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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籍注
籍重
籍贯
籍图
空籍
过籍
囚籍
儒籍
市籍
本籍
移籍
复籍
籍取
封籍
代籍
《漢語大詞典》:籍注
东晋 和 南朝 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 岱 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 岱 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 元起 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 蜀 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 巴西 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 胡三省 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韵府拾遗 宋韵》:籍重
唐书韩弘传宪宗方用兵淮西籍其重更授检校司徒
《國語辭典》:籍贯(籍貫)  拼音:jí guàn
1.祖居地。
2.生长或寄居已满法定年限,准予入籍之地。也称为「本籍」。
《漢語大詞典》:籍图(籍圖)
文籍图书。 宋 曾巩 《分宁县云峰院记》:“ 云峯院 在县极西界,无籍图,不知自何时立。”
分類:文籍图书
《漢語大詞典》:空籍
谓史书脱缺记载。史记·陈杞世家:“ 惠公 立,探续 哀公 卒时年而为元,空籍五岁矣。”
分類:史书记载
《漢語大詞典》:过籍(過籍)
(1).超过规定的税额。 唐 卢禧 《对不受征判》:“农之制地,征不过籍,德将见优,赏莫为税。” 唐 姚齐梧 《对税千亩竹判》:“度田居民,因地制赋,出不过籍,汔可小康。”
(2).错误的记载。 明 李东阳 《明故广西布政司副理问致仕叶公墓志铭》:“在官几九载,无公私过籍,以老乞归。”
《漢語大詞典》:囚籍
登记囚犯的名册。《新唐书·柳宗元传》:“假令万一除刑部囚籍,復为士列,亦不堪当世用矣!”
《漢語大詞典》:儒籍
(1).儒家的经籍。 明 姚涞 《白兔赋》:“辨敬怠於儒籍,审劳逸于农阡。”
(2).读书人的户籍。元史·雷膺传:“ 太宗 时,詔郡国设科选试,凡佔儒籍者復其家。”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國語辭典》:本籍  拼音:běn jí
祖先或自己原来生长的籍贯。也称为「籍贯」。
分類:本籍原籍
《漢語大詞典》:移籍
移居。南史·谢灵运传:“移籍 会稽 ,修营旧业。”
分類:移居
《國語辭典》:复籍(復籍)  拼音:fù jí
恢复国籍。《清史稿。卷一二○。食货志一》:「凡因嫁外国人而出籍者,若离婚或夫死后,准其呈请复籍。」
《漢語大詞典》:籍取
敛取,征收。管子·轻重甲:“今君之籍取以正,万物之贾轻去其分,皆入於商贾,此中一国而二君二王也。”
分類:征收
《漢語大詞典》:封籍
谓将抄查的资财登记入册。南史·齐鄱阳王锵传:“凡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围宅,或斧砍关排墻,叫噪而入,家财皆见封籍焉。”
分類:资财登记
《漢語大詞典》:代籍
汉 吕太后 赐 代王 宫人的名册。典出汉书·外戚传上·孝文窦皇后:“ 孝文竇皇后 , 景帝 母也, 吕太后 时以良家子选入宫。太后出宫人以赐诸王各五人, 竇 姬与在行中。家在 清河 ,愿如 赵 ,近家,请其主遣宦者吏‘必置我籍 赵 之伍中’。宦者忘之,误置籍 代 伍中。籍奏,诏可。当行, 竇姬 涕泣,怨其宦者,不欲往,相彊乃肯行。至 代 , 代王 独幸 竇姬 ,生女 嫖 。 孝惠 七年,生 景帝 。”后因借指皇帝遴选宫女时记录入选者的名册。 清 吴伟业 《听女道士卞玉京弹琴歌》:“闻道君王走玉驄,犊车不用聘昭容。幸迟身入 陈 宫里,却早名填 代 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