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来妇(來婦)
古婚礼,妇到夫家,次日天明始见舅姑(夫之父母);若舅姑已亡,则于三月后至庙中参拜,祝辞称新妇为来妇。《仪礼·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妇执笲菜,祝帅妇以入,祝告称妇之姓曰:某氏来妇,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 郑玄 注:“来妇言来为妇。”《礼记·曾子问》:“ 孔子 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於禰,成妇之义也。’” 孔颖达 疏:“此谓舅姑亡者,妇入三月之后,而於庙中以礼见於舅姑,其祝辞告神,称来妇也。谓选择吉日,妇亲自执饌以祭於禰庙,以成就妇人盥馈之义。” 清 朱大韶 《实事求是斋经义·肃与肃拜辨》:“庙见舅姑称来妇,其礼最重。”
《漢語大詞典》:私艰(私艱)
谓遭父母之丧。《文选·潘岳〈怀旧赋〉序》:“余既有私艰,且寻役于外。” 李善 注:“私艰,谓家难也。” 吕延济 注:“ 岳 自遭父忧后,徙官外郡。”《晋书·檀凭之传》:“义旗之建, 凭之 与 刘毅 俱以私艰,墨絰而赴。”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中:“ 绍兴 三年七月, 朱胜非 以右僕射丁母忧,未卒哭,降起復制词,吏部侍郎权直学士院 陈与义 之文也。以‘兹宅大忧’四字令翰林学士 綦崇礼 帖改为‘方服私艰’, 陈 待罪而放。”
分類: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