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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重服
服丧过度;重丧服。汉书·文帝纪:“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德行:“ 孔 时为太常,形素羸瘦,著重服,竟日涕泗流涟。” 宋 王闢之 渑水燕谈录卷四:“国朝有诸叔而嫡孙承重服者自 辉 始。”
《漢語大詞典》:丧期(喪期)
服丧的期限。《易·繫辞下》:“丧期无数。”晋书·武帝纪:“臣闻上古丧期无数,后世乃有年月之渐。”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自 汉 以来,丧期之数,以日易月。”
《國語辭典》:缞绖(縗絰)  拼音:cuī dié
麻布做成的丧服。《聊斋志异。卷七。金和尚》:「孝廉缞绖卧苫块,北面称孤。」
分類:丧服服丧
《漢語大詞典》:母服
(1).服丧制度之一。古制,父在母死,服丧一年。自 唐 垂拱 年间始,改为三年。见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吉凶典制·母服
(2).居母丧所穿的丧服。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八年:“时 仲言 有母服,难入禁中,乃使衣民服,号 王山人 。”
《漢語大詞典》:徒从(徒從)
(1).古代服丧的从服之一。礼记·大传:“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 孔颖达 疏:“有徒从二也……与彼无亲,空服彼之支党。”
(2).随从的徒众。后汉书·袁安传:“﹝ 袁忠 ﹞一见太守 王朗 徒从整饰,心嫌之,遂称病自絶。” 李贤 注:“《谢承书》曰‘ 忠 乘船载笠盖诣 朗 ,见 朗 左右僮从皆青絳采衣,非其奢丽,即辞疾发而退。’”北齐书·儒林传·张景仁:“良马轻裘,徒从拥冗,高门广宇,当衢向街。”
《漢語大詞典》:从服(從服)
(1).为姻亲或君上的亲属服丧。礼记·大传:“服术有六……六曰从服。” 郑玄 注:“从服,若夫为妻之父母,妻为夫之党服。”宋书·礼志二:“御服大功九月,设位 太极 东宫堂殿。中监、黄门侍郎、僕射并从服。从服者,御服衰乃从服,他日则否。”
(2).归附;顺服。荀子·非十二子:“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史记·五帝本纪:“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从服。”
(3).遵从。荀子·儒效:“姦事姦道,治世之所弃,而乱世之所从服也。”
《漢語大詞典》:遂服
谓如礼服丧至期满。《左传·昭公十五年》:“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 杨伯峻 注:“遂,终也,竟也。遂服谓如礼服丧三年。”
《漢語大詞典》:服期
亦作“ 服朞 ”。 服丧一年。新唐书·韩愈传:“嫂 郑 丧,为服期以报。” 宋 周密 齐东野语·胡明仲本末:“称谓既如此,则三年之丧,宜降其服朞,又昭昭然矣。” 清 方苞 《书〈孝妇魏氏诗〉后》:“古者,妇於舅姑服期。”
《漢語大詞典》:追服
丧期过后补行服丧。南史·梁豫章王综传:“﹝ 综 ﹞追服 齐 东昏 斩衰。”北史·魏彭城王勰传:“ 勰 生而母 潘氏 卒,其年 献文 崩。及有所知,启求追服。” 唐 于鹄 《哭刘夫子》诗:“痛心曾受业,追服恨无亲。”
《漢語大詞典》:庐居(廬居)
(1).住在临时性的简易房子中。汉书·王尊传:“请以身填 金堤 ,因止宿,庐居隄上。”
(2).庐墓。在墓旁结庐服丧。 汉 应劭 《风俗通·正失·孝文帝》:“﹝ 文帝 ﹞为皇太 薄后 持三年服,庐居枕块如礼。”
(3).平民之居,民房。 太平天囯 洪仁玕 《军次实录·谕民》:“庐居暂借作王居,寄諭我民别夏夷。”
《國語辭典》:反服  拼音:fǎn fú
尊长为卑幼服丧。如:「近来,仍见有哀戚的父母为早逝的孩子反服。」《文明小史》第四一回:「因此,康太尊特特为为到院上,请了二十一天的反服期假,以便早晚在灵前照料一切。」
《國語辭典》:孝服  拼音:xiào fú
1.居丧时所穿的素服。《三国演义》第三八回:「祭毕,即除去孝服,沐浴薰香。」《老残游记》第五回:「吴氏将于朝栋尸首领回,亲视含殓,换了孝服。」
2.服丧期间。《红楼梦》第七六回:「况且孝服未满,陪著老太太顽一夜还罢了,岂有自去团圆之理?」
《漢語大詞典》:短丧(短喪)
缩短服丧期限,如以日易月,改三年的三十六月为三十六日之类。孟子·尽心上:“ 齐宣王 欲短丧。” 赵岐 注:“ 齐宣王 以三年之丧为太长久,欲减而短之。” 马总 《意林》卷五引 晋 杨泉 《物理论》:“ 墨子 兼爱,是废亲也。短丧,是忘忧也。” 清 昭槤 啸亭杂录·三年丧:“自 汉文帝 短丧后,歷代帝王皆蹈其陋。”
《漢語大詞典》:久丧(久喪)
长期守孝;长期服丧。墨子·非儒下:“久丧伪哀以谩亲。”《公羊传·文公二年》:“作 僖公 主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淮南子·道应训》:“厚葬久丧,以亶其家。”
《漢語大詞典》:忧服(憂服)
谓因父母死而居忧服丧。亦指丧服。礼记·檀弓下:“虽吾子儼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晋书·顾和传:“古人或有释其忧服以祇王命,盖以才足干时,故不得不体国徇义。” 唐 元稹 《姚文寿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制》:“忧服既除,庸功可奬,崇阶厚秩,兼以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