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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续上)
随会留秦
天帝醉
天府
万乘相
亡秦非胡
渭阳情
武关盟
武阳死灰
舞阳
下机迎
羡门
相如折秦
萧郎
箫台
挟书
典故
随会留秦

相关人物
范武子


《春秋左传·文公七年》
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
《春秋左传·文公十三年》
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夏六卿相见于诸浮。赵宣子曰:「随会在秦,贾季在狄,难日至矣,若之何?」中行桓子曰:「请复贾季,能外事且由旧勋。」郤成子曰:「贾季乱且罪大,不如随会能贱而有耻,柔而不犯,其知足,使也,且无罪。」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执其帑于晋,使夜逸。

例句

包胥非救楚,随会反留秦。 张说 过庾信宅

典故
天帝醉

相关人物
秦穆公

参考典故
秦后闻乐


《昭明文选》卷二东汉·张平子(衡)《西京赋》
「昔者大帝说秦缪公而觐之,飨以钧天广乐。帝有醉焉,乃为金策。锡用此土,而剪诸鹑首。」三国吴·薛综注:「大帝,天也。」
《新校本新唐书》卷一百四十六《李鄘传》附《李溪传》
所著文章及注解诸书传甚多。
《新校本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七李鄘孙溪
溪自在台省,聚书至多,手不释卷,时人号曰「李书楼」。所撰文章及注解书传之阙疑,仅百馀卷,经乱悉亡。王行瑜死,德音昭雪,赠司徒,谥曰文。

例句

咄咄安可言,时醉而未醒。 陈子昂 感遇诗三十八首

典故
相关人物
苏秦


《战国策》卷三〈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78~
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愿大王少留意,臣请奏其效。」
典故
万乘相

相关人物
张仪
 
苏秦


《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列传〉~2864~
客难东方朔曰:「苏秦、张仪一当万乘之主,而都卿相之位,泽及后世。今子大夫修先王之术,慕圣人之义,讽诵诗书百家之言,不可胜数,著于竹帛,唇腐齿落,服膺而不释,好学乐道之效,明白甚矣;自以智能海内无双,则可谓博闻辩智矣。然悉力尽忠以事圣帝,旷日持久,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意者尚有遗行邪?同胞之徒无所容居,其故何也?」

例句

誓耕十亩田,不取万乘相。 韩愈 岳阳楼别窦司直

典故
亡秦非胡

相关人物
秦始皇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252~
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郑玄:『胡,胡亥,秦二世名也。秦见图书,不知此为人名,反备北胡。』」

例句

秦王筑城何太愚,天实亡秦非北胡。 王翰 饮马长城窟行

典故
渭阳情

相关人物
秦康公


《诗经·秦风·渭阳》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序》:「《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

例句

寒空巫峡曙,落日渭阳明。 杜甫 奉送卿二翁统节度镇军还江陵

典故
武关盟

相关人物
秦昭王


《史记》卷八十四〈屈原贾生列传·屈原〉~2484~
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柰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于秦而归葬。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727~
三十年,秦复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遗楚王书曰:「始寡人与王约为弟兄,盟于黄棘,太子为质,至驩也。太子陵杀寡人之重臣,不谢而亡去,寡人诚不胜怒,使兵侵君王之边。今闻君王乃令太子质于齐以求平。寡人与楚接境壤界,故为婚姻,所从相亲久矣。而今秦楚不驩,则无以令诸侯。寡人愿与君王会武关,于是往会秦昭王。昭王诈令一将军伏兵武关,号为秦王。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朝章台,如蕃臣,不与亢礼。楚怀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诈我而又彊要我以地!」不复许秦。秦因留之
典故
武阳死灰
 
