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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御戎
(1).驾御军车。也指为君主驾御军车的甲士。左传·桓公三年:“ 韩万 御戎, 梁弘 为右。”左传·成公十八年:“ 弁纠 御戎,校正属焉,使训诸御知义。” 杨伯峻 注:“御戎统率诸御。御戎为驾御国君戎车之御,诸御则驾一般兵车之御。”国语·晋语三:“以 家僕徒 为右, 步扬 御戎。” 韦昭 注:“御戎,御公戎车也。”
(2).引申为参与军事行动。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大将军 诸葛瑾 取 柤中 ”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陛下身自御戎,取乱侮。”北齐书·高叡传:“帝亲御戎,六军进止皆令取 叡 节度。”
《漢語大詞典》:容喙
参与议论。 梁启超 《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四章第四节:“故以政治论,使一政党独握国权,而他政党不许容喙,苟容喙者加以戮逐,则国政未有能进者也。” 廖仲恺 《革命继续的工夫》:“民权这两个字的解释,在政治上说,就是人民有参预立法、容喙政治的权。”
分類:参与议论
《漢語大詞典》:参领(參領)
(1).参与领导。 金 王若虚 《新唐书辨中》:“自艰难以来,始用宦者监军,此曹止可委宫掖事,兵要政机叵使参领。”
(2). 清 武官名。满语为甲喇章京。满、蒙、汉八旗及护军营、前锋营等皆置有参领,位在都统之下,佐领之上。参阅《清文献通考·职官十》
《漢語大詞典》:追参(追參)
追随参与。 三国 魏 应璩 《与侍郎曹长思书》:“薄援助者,不能追参於高妙,復歛翼於故枝。” 宋 曾巩 《谢中书舍人表》:“敷导训辞,惧空疎之难强;追参讽议,忧蹇浅之易穷。”
分類:追随参与
《漢語大詞典》:参论(參論)
(1).参与讨论。后汉书·张衡传:“ 永初 中,謁者僕射 刘珍 、校书郎 刘騊駼 等著作 东观 ,撰集《汉记》,因定 汉 家礼仪,上言请 衡 参论其事。”
(2).弹劾追究。《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臺諫官员,看见同僉富贵豪宕,上本参论他赃私。”《西湖佳话·六桥才迹》:“今青苗法行,果然不好,以致百姓受害生怨, 王安石 却归罪到 东坡 身上,説是他的祸根,因叫门下人寻他的过失参论他。”
《漢語大詞典》:预事(預事)
(1).参与其事。通俗编·行事引 三国 吴 唐滂 《唐子》:“佐鬭者伤,预事者亡。”
(2).干预其事。 隋 王通 中说·述史:“妇人预事,而 汉 道危矣。”
《漢語大詞典》:赞决(贊決)
参与决策。 宋 岳珂 《天定录·贴黄上表为大父先臣飞准告追封鄂王称谢事谢宰执启》:“采天下仅存之公议,悯王朝未録之勋盟,肆赞决於中宸,俾增荣於南纪。”元史·千奴传:“未几,迁参议中书省事,赞决机务,精练明敏。” 清 昭梿 啸亭杂录·五大臣:“凡军国重务皆命赞决焉。”
《國語辭典》:关政(關政)  拼音:guān zhèng
过问政事。《后汉书。卷一○。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纪》:「吾但当含饴弄孙,不能复关政矣。」
《漢語大詞典》:参典(參典)
参与掌管。北史·魏东平王翰传:“ 东平王 翰 , 真君 三年封 秦王 ,拜侍中、中军大将军,参典都曹事。”
分類:参与掌管
《國語辭典》:参事(參事)  拼音:cān shì
1.参与其事。汉。曹操〈请追增郭嘉封邑表〉:「与臣参事,尽节为国。」
2.居于僚属地位的职官。掌理所在机关法案、命令的撰拟与审核等事务。如总统府、行政、司法、考试、监察四院及中央各部会都设置参事。
《漢語大詞典》:豫图(豫圖)
(1).预料;预谋。 三国 魏 曹植 《豫章行》:“穷达难豫图,祸福信亦然。”宋书·刘燮传:“诚皇规方远,沙塞将一,公修短不讳,亦难豫图。” 宋 岳珂 桯史·吴畏斋谢贽启:“金汤恐喝于豫图,玉帛联翩于远餽。”
(2).谓参与谋划。豫,通“ 与 ”。 宋 王安石 《参知政事欧阳修三代制》之四:“左右朕躬,豫图政事。”
《國語辭典》:参综(參綜)  拼音:cān zòng
参与而总揽。《晋书。卷九一。儒林传。徐邈传》:「邈虽在东宫,犹朝夕入见,参综朝政。」
分類:参与总揽
《漢語大詞典》:参枢(參樞)
(1).参与中央政权的政务。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杭学游士聚散:“ 戴庆炣 以参枢轮笔,竟作指挥,许京庠有籍无分人引试一次。”
(2).指仅次于丞相的官员。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三省:“凡厅治皆南面,惟都臺则宰相坐东面,参枢皆西面。”
《漢語大詞典》:参录(參録)
参与总领。录,总领。 东汉 尚书之权超过三公,自 安帝 顺帝 后,大将军及三公执政的都加录尚书事。后来帝后家专政,三公仅得参预,故称“参録”。后汉书·安帝纪:“夏四月丁酉,太尉 冯石 为太傅,司徒 刘熹 为太尉,参録尚书事。”资治通鉴·晋惠帝永兴元年:“詔以 司空越 为太傅,与 顒 夹辅帝室, 王戎 参録朝政。”《三国演义》第二回:“次日,太后命 何进 参録尚书事,其餘皆封官职。”
《漢語大詞典》:参告(參告)
指官吏休假期间参与政事。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下:“在 兴国军 ,有 通山 县尉以丧母在告,既而出参,人皆骇愕而不敢问。数日之后,同僚见其巾用縞素,问其所以。云:‘先妣不幸。’曰:‘如此何故参告?’云:‘某已於几筵前拈香起復矣。’” 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八:“ 赵公 曰:‘莫须待 介甫 参告否?’ 鲁公 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