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全宥
宽赦过错或罪行,保全其生命。《后汉书·方术传下·华陀》:“ 佗 方术实工,人命所悬,宜加全宥。”《资治通鉴·宋太宗雍熙元年》:“若命有司穷究,则 廷美 罪不容诛。朕止令居守 西洛 ,而 廷美 益怨望,出不逊语,始命迁 房陵 以全宥之。”
《漢語大詞典》:肆宥
犹肆赦。 唐 柳宗元 《游南亭夜还叙志七十韵》:“三辟咸肆宥,众生均覆燾。”
《韵府拾遗 宥韵》:蒙宥
宋书垣护之传补北高平太守以载禁物系尚方久之蒙宥
《漢語大詞典》:参宥(參宥)
《漢語大詞典》:三宥
(1).指古代对犯罪者可从轻处理的三种情况。《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孔子家语·刑政》:“ 孔子 曰:‘成狱成於吏,吏以狱成告於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听之,乃奉於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然后乃以狱之成疑於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 王肃 注:“君王尚宽宥,罪虽以定,犹三宥之。”《隋书·刑法志》:“ 周 王立三刺以不滥,弘三宥以开物。” 清 沈育 《皋陶祠》诗:“主德宽三宥,臣心慎五章。”
(2).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宽恕三次之制。《礼记·文王世子》:“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后汉书·张酺传》:“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赵高李斯》:“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
(3).古代天子、诸侯劝食的礼仪。宥,同“ 侑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郑玄 注:“宥,犹劝也。” 南朝 梁 萧子云 《雍雅》诗之二:“百礼斯洽,三宥已行。”按,天子、诸侯于每月初一、十五日加牲进食,称大食。
(2).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宽恕三次之制。《礼记·文王世子》:“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后汉书·张酺传》:“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宋 苏轼 《东坡志林·赵高李斯》:“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
(3).古代天子、诸侯劝食的礼仪。宥,同“ 侑 ”。《周礼·春官·大司乐》:“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 郑玄 注:“宥,犹劝也。” 南朝 梁 萧子云 《雍雅》诗之二:“百礼斯洽,三宥已行。”按,天子、诸侯于每月初一、十五日加牲进食,称大食。
《漢語大詞典》:宥地
机要之地。指枢密院。《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二年》:“ 林安宅 、 蒋芾 言:‘臣等备员宥地,所职在於兵将。如二三大将,陛下所深知。偏裨间有才者亦多,但臣等素不相识,无以知其才否,欲自此与之相见。’”
《漢語大詞典》:曲宥
曲意宽容。《明史·焦源溥传》:“今即为选侍乞怜,第可求曲宥前辜,量从优典,而移宫始末不可得而抹摋也,盗宝诸奄不可得而宽宥也。”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时事·代父赎罪》:“臣本生父 道然 ,身罹重罪,已荷天恩曲宥。”《人民文学》1979年第8期:“ 汉文帝 母舅 薄昭 ,封侯为将军,犯法当死, 文帝 不以至亲曲宥,流涕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