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交给执法官吏处理。
《史记·高祖本纪》:“乃以 秦王 属吏,遂西入 咸阳 。”
《汉书·夏侯胜传》:“王怒,谓 胜 为祅言,缚以属吏。”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帝怒,以三司副使 范旻 、户部判官 杜载 、 开封府 判官 吕端 属吏。” 明
冯梦龙 《智囊补·上智·宋太宗》:“﹝ 孔守正 ﹞与 王荣 论边功於驾前,忿争失仪,侍臣请以属吏。”
下属官吏。
《管子·立政》:“﹝五属大夫﹞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庙致属吏。”
《新唐书·韩滉传》:“ 玄佐 素惮 滉 ,修属吏礼。”
《孽海花》第二六回:“只为 耿祝嘏 来京,骗了他属吏造币厅总办三万个新铸银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