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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议价
状式
每限
八辟
丁则
国歌
格限
公民
正品
正点
超重
抽贯
条职
伦要
满额
《國語辭典》:议价(議價)  拼音:yì jià
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物品价格。
《漢語大詞典》:状式(狀式)
(1).行状的格式。新唐书·李敬玄传:“时员外郎 张仁禕 有敏才, 敬玄 委以曹事, 仁禕 为造姓歷、状式、銓簿,钳键周密。”
(2).指印有规定格式的诉讼用纸。《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央个人买状式写了,取路投 长洲县 来。”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状式不立,傍有善唆惯讼之人,巧设虚局,并瞒代书。”
《漢語大詞典》:每限
犹每期。限,规定期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佥粮里》:“至于总书,攒造限单,及查算每限完欠,皆其经手。”
《國語辭典》:八辟  拼音:bā bì
辟,法令。「八辟」是周代针对八种特殊身分者所订的减刑法律,分为议亲之辟(对宗室之亲)、议故之辟(对王之故旧)、议贤之辟(对有德行之人)、议能之辟(对有道艺之人)、议功之辟(对有功勋之人)、议贵之辟(对有高爵位之人)、议勤之辟(对憔悴国事之人)、议宾之辟(对先贤之后)。见《周礼。秋官司寇。小司寇》。八辟本不列入正式的法律中,后来改称为「八议」,纳为正式的法规,自汉沿用至清。《周礼。秋官司寇。小司寇》:「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唐。贾公彦。疏:「郑注云:『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若然,此八辟为不在刑书。若有罪当议,议得其罪,乃附邦法,而附于刑罚。」
《漢語大詞典》:丁则(丁則)
有关人丁服徭役的规定。 明 沈榜 《宛署杂记·力役》:“各照丁则银数,取足所定工食,而止编给由票,自行收讨。”
《國語辭典》:国歌(國歌)  拼音:guó gē
由国家制定,颁行全国,代表国家的乐歌。通常于隆重集会、国际会议或比赛中演奏或演唱。
《漢語大詞典》:格限
指规定的资格。 唐 牛肃 《纪闻·吴保安》:“以 保安 之不才,厄选曹之格限,更思微禄,岂有望焉。”资治通鉴·唐高宗总章二年:“大略 唐 之选法,取人以身、言、书、判,计资量劳而拟官……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
分類:规定资格
《國語辭典》:公民  拼音:gōng mín
1.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依其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国家赋予公法上之权利,以及负担公法上义务之国民。清。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亦公民也》:「公民,人民之有公权得选举议员者也。」
2.为公众利益著想的人。《韩非子。五蠹》:「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3.君王的百姓。汉。刘向《古列女传。卷六。齐伤槐女》:「妾父衍,幸得充城郭为公民。」《魏书。卷七一。列传。裴叔业》:「今大计已尔,势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
《國語辭典》:正品  拼音:zhèng pǐn
品质符合于规定标准且原厂制造的产品。相对于仿冒品等。
《國語辭典》:正点(正點)  拼音:zhèng diǎn
1.指事物的表现出色,或形容人面貌端正,长相标致。如:「这家店的点心很正点,十分抢手。」「这女孩子长得正点,又很聪明,难怪大家都喜欢她。」
2.指交通工具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出、运行或到达。
《國語辭典》:超重  拼音:chāo zhòng
超过规定的重量。如:「你的邮件超重,还要再补足邮资。」
《漢語大詞典》:抽贯(抽貫)
唐 代的一种税收。在常赋外,规定每贯钱中抽取若干文。新唐书·陆贽传:“凡京师税间架、榷酒、抽贯、贷商、点召之令,一切停之。” 宋 苏辙 《历代论·陆贽》:“兵连祸结,常赋所不能赡,於是为之抽贯算间,假贷商贾,空内以事外。”
《漢語大詞典》:条职(條職)
指条例所规定的职责。《汉书·薛宣传》:“殆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
《漢語大詞典》:伦要(倫要)
根据伦理所规定的准则。语本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 孙星衍 疏:“伦者, 郑 注《学记》云:‘理也。’要者, 郑司农 注周礼云:‘簿书也。’” 清 侯方域 《豫省试策二》:“伦要之列,我不得而增减之。”
《國語辭典》:满额(滿額)  拼音:mǎn é
限额已满。如:「这次报名申请的人,未到截止日,就已达到满额了。」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九。工部。南北台员》:「十三道例设御史一百十员、南道三十员。北则满额,南或缺数,然亦必十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