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亡日
忌日。先辈去世的日子。《南史·孝义传下·韩怀明》:“﹝ 韩怀明 ﹞与乡人 郭麻 俱师 南阳 刘虬 , 虬 尝一日废讲,独居涕泣, 怀明 窃问 虬 家人,答云是外祖亡日。”
《國語辭典》:四七 拼音:sì qī
1.二十八,四乘七而得。《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上》:「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唐。章怀太子。注:「四七,二十八也。自高祖至光武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际也。」《文选。左思。魏都赋》:「相兼二八,将猛四七。」唐。李善。注:「四七者,汉光武二十八将也。」
2.一种民间习俗。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第四个忌日称为「四七」。《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哭著应道:『小的父亲死了。』向道台问:『没了几时?』鲍廷玺道:『明日就是四七。』」
2.一种民间习俗。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第四个忌日称为「四七」。《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哭著应道:『小的父亲死了。』向道台问:『没了几时?』鲍廷玺道:『明日就是四七。』」
《漢語大詞典》:二十八将(二十八將)
指佐助 光武帝 建立 东汉 政权的二十八个有功的武将。 明帝 永平 中,绘“二十八将”像于南宫 云台 ,故又称“云台二十八将”。 邓禹 为首,次为 马成 、 吴汉 、 王梁 、 贾复 、 陈俊 、 耿弇 、 杜茂 、 寇恂 、 傅俊 、 岑彭 、 坚镡 、 冯异 、 王霸 、 朱祐 、 任光 、 祭遵 、 李忠 、 景丹 、 万修 、 盖延 、 邳彤 、 铫期 、 刘植 、 耿纯 、 臧宫 、 马武 、 刘隆 。见《后汉书·朱景王杜等传论》。 清 梁章鉅 《归田琐记·陈实百问策》:“ 成祖 命 解縉 发策,以七十二贤,贤贤何德,二十八将,将将何功为问。”
《漢語大詞典》:私忌
(1).个人的仇怨。《左传·昭公三年》:“ 叔弓 如 滕 ,葬 滕成公 。 子服椒 为介。及郊,遇 懿伯 之忌, 敬子 不入。 惠伯 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 椒 请先入。乃先受馆, 敬子 从之。” 杜预 注:“忌,怨也。” 孔颖达 疏:“ 懿伯 是 惠伯 之叔父,为人所杀,及 滕 郊遇 懿伯 之忌,逢其雠也。 敬叔 不入,以礼 惠伯 ,欲使 惠伯 报叔父之讎,杀彼人也。”
(2).私家的忌日。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死日。《北史·毕义云传》:“﹝又驾幸 晋阳 ﹞四品以下五品以上,令预前一日赴 南都 署表,三品以上,临日署讫。 义云 乖例,署表之日索表就家先署,临日遂称私忌不来。”《新唐书·卢迈传》:“将作监 元亘 摄祠,以私忌不听誓,御史劾之。”《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二年》:“ 卢迈 得风疾,庚子, 贾耽 私忌,宰相絶班,上遣中使召主书承旨。” 宋 洪迈 《夷坚丁志·西津亭词》:“今日太守私忌,郡官皆不会集。”
(2).私家的忌日。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死日。《北史·毕义云传》:“﹝又驾幸 晋阳 ﹞四品以下五品以上,令预前一日赴 南都 署表,三品以上,临日署讫。 义云 乖例,署表之日索表就家先署,临日遂称私忌不来。”《新唐书·卢迈传》:“将作监 元亘 摄祠,以私忌不听誓,御史劾之。”《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二年》:“ 卢迈 得风疾,庚子, 贾耽 私忌,宰相絶班,上遣中使召主书承旨。” 宋 洪迈 《夷坚丁志·西津亭词》:“今日太守私忌,郡官皆不会集。”
《漢語大詞典》:讳恶(諱惡)
(1).讳与恶。讳,先王之名;恶,忌日,一说国家之大凶大灾。《礼记·王制》:“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 郑玄 注:“讳,先王名。恶,忌日,若子、卯。” 孙希旦 集解:“恶,若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烖、大札、大凶、大烖、大臣死、诸侯薨、国之大忧之类,皆是也。”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九:“字学不讲,多因前代讳恶,遂致书画差误。”
(2).嫌憎。《诗·周南·螽斯序》“不妬忌则子孙众多也” 汉 郑玄 注:“忌,有所讳恶於人。” 陈傅良 《请对札子》之二:“是故不为法令之所束缚,则为浮言之所动摇,不为时政之所讳恶;则为宦游於其处而不得志者之所中伤。” 清 赵翼 《瓯北诗话·白香山诗》:“《长恨歌》自是千古絶作。其叙 杨妃 入宫,与 陈鸿 所传选自 寿 邸者不同;非惟惧文字之祸,亦讳恶之义,本如是也。”
(2).嫌憎。《诗·周南·螽斯序》“不妬忌则子孙众多也” 汉 郑玄 注:“忌,有所讳恶於人。” 陈傅良 《请对札子》之二:“是故不为法令之所束缚,则为浮言之所动摇,不为时政之所讳恶;则为宦游於其处而不得志者之所中伤。” 清 赵翼 《瓯北诗话·白香山诗》:“《长恨歌》自是千古絶作。其叙 杨妃 入宫,与 陈鸿 所传选自 寿 邸者不同;非惟惧文字之祸,亦讳恶之义,本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