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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词典
1
分类词汇
29
共30,分2页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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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
分类词汇
(续上)
权夺
起用
祥练
中练
削杖
服舍
孝假
孤哀子
忧纪
风寒纱缦
徐稚置刍
吉主
寝苫枕草
寝苫枕块
慎终追远
《漢語大詞典》:
权夺(權奪)
古代官员居父母丧,丧服未满,朝廷强令出仕,称为“权夺”。
《
晋书·礼志中
》
:“ 太康 七年,大鸿臚 郑默 母丧,既葬,当依旧摄职,因陈不起,於是始制大臣得终丧三年。然 元康 中, 陈準 、 傅玄 之徒,犹以权夺,不得终礼,自兹已往,以为成比也。”
《
北齐书·文襄帝纪
》
:“詔曰:‘既朝野攸凭,安危所繫,不得令遂本怀,须有权夺,可復前大将军,餘如故。’” 南朝 梁
江淹
《柳仆射为南袞州诏》
:“﹝ 柳世隆 ﹞必能宣弘恩政,威怀万里。虽哀疾毁顿,而礼有权夺。”
分類:
官员
父母
母丧
丧服
未满
朝廷
强令
出仕
《國語辭典》:
起用
拼音:
qǐ yòng
1.重新任用已经退休或革职的人员。《文明小史》第三七回:「又因他近来上条陈,说什么借外兵以平内乱,颇有起用的意思。」
2.提拔、任用。如:「总经理一上台,就锐意革新,不断起用年轻人。」
分類:
起用
运用
封建
提拔
重新
提拔任用
采用
官员
退职
父母
母丧
黜免
守制
尚未
未满
满期
应召
任职
《國語辭典》:
起复(起復)
拼音:
qǐ fù
1.古时官吏遭父母之丧,服未满而起用,称为「起复」。清制则称服满而起用,为「起复」。与旧制不同。《北史。卷七二。李德林传》:「裁百日,夺情起复,固辞不起。」《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冯主事三年孝满,为有沈公子在家,也不去起复做官。」
2.官吏再度被起用。《宋史。卷三七七。向子諲传》:「子諲乞致仕避之,坐诸降三官,起复知潭州。」《红楼梦》第三回:「今打听得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
分類:
封建
恢复
起伏
参差
康复
官员
父母
革职
母丧
职官
守制
满期
起用
尚未
后重
未满
重行
应召
做官
任职
《漢語大詞典》:
祥练(祥練)
《
礼记·檀弓上
》
:“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又
《杂记下》
:“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练,本指父母丧后第十一月,改素服为练服之祭;祥,原指父母丧后满一周年之祭。后因以“祥练”指丧期或丧服。
《
晋书·顾和传
》
:“尚书令礼已过祥练,岂得听不赴急疾而遂罔极之情乎!” 宋
苏轼
《札子》
:“臣谓 宗晟 未经祥练之变,且无金革之虞。” 明
章懋
《与谢方石鸣治书》
之三:“先人弃诸孤,甫经祥练,而季弟继亡,二丧并举,哀恫罔极。”
分類:
十一月
父母
母丧
素服
《漢語大詞典》:
中练(中練)
古人父母丧后周年行小祥祭礼时,祭服内穿以练过的素布制的中衣,故以“中练”指人子为去世周年的父母行小祥祭礼。
《
魏书·良吏传·窦瑗
》
:“案
《
春秋
》
庄公 元年,不称即位, 文姜 出故。 服虔 注云:‘ 文姜 通兄 齐襄 ,与杀公而不反。父杀母出,隐痛深讳。期而中练,思慕少杀,念至於母。故
《经》
书:三月夫人逊於 齐 。’”
分類:
人父
父母
母丧
后周
周年
年行
小祥
祥祭
祭礼
祭服
中衣
《漢語大詞典》:
削杖
古代母丧时子服齐衰所执的木杖,用桐木削成。
《
仪礼·丧服
》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胡培翚 正义引
《白虎通》
云:“父以竹,母以桐。”后因以“削杖”指母丧。 唐 薛用弱
《
集异记·孙氏
》
:“卿当大凶,非苴杖,即削杖。” 清
钱谦益
《毕封君八十寿序》
