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纳受(納受)
接受;收受。《汉书·王章传》:“上初纳受 章 言。”《三国志·蜀志·许靖传》:“不然,当復相绍介於 益州 ,兄弟使相纳受。”《魏书·恩倖传·茹皓》:“ 皓 颇敏慧,折节下人。而潜自经营,阴有纳受,货产盈积。”
《漢語大詞典》:取予
(1).亦作“ 取与 ”。收受和给予。《管子·幼官》:“著於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汉书·司马迁传》:“然僕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作“取与”。 晋 葛洪 《抱朴子·清鉴》:“观取与於宜适,谓虚实於言行,考操业於闺閫,校始终於信効,善否之验不亦易乎!” 宋 苏辙 《民政上》:“臣愚以为严赏罚,勑官吏,明好恶,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明史·朱希周传》:“性恭谨,不妄取予。”
(2).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
(2).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
《漢語大詞典》:取受
拿取和收受。《三国志·蜀志·刘焉传》“当收 俭 治罪” 裴松之 注引《汉灵帝纪》:“前刺史 刘雋 郤俭 皆贪残放滥,取受狼籍,元元无聊,呼嗟充野。”《北齐书·王则传》:“ 则 性贪惏,在州取受非法。旧京取像,毁以铸钱,于时世号 河阳 钱,皆出其家。”《元典章·户部五·典卖》:“或虚立诡户,更行取受分文财物。” 王闿运 《蔡夫人墓志铭》:“自以居贫,恒严取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