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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禄料
家禄
禄籍
待禄
赐禄
禄奉
给禄
偷禄
称禄
底禄
显禄
禄士
弃禄
全禄
寄禄官
《漢語大詞典》:禄料
犹料钱。 唐 宋 间官吏除岁禄、月俸外的一种食料津贴。多折钱发给。 清 代也沿用。通典·职官十七“外官则以公廨田收及息钱等常食”原注:“谓内外员外官同正员者,禄料、赐会、会料一事以上并同正员。其不同正员者,禄赐食料亦同正员,餘各给半。” 唐 白居易 《咏所乐》:“官优有禄料,职散无羈縻。”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无羊之月:“算命之书,以寅午戌三月为无羊之月。以 宋 制,官员于此三月例减禄料。” 清 曹寅 《雨寒书院小酌》诗:“行臺禄料支不前,园官菜把劳担送。”参见“ 料钱 ”。
《國語辭典》:料钱(料錢)  拼音:liào qián
1.唐宋职官薪制中,除官俸外,另给的粮食或折换的钱。唐。白居易〈首夏〉诗:「料钱随月用,生计逐日营。」
2.材料的费用。《文明小史》第五五回:「秦凤梧连忙换上,走到著衣镜前一照,觉得自己丰度翩翩,竟是个羊车中人物了。忙问湘兰一共是多少料钱?多少工钱?」
《漢語大詞典》:家禄
世袭的爵位俸禄。后汉书·刘般传赞:“ 居巢 好读,遂承家禄。”
《國語辭典》:禄籍(祿籍)  拼音:lù jí
1.登录爵禄的册子。比喻福禄和声名。清。孔尚任《桃花扇》第四○出:「臣稽首,叫九阍,开聋启聩;宣命司,检禄籍,何故差池。」《聊斋志异。卷八。司文郎》:「君向以小忿,误杀一婢,削去禄籍;今笃行已折除矣。然命薄不足任仕进也。」
2.为官食禄的簿籍。《东周列国志》第三五回:「怀公恐重耳在外为变,乃出令:『凡晋臣从重耳出亡者,因亲及亲,限三个月内俱要唤回。如期回者,仍复旧职,既往不咎。若过期不至,禄籍除名,丹书注死。』」
《漢語大詞典》:待禄
持禄,守禄。待,通“ 持 ”。墨子·七患:“仕者待禄,游者忧反。” 孙诒让 间诂:“群书治要引‘待’作‘持’。”《孔子家语·六本》:“ 回 有君子之道四焉:强於行义,弱於受諫,怵於待禄,慎於治身。”
分類:持禄
《骈字类编》:赐禄(赐禄)
南史齐武帝纪永明八年冬十一月戊寅诏量增尚书丞郎赐禄 易林天赐我禄与生为福
《漢語大詞典》:禄奉
见“ 禄俸 ”。
《漢語大詞典》:禄俸
亦作“禄奉”。 俸给。后汉书·宣秉传:“﹝ 宣秉 ﹞所得禄奉,輒以收养亲族。” 南朝 梁 何逊 《赠族人秣陵兄弟》诗:“禄俸不妻子,謳吟乃吏民。” 唐 崔令钦 《〈教坊记〉序》:“ 开元 中,余为左金吾,仓曹武官十二三是坊中人,每请禄俸,每加访问,尽为予説之。”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辩证·苏小小考:“﹝ 赵不敏 ﹞有禄俸餘资,嘱其弟 赵院判 分作二分。一以与弟,一命送 盼奴 。” 清 邹容 《革命军》第二章:“我同胞不见夫彼所谓八旗子弟、宗室人员、红带子、黄带子、贝子、贝勒者乎?甫经成人,即有自然之禄俸。”
分類:禄俸俸给
《漢語大詞典》:给禄(給禄)
给予俸禄。《隋书·炀帝纪上》:“若研精经术,未愿进仕者,可依其艺业深浅,门荫高卑,虽未升朝,并量準给禄。”
分類:给予俸禄
《漢語大詞典》:偷禄
谓任官不尽职,徒受俸禄。 宋 王安石 《上张太博书》之一:“学日以落,而废职之咎,几不能免,其敢出所有以求当世贵者之识哉?其亦偷禄焉而已矣!” 宋 曾巩 《喜雨》诗:“偶狥一官偷禄计,便怀千里长人忧。”
《韵府拾遗 屋韵》:称禄(称禄)
荀子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
《漢語大詞典》:底禄
谓获得俸禄或官位。左传·昭公元年:“底禄以德,德钧以年,年同以尊。” 孔颖达 疏:“致禄以德之大小为差也。”底,一本作“ 厎 ”。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时序:“於是 王褒 之伦,底禄待詔。”
《漢語大詞典》:显禄(顯禄)
贵显的爵禄。 汉 刘歆 《遂初赋》:“昔遂初之显禄兮,遭閶闔之开通。” 汉 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若能翻然大举,建立元勋,以应显禄,福之上也。”
分類:贵显爵禄
《骈字类编》:禄士
诗鲁颂谱尊贤禄士修泮宫守礼教
《漢語大詞典》:弃禄(棄禄)
舍弃俸禄。人死的婉词。《剪灯馀话·贾云华还魂记》:“生又问:‘平章弃禄数年,今有谁在?生事若何?’”
《國語辭典》:全禄(全祿)  拼音:quán lù
旧时按其官职而给予应得的全部薪俸。《旧唐书。卷一○○。卢从愿传》:「使回,以年老抗表乞骸骨,乃拜吏部尚书,听致仕,给全禄。」
《漢語大詞典》:寄禄官
官阶名。 宋 制,官分阶官和职事官,如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阶官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职事官名。阶官有名衔而无职事,只作为铨叙、升迁的依据,称为寄禄官。 元丰 三年改行新官制,又以尚书、侍郎等为职事官,而以旧时所置散官为寄禄官。凡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其职俸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以禄令为准。如 苏轼 以工部屯田员外郎知 湖州 ,罢官后又以朝奉郎知 惠州 ,知 湖州 、 惠州 为职事,而员外郎、朝奉郎为其寄禄。 宋 陆游 《尚书王公墓志铭》:“寄禄官,自承事郎积迁至正奉大夫。” 元 黄溍 日损斋笔记·辩史:“ 宋 制,必寄禄官高於所任之职事,乃为行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九宋史·职官志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