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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赃污
酬劳
阜财
内实
让与
钱财
富足
私财
送故
解骖
司计
奖励
奉遗
优裕
赂遗
《國語辭典》:赃污(贓汙)  拼音:zāng wū
1.贪污受贿。《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
2.诬蔑、毁谤他人的名誉。《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五:「我好耽耽坐在这里,却与谁有约束?把这等话赃污我!」
《國語辭典》:酬劳(酬勞)  拼音:chóu láo
1.答谢出力的人。《文明小史》第二二回:「这番署缺,其实是抚宪因他学堂章程定的好,拿这缺酬劳他的。」也作「酬庸」。
2.给予出力的人的报酬。《老残游记》第二回:「封了一千两银子奉给老残,算是医生的酬劳。」
《國語辭典》:阜财(阜財)  拼音:fù cái
增进财富。汉。扬雄《法言。孝至》:「君人者,务在殷民阜财,明道信义。」
《漢語大詞典》:内实(内實)
(1).指家中的妻妾及财物。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齐 庆封 好田而耆酒,与 庆舍 政。则以其内实迁于 庐蒲嫳氏 ,易内而饮酒。” 杜预 注:“内实,宝物、妻妾也。” 章炳麟 《箴新党论》:“如 瞿式耜 之忠纯,而犹有内实五姬,临命 桂林 ,欲与妾诀,为 张同敞 所引止。”
(2).谓腹中有才干。三国志·魏志·杜畿传“子 恕 嗣” 裴松之 注引傅子:“ 智 子 冲 有内实而无外观,州里弗称也。”
《國語辭典》:让与(讓與)  拼音:ràng yǔ
1.让给他人。《孔子家语。卷四。六本》:「苍梧娆娶妻而美,让与其兄,让则让矣,然非礼之让矣。」
2.法律上指物或权利之所有者,将物或权利移转他人的行为。
《國語辭典》:钱财(錢財)  拼音:qián cái
金钱财富的通称。《庄子。徐无鬼》:「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儒林外史》第一回:「王冕隐居在会稽山中,……后来得病去世,山邻敛些钱财,葬于会稽山下。」
《國語辭典》:富足  拼音:fù zú
财物丰足。《管子。枢言》:「家室富足,则行衰矣;爵禄满,则忠衰矣。」
《漢語大詞典》:私财(私財)
私人的财物。战国策·齐策五:“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输饮食而待死士。”史记·萧相国世家:“愿君让封勿受,悉以家私财佐军,则上心説。”北齐书·神武娄后传:“﹝ 娄昭君 ﹞乃使婢通意,又数致私财,使以聘己。”
分類:私人财物
《國語辭典》:送故  拼音:sòng gù
1.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南史。卷七○。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馀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馀枚而已。」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
2.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漢語大詞典》:解骖(解驂)
解脱骖马赠人。谓以财物救人困急。语出史记·管晏列传:“ 越石父 贤,在縲紲中。 晏子 出,遭之涂,解左驂赎之。”《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菲薄衣食,躬率羣下,损膳解驂,以赡黎苗。” 宋 苏轼 《洗玉池铭》:“道逢玉人,解驂推食。”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柳生:“曩受解驂之惠,旦夕不忘。” 清 徐乾学 《怀汉槎在狱》诗:“谁为解驂存国士,可怜一饭困王孙。”
《漢語大詞典》:司计(司計)
官署名。 唐 对比部的改称。掌财物出纳稽核。见新唐书·百官志一宋史·食货志下一:“帝因谓左右曰:‘此盖虑司计之臣不能节约,异时用度有闕,復赋率於民,朕不以此自供嗜好也。’”
《國語辭典》:奖励(獎勵)  拼音:jiǎng lì
奖赏勉励。《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黜陟幽明,躬亲奖励。」也作「奖劝」。
《漢語大詞典》:奉遗(奉遺)
赠送财物。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陛下诚能以适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 汉 适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閼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
《國語辭典》:优裕(優裕)  拼音:yōu yù
充足、富裕。如:「生活优裕」。《国语。周语上》:「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
《漢語大詞典》:赂遗(賂遺)
(1).以财物赠送或买通他人。史记·匈奴列传:“ 汉 遣中郎将 苏武 厚币赂遗单于。单于益骄,礼甚倨,非 汉 所望也。” 唐 蒋防 《霍小玉传》:“虽生之书题竟絶,而 玉 之想望不移,赂遗亲知,使通消息。”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仙人岛:“独有 黄子介 ,夙与同门学,亦名士之坎坷者, 王 留之甚久,时与祕语,赂遗甚厚。”
(2).赠送或买通他人的财物。汉书·匈奴传下:“单于知已无可奈何,又多得赂遗,即遣弟右贤王 舆 奉马牛随将率入谢。”新五代史·唐臣传·郭崇韬:“ 崇韜 素廉,自从入 洛 ,始受四方赂遗。”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补遗·外国·奉使被议:“尽发其受将领赂遗……追没其参貂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