 曰:“乡宾,犹言乡贡也。”参见“ 乡饮宾 ”。
《漢語大詞典》:乡饮宾(鄉飲賓)
乡饮酒礼的宾介。 周 制,乡饮酒礼举乡里处士之贤者为“宾”,次为“介”,又次为“众宾”。其后历代相沿,名称不尽相同。 明 清 时又有“宾”(亦称“ 介宾 ”。 清 刘大櫆 《乡饮大宾金君传》:“郡守 王公 闻其贤,举为乡饮宾。”参见“ 乡饮酒礼 ”。
《漢語大詞典》:头班(頭班)
(1).犹首领。班品为首的人。 宋 刘克庄 《汉宫春》词:“絳纱玉斧咫尺,先引头班。”
(2). 清 代州县衙门里为首的差役。儒林外史第二回:“今年老爷衙门里,头班、二班、西班、快班,家家都兴龙灯。”
《漢語大詞典》:奏销(奏銷)
(1). 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
(2).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吴晗 《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
《漢語大詞典》:贰佐(貳佐)
古指州县官的副职。《旧唐书·代宗纪》:“古者县置大夫一员,足以为治,奚必贰佐分掌而后治耶?” 明 陈循 《重新孔子庙学记》:“於是乃率贰佐,周览庙学,相共废坏有不可仍旧者,悉撤而图新之。” 明 海瑞 《贺贰守陈后溪荣奖序》:“抚按藩臬顓制於上,贰佐既与府正员惟命是听同之,而贰佐又復制於其守。”
《國語辭典》:鹿鸣宴(鹿鳴宴)  拼音:lù míng yàn
旧时乡举考试后,由州县长官宴请主考官、学政及得中考生的宴会。因在宴会上歌咏《诗经。小雅》中的〈鹿鸣〉,故称为「鹿鸣宴」。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士人赴殿试唱名》:「就丰豫楼开鹿鸣宴,同年人俱赴团拜于楼下。」明。张宁〈送欧员外〉诗:「初辞鹿鸣宴,再坐琼林筵。」《明史。卷二一七。列传。于慎行》:「年十七,举于乡。御史欲即鹿鸣宴冠之,以未奉父命辞。」
《漢語大詞典》:官板
(1).官府刻板刊行的书籍。如 宋 秘书监、茶盐司、漕司、郡庠、县斋及府州县学, 元 国子监、各路儒学、府学、兴文署, 明 南北监以及 清 武英 殿等诸官书局所刻的书,均称官板。
(2).即铜钱。儿女英雄传第四回:“你瞧跟他的那个姓 华 的老头子真来的讨人嫌:什么事儿他全通精儿,还带着挺撅挺横,想沾他一个官板儿的便宜也不行!”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板儿》:“今北人称钱,犹有官板之名。”
《漢語大詞典》:科贡(科貢)
(1).科举制度中,府州县举荐人才进入国子监习业,谓之“科贡”。后亦泛指科举。《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九:“岂似科贡的人,一勾了帐。”明史·选举志一:“祭酒 林瀚 以坐班人少,不敷拨歷,请开科贡。” 清 梁章钜 退庵随笔·官常二:“ 隋 唐 以降,科贡之势重,而吏之选益轻矣。”
(2).指贡生。明史·选举志一:“ 弘治 中, 南京 祭酒 章懋 言:‘ 洪 永 间,国子生以数千计,今在监科贡共止六百餘人,岁贡挨次而升,衰迟不振者十常八九。’”
《国语辞典》:满徒(满徒)  拼音:mǎn tú
古代的一种刑罚。将罪犯迁移到数百里外的州县,罚做一至二年不等的苦工,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称为「满徒」。《六部成语注解。刑部》:「满徒:徙其人于数百里外之州县,罚作苦工一二年不等,至多以三年为限谓之。」
《漢語大詞典》:奉户
宋 初承 五代 旧制,州县官俸均给实物,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奉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与两户,一户输钱五百。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即由奉户补足,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此制起于 后汉 乾祐 中,至 宋 太平兴国 元年始废。见宋史·职官志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