:“府丞公以知兵见推择,衔命募兵 江 淮 ,又未几,以削杖归。”
分類:
母丧
时子
子服
齐衰
木杖
桐木
削成
《國語辭典》:
服舍
拼音:
fú shè
1.居丧的庐舍。《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
2.服,指鵩鸟,即猫头鹰,古代以猫头鹰为不祥的徵兆。汉代贾谊为长沙王太傅时,曾有鵩鸟飞入舍内,贾谊自以为寿命不得长,乃作〈鵩鸟赋〉,曰:「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服集予舍……。」见《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列传》。后世因以做为哀悼文人短命之词。
分類:
父母
母丧
简陋
棚屋
自广
后人
《漢語大詞典》:
孝假
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
旧唐书·食货志上
》
:“ 天宝 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 宋
王溥
《
唐会要·休假
》
:“ 天宝 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分類:
封建
父母
母丧
定期
期限
限内
免征
劳役
役赋
赋税
《國語辭典》:
孤哀子
拼音:
gū āi zǐ
古代居丧时,若儿子死了父亲称为孤子,死了母亲称为哀子,父母双亡者,则称为孤哀子。《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父母俱死曰孤哀子。」
分類:
父丧
母丧
父母
母俱
《漢語大詞典》:
忧纪(憂紀)
居父母丧之期。 唐
司空图
《今相国地藏赞》
:“ 南阳公 夫人 彭城郡君 忧纪既祥,追奉皇考吏部公绣 地藏菩萨 一躯。”
分類:
父母
母丧
《国语辞典》:
风寒纱缦(风寒纱缦)
拼音:
fēng hán shā màn
纱缦,女老师的讲堂。风寒纱缦为用于女老师或师母丧的哀挽辞。
分类:
老师
讲堂
师母
母丧
哀挽
挽辞
《国语辞典》:
徐稚置刍(徐稚置刍)
拼音:
xú zhì zhì chú
后汉徐稚吊郭林宗母丧,置生刍一束于庐墓前。典出《后汉书。卷五三。徐稚传》。后以徐稚置刍表示对死者的敬吊。
分类:
母丧
置生
庐墓
《漢語大詞典》:
吉主
(1).古代父母丧期满周年,在宗庙举行祭礼时所立之木主,称为“吉主”。
《穀梁传·文公二年》
:“立主,丧主於虞,吉主於练。” 范宁 注:“期而小祥,其主用栗。”
(2).贤明之君。
《
吕氏春秋·贵当
》
:“观人主也,其朝臣多贤,左右多忠;主有失,皆交争証諫,如此者,国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谓吉主也。” 高诱 注:“吉,善也。”
分類:
贤明
父母
母丧
丧期
期满
周年
宗庙
祭礼
木主
《國語辭典》:
寝苫枕草(寢苫枕草)
拼音:
qǐn shān zhèn cǎo
睡在草垫上,以草束为枕。古时居父母丧的礼节。《左传。襄公十七年》:「食鬻,居倚庐,寝苫枕草。」也作「寝苫枕块」。
分類:
草荐
草把
父母
母丧
礼节
《國語辭典》:
寝苫枕块(寢苫枕塊)
拼音:
qǐn shān zhèn kuài
睡在草垫上,以土块为枕。古时居父母丧的礼节。《仪礼。既夕礼》:「居倚庐,寝苫枕块。」唐。刘禹锡〈
史公神道碑
〉:「迎柩于路,仰天长号,因葬于洛阳之北邙山,冀国夫人祔焉,寝苫枕块,以所仇同天为大酷。」也作「寝苫枕草」。
分類:
土块
父母
母丧
《國語辭典》:
慎终追远(慎終追遠)
拼音:
shèn zhōng zhuī yuǎn
终,父母之丧。远,祖先。语出《论语。学而》:「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指依礼慎重办理父母丧事,祭祀要诚心的追念远祖。唐。张说〈
唐故夏州都督太原王公神道碑
〉:「皆笃行纯孝,慎终追远。」后亦指慎重从事,追念前贤。也作「谨终追远」、「追远慎终」。
分類:
父母
母丧
祭祀
祖先
尽哀
恭敬
敬虔
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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