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章蔀
亦作“ 章部 ”。 我国古历法名词。 汉 初所传的六种古代历法以十九年为一章,四章为一蔀,二十蔀为一纪,三纪为一元。冬至与月朔同日为章首,冬至在年初为蔀首。《后汉书·律历志下》:“岁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谓之章,同在日首谓之蔀,蔀终六旬谓之纪,岁朔又復谓之元。”《左传·僖公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臺以望” 唐 孔颖达 疏:“步历之始,以朔旦冬至为首历之上元,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至;至十九年闰餘尽,復得十一月朔旦冬至,故以十九年为一章,积章成部,积部成纪。治历者以此章部为法,因此可明其术数,推之而知气朔也,审别阴阳寒暑不失其时也。”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塾议第十七》:“世其言,守其法。察天文,刻章蔀,储历,编年月,书日,史氏之世言也。”
《國語辭典》:主词(主詞) 拼音:zhǔ cí
1.逻辑学上指命题中居于主位的词项。
2.语法上指作为主体的人或物。一般置于谓语之前,是谓语陈述的对象。如「水果很甜」的「水果」。也称为「主语」。
2.语法上指作为主体的人或物。一般置于谓语之前,是谓语陈述的对象。如「水果很甜」的「水果」。也称为「主语」。
《漢語大詞典》:应天历(應天曆)
宋 代历法名。 宋 初沿用 周 显德 制的《钦天历》,因推验有误,乃于 建隆 二年五月,诏令司天少监 王处讷 等另造历法。四年四月,新法成,定名《应天历》。其历分夜为五更,每更分五点。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更点之法自此始。参阅《宋史·律历志一、二、三》及《方技传上·王处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