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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诉讼费用(诉讼费用)  拼音:sù sòng fèi yòng
指因诉讼程序支出的费用。由原告或声请人先行缴纳,通常由败诉之当事人负担,法院亦得酌量情形,命两造分担。證人旅费、鉴定费等,也属于诉讼费用。
《国语辞典》:构讼不息(构讼不息)  拼音:gòu sòng bù xí
诉讼之事不能停止。指官司一直缠身,无法解决。如:「他自从公司倒闭之后,就长年构讼不息。」
《国语辞典》:非讼事件(非讼事件)  拼音:fēi sòng shì jiàn
国家为保护私权,由法院依声请而为必要之干预、措施或裁定者,称为「非讼事件」。包括民事非讼事件与商事非讼事件两大类。
《国语辞典》:集体诉讼(集体诉讼)  拼音:jí tǐ sù sòng
集体诉讼一词来自美国「Class Action」一词,指称由一个或多个成员作为集团全体成员的代表,代表全体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诉讼。也称为「集团诉讼」。
《国语辞典》:计过自讼(计过自讼)  拼音:jì guò zì sòng
语本《论语。公冶长》:「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指检讨过失而自我责备。《明史。卷一七九。舒芬传》:「芬丰神玉立,负气峻厉,端居竟日无倦容,夜则计过自讼。」
《国语辞典》:解讼息争(解讼息争)  拼音:jiě sòng xí zhēng
化解争论,平息争执。如:「王老伯当了多年的里长,最善于解讼息争,替人排难解纷。」
《国语辞典》: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拼音:sù sòng dài lǐ rén
系指依据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委任,以当事人之名义为诉讼行为或受诉讼行为之人。一般多由律师为之。
《国语辞典》: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拼音:mín shì sù sòng fǎ
规定民事诉讼制度及民事诉讼的程序法规。如财产、婚姻等的诉讼程序皆属之。
《国语辞典》:选举诉讼(选举诉讼)  拼音:xuǎn jǔ sù sòng
对于选举违法或受干扰时,选举人或被选举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国语辞典》:虞芮之讼(虞芮之讼)  拼音:yú ruì zhī sòng
周初虞国与芮国因争田而诉讼,连年不决,后受西伯仁风的感召,而停息了争讼。见《史记。卷四。周本纪》。
《国语辞典》:刁健讼棍(刁健讼棍)  拼音:diāo jiàn sòng gùn
刁蛮狡猾且好诉讼的人。《儒林外史》第四○回:「沈大年又补了一张呈子。知县大怒,说他是个刁健讼棍。」
分类:狡猾诉讼
《国语辞典》:诉讼法(诉讼法)  拼音:sù sòng fǎ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一般分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军事审判法及行政诉讼法。
《漢語大詞典》: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简称。在一个刑事案件中附带提起的关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问题的诉讼。只有在被害人的物质损失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情况下,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國語辭典》:共同诉讼(共同訴訟)  拼音:gòng tóng sù sòng
依据《诉讼法》之规定,二人以上得或应一同起诉或一同被诉者,例如分割共有物诉讼。
《漢語大詞典》:遏讼(遏訟)
阻止被害者向司法部门起诉。周礼·秋官·禁杀戮:“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遏讼者,遏止欲讼者也。” 贾公彦 疏:“有人见欺犯,欲向官所讼之而遏止不使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