舞阳死灰
 
武阳坚紫
 
舞阳坚紫

相关人物
秦武阳


《战国策》卷三十一〈燕策三·燕太子丹质于秦亡归〉~38~
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荆轲奉樊于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
《燕丹子》卷下
武阳为副。荆轲入秦,不择日而发,太子与知谋者皆素衣冠送之,于易水之上。荆轲起为寿,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击筑,宋意和之。为壮声则发怒冲冠,为哀声则士皆流涕。二人皆升车,终已不顾也。二子行过,夏扶当车前刎颈以送。二子行过阳翟,轲买肉争轻重,屠者辱之,武阳欲击,轲止之。西入秦,至咸阳,因中庶子蒙白曰:「燕太子丹畏大王之威,今奉樊于期首与督亢地图,愿为北蕃臣妾。」秦王喜。百官陪位,陛戟数百,见燕使者。轲奉于期首,武阳奉地图。钟鼓并发,群臣皆呼万岁。武阳大恐,两足不能相过,面如死灰色。秦王怪之。轲顾武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见天子。愿陛下少假借之,使得毕事于前。」

例句

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李白 结客少年场行

典故
舞阳
 
武阳

相关人物
秦舞阳


《战国策》卷三十一〈燕策三·燕太子丹质于秦亡归〉~36~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武阳为副。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畏慕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于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荆轲奉樊于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抗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掺其室。时怨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典故
下机迎

相关人物
苏秦

参考典故
不下机


《战国策》卷三《秦策一》
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弊,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归至家,妻不下,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

例句

借问还家何处好,玉人含笑下机迎。 钱起 送张参及第还家

典故
相关人物
秦始皇
 
羡门


《昭明文选》卷十九战国楚·宋玉《高唐赋》
有方之士,羡门高溪。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刻碣石门。坏城郭,决通堤防。」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韦昭曰:『古仙人。』」
《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
而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

例句

徐福竟何成,羡门徒空言。 独孤及 观海

安期羡门辈,列侍如公卿。 白居易 梦仙

因想羡门辈,眇然四体轻。 顾况 谢王郎中见赠琴鹤

典故
相如折秦

相关人物
蔺相如


《史记》卷八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2440~
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万岁。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乃前曰:「璧有瑕,请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谓秦王曰:「大王欲得璧,使人发书至赵王,赵王悉召群臣议,皆曰『秦贪,负其彊,以空言求璧,偿城恐不可得』。议不欲予秦璧。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大国乎!且以一璧之故逆彊秦之驩,不可。于是赵王乃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今臣至,大王见臣列观,礼节甚倨;得璧,传之美人,以戏弄臣。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故臣复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相如度秦王特以诈详为予赵城,实不可得,乃谓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赵王恐,不敢不献。赵王送璧时,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秦王度之,终不可彊夺,遂许斋五日,舍相如广成传。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乃使其从者衣褐,怀其璧,从径道亡,归璧于赵。

例句

相如章华巅,猛气折秦嬴。 李白 自广平乘醉走马六十里至邯郸登城楼览古书怀

典故
相关人物
秦穆公
 
萧史


《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八〈居处部六·台下〉~998~2~
《列仙传》:「萧史者,秦穆公时人,善吹萧,能致孔雀、白鹄。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以妻焉,遂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十年,吹似凤声,凤皇来止其屋。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数年,皆随凤飞去。秦为作凤女祠于雍宫,时有箫声焉。」

例句

萧郎不顾凤楼人,云涩回车泪脸新。 上元夫人 留别

典故
相关人物
秦穆公
 
萧史


《昭明文选》卷二十八〈诗戊·乐府下·乐府八首·升天行〉~329~
家世宅关辅,胜带宦王城。备闻十帝事,委曲两都情。倦见物兴衰,骤睹俗屯平。翩翻类回掌,恍惚似朝荣。穷涂悔短计,晚志重长生。从师入远岳,结友事仙灵。五图发金记,九籥隐丹经。风餐委松宿,云卧恣天行。冠霞登䌽阁,解玉饮椒庭。暂游越万里,近别数千龄。凤台无还驾,箫管有遗声。何时与尔曹,啄腐共吞腥。
《水经注》卷十八〈渭水二〉~528~
渭水又东,雍水注之。水出雍县雍山,……又有凤台、凤女祠。秦穆公时,有箫史者,善吹箫,能致白鹄、孔雀。穆公女弄玉好之。公为作凤台以居之。积数十年,一旦随凤去,云雍宫世有箫管之声焉。今台倾祠毁,不复然矣。
《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八〈居处部六·台下〉~998~2~
《列仙传》曰:「萧史者,秦穆公时人,善吹萧,能致孔雀、白鹄。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以妻焉,遂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十年,吹似凤声,凤皇来止其屋。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数年,皆随凤飞去。秦为作凤女祠于雍宫,时有箫声焉。」
典故
相关人物
秦始皇


