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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从轻处罚
①刑罚上的从轻处罚,指法院在法定刑幅度以内判处最轻的或较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了从轻处罚的情节。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从轻处罚,指在处罚标准之内给予最轻的或较轻的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情节作了规定。
《國語辭典》:陪审制(陪審制)  拼音:péi shěn zhì
欧美司法制度,由依法选出的陪审团,在听取诉讼双方辩论后,以公正的立场表决被告罪行是否成立,而他们的立场要一致才可以。这种由公民直接参加审判的司法制度就称为「陪审制」。也称为「国民裁判制」。
《漢語大詞典》:陪审制度
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为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的制度。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陪审员的职权不同。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国语辞典》:判决书(判决书)  拼音:pàn jué shū
法院判决案件所作成的文书。含主文、事实、理由等部分。
《國語辭典》:判罪  拼音:pàn zuì
法院依据法律对于刑事诉讼被告者定罪。
《國語辭典》:审判长(審判長)  拼音:shěn pàn zhǎng
法院开合议庭时,于推事中推举一人为首,称为「审判长」。通常由庭长担任,在法庭上有指挥与维持秩序等权力。
《國語辭典》:审判官(審判官)  拼音:shěn pàn guān
1.在法庭上负责审判的官员。一般指审判长。
2.军事演习中,称判定演习得失胜负的人为「审判官」。
《漢語大詞典》:审判权(審判權)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國語辭典》:数罪并罚(數罪併罰)  拼音:shù zuì bìng fá
同一犯人于裁判确定前犯二种以上之罪,应分别宣告其刑,而依其所判定之刑,合并定其应执行之刑。
《國語辭典》:量刑  拼音:liàng xíng
法官审理案件时,就罪行轻重及犯罪者的动机、认罪表现,根据法律裁定刑罚。如:「被告乃自卫杀人,请法官从轻量刑。」
《漢語大詞典》:两审终审制(兩審終審制)
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