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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币制(幣制)  拼音:bì zhì
国家规定的货币制度。包括由何单位发行,用什么做货币、货币的单位、及纸币的发行、硬币的铸造及流通等制度。清。徐珂《清稗类钞。鉴赏类。大内藏万年图宝》:「《万年图宝》册页一大本,绘历代钱币,以金碧色摹画逼肖。原器自伏羲、帝昊以至乾隆制钱,其间经过之币制,悉载无遗,图下皆注明沿革也。」《孽海花》第一○回:「无人种思想,无家族思想,无宗教思想;废币制,禁遗产,冲决种种网罗,打破种种桎梏。」
《漢語大詞典》:圜法
(1).测量圆的方法。墨子·天志中:“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度量天下之圜与不圜也……其故何?则圜法明也。”
(2).指币制。汉书·食货志下:“ 太公 为 周 立九府圜法。” 颜师古 注:“圜,谓均而通也。” 金少英 集释:“圜法在此实指货币制度。”清史稿·食货志一:“乃改海运以节漕费,变圜法以行国币。”
分類:测量币制
《国语辞典》:一角  拼音:yī jué
1.明清时代邮驿制度称公文一份为「一角」。明。贾仲名《对玉梳》第三折:「不如做一角文书,将那柳茂英锁送府牢,依律治罪。」《西游记》第三回:「大王,外面有一老人,背著一角文书,言是上天差来的天使。」
2.古以牛角为盛酒器,后以一角指一勺或一定量的酒。《水浒传》第五三回:「烧起火来做饭,沽一角酒来吃。」《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且唤茶博士买一角酒,二斤肉来。」
《國語辭典》:宝货(寶貨)  拼音:bǎo huò
1.一种古代货币。《周礼。天官。外府》:「外府掌邦布之入出。」唐。贾公彦。疏:「周景王时,患泉轻,将更铸大泉,单穆公曰:『不可』,王不听,铸大泉,文曰:『宝货』。」
2.珍贵的东西。《汉书。卷三一。陈胜项籍传。项籍》:「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明。凌濛初《红拂记》第三出:「此数十箱乃是文簿钥匙,多是俺宝货泉贝之数。」
3.骂人的话。指人可鄙可笑。《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六回:「迭三这宝货,他揣摩到了这一层却异想天开,誇说他的药膏,可以在枪上戒烟。」
《國語辭典》:本位  拼音:běn wèi
1.本身、自身。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八。宫中诞育仪例略》:「宫中凡阁分有娠,将及七月,本位医官由内东门司及本位提举官奏闻门司特奏。」《醒世恒言。卷二三。金海陵纵欲亡身》:「有胜哥者,身体雄壮若男子,给侍阿里虎本位。」
2.货币制度的基本单位或货币价值的计算标准。如:「金本位」。《清史稿。卷二五。宣统本纪》:「国币单位,定名曰圆。暂就银为本位,以一圆为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
3.自身所在的岗位、单位。《书经。顾命》:「兹既受命还。」汉。孔安国。传:「此群臣已受赐命,各还本位。」
《國語辭典》:本位主义(本位主義)  拼音:běn wèi zhǔ yì
无论在任何情况,皆以一己所知所学的事物与工作权益为前提,不顾整体利益,强调其偏私之见。
《漢語大詞典》:钱法(錢法)
钱币制度。 宋 岳珂 桯史·机心不自觉:“﹝ 秦檜 ﹞亟諭之曰:‘适得旨,欲变钱法,烦公依旧夹锡样铸一緡,将以进入,尽废见鏹不用。’” 清 丁晏 《书包倦翁安吴四种后》:“迄乎钞法行而钱法大坏。”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二节:“在五铢钱确定以前,铜钱轻重不一,私铸钱盛行,钱法很乱。”
《漢語大詞典》:限钱(限錢)
金 时货币制度。指官方限定私人贮藏的现钱数量。金史·食货志上:“復遣官分路廵察。其限钱过数虽许奴婢以告,乃有所属默令其主藏匿不以实首者,可令按察司察之。”参见“ 限钱法 ”。
《漢語大詞典》:限钱法(限錢法)
金 时货币制度。限制官民贮钱多不过二万贯。凡所馀,则当以钱易物贮之。有告发者则以十之一为赏,馀皆没入。金史·食货志三:“﹝ 泰和 ﹞四年七月,罢限钱法,从户部尚书 上官瑜 所请也。”
《漢語大詞典》:垫陌(墊陌)
唐 代货币制度的一种变通措施。从一缗中抽除若干钱仍作一缗计算,以此弥补国家的财用不足。一缗即一贯,足数是千钱。陌,指百钱。从缗推算至百,百钱中抽除若干仍作百钱计算,叫“垫陌”,又称“除陌”。新唐书·食货志四:“经费屈竭, 皇甫鎛 建议,内外用钱每緡垫二十外,復抽五十送度支以赡军……寻以用钱垫陌不一,詔从俗所宜,内外给用,每緡垫八十。” 宋 程大昌 考古编·缗钱省陌:“ 元和 十二年,民间垫陌有至七十者。”按,垫陌的实际数,各时期不同。如 元庆 元年九月敕,以九百二十文为一贯,每陌合九十二文。 天祐 二年四月敕,以八百五十文为一贯,每陌合八十五文。参阅 宋 王溥 唐会要·泉货
《漢語大詞典》:龟宝(龜寳)
(1).龟能卜吉凶,故称之为宝。语出礼记·礼器:“诸侯以龟为寳,以圭为瑞。”北史·柳彧传:“ 柳彧 正直之士,国之龟寳也。” 南唐 刘崇远 金华子杂编卷下:“胡人曰:‘此所谓龟寳也,稀世之灵物。’”汉书·食货志下:“元龟岠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寳四品。”
(2). 王莽 更改币制时所铸的龟币名。
《漢語大詞典》:银本位(銀本位)
用白银做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漢語大詞典》:限钱法(限錢法)
金 时货币制度。限制官民贮钱多不过二万贯。凡所馀,则当以钱易物贮之。有告发者则以十之一为赏,馀皆没入。金史·食货志三:“﹝ 泰和 ﹞四年七月,罢限钱法,从户部尚书 上官瑜 所请也。”
《国语辞典》:银本位制度(银本位制度)  拼音:yín běn wèi zhì dù
以一定数量的白银做为通货基本单位的货币制度。在此制下,任何货币可兑换白银,银及银铸币极为流通,现已不行此制。
《漢語大詞典》:复本位制
一国同时用黄金和白银作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漢語大詞典》:本位货币(本位貨幣)
一国货币制度中的基本货币,如我国票面为“元”的人民币。亦省称“ 本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