《汉书》卷二《惠帝纪》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长乐宫鸿台灾。宜阳雨血。」东汉·应劭注:「挟,藏也。」三国魏·张晏注:「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例句

挟书秦二世,壤宅汉诸王。 李商隐 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韵

《國語辭典》:天府  拼音:tiān fǔ
1.所得非常多。《荀子。大略》:「学问不厌,好士不倦,是天府也。」
2.形势险固,物产富饶的地方。《战国策。秦策一》:「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
3.朝廷的府库。《宋书。卷九。后废帝本纪》:「天府虚散,垂三十年。」
4.天上的府第。指宫庭。清。吕碧城〈汨罗怨。翠拱屏嶂〉词:「翠拱屏嶂,红逦宫墙,犹见旧时天府。」
5.职官名。周代设置,掌管祖庙的宝藏。《周礼。春官。天府》:「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
6.星名。即元宿的四星,在室女座。《汉书。卷二六。天文志》:「东宫苍龙,房、心。……房为天府,曰天驷。」
7.经穴名。在腋下三寸,肘腕上五寸。属手太阴肺经。
《漢語大詞典》:羡门(羨門)
墓门。 汉 赵晔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闔閭 痛之,葬於国西 閶门 外……乃舞白鹤,令万民随而观之,俱入羡门,因发机以掩之。”西京杂记卷六:“ 幽王 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堊。” 宋 司马光 《令公掩圹祭文》:“掩坎聚坟,身不亲在,羡门既键,长夜无晨。”
分類:墓门
《國語辭典》:萧郎(蕭郎)  拼音:xiāo láng
本指未称帝前的梁武帝萧衍。见《梁书。卷一。武帝纪上》。后世诗词中常借为女子对所喜爱男子的泛称。唐。崔郊 赠去婢诗:「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如今一旦要把萧郎做个路人看待,却如何甘心得过?」
《漢語大詞典》:箫台(簫臺)
即凤台。 箫史 的吹箫台。 清 李渔 《蜃中楼·试术》:“未夕阳先着归鞭,祇盼着, 簫臺 凤鸟,天边鸞鹤,云中鸡犬。”参见“ 簫史 ”。
分類:吹箫
《漢語大詞典》:箫史(簫史)
古代传说中善吹箫的人。 汉 刘向 列仙传·箫史:“ 簫史 者, 秦穆公 时人也。善吹簫,能致孔雀白鹤於庭, 穆公 有女,字 弄玉 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 弄玉 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 凤臺 ,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旦皆随凤凰飞去。”后以“簫史”泛指如意郎君。 清 李渔 《慎鸾交·目许》:“却像要趁扁舟,入五湖,随 簫史 ,归 蓬岛 。”
分類:中善吹箫
《漢語大詞典》:挟书(挾書)
(1).私藏书籍。《汉书·董仲舒传》:“ 秦 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 清 夏燮 中西纪事·原叙:“珍此享帚之藏,窃怀挟书之惧。” 明 汪道昆 《明故提督信阳何先生墓碑》:“ 汉 承挟书,而得 贾 董 。”参见“ 挟书律 ”。
(2).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 宋 洪迈 《夷坚甲志·沉持要登科》:“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科场三·会场搜捡:“至乙丑南宫,上微闻挟书之弊,始命添设御史二员,专司搜捡。”
《國語辭典》:挟书律(挾書律)  拼音:xié shū lǜ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