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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河泊所
汉本房
汉档房
汉票签处
捕厅
捕役
朝簿厅
钞局
财署
弼德院
宝泉局
宝源局
典牧署
崇文观
饬知
《國語辭典》:河泊所  拼音:hé bó suǒ
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元代始于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至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明史。卷七五。职官志四》:「河泊所官,掌收鱼税。」
《漢語大詞典》:汉本房(漢本房)
官署名。 清 置,属内阁,掌管翻译满语为汉语事宜。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一汉本房, 满 、 汉 四侍读学士统之,专司繙 清 译 汉 。”
《漢語大詞典》:汉档房(漢檔房)
清 代缮写满、汉文文书之官署。《清会典·刑部四·汉档房》:“ 汉 档房:堂主事, 满洲 三人, 汉 军一人;缮本笔帖式,二十有八人。掌缮 清 字、 汉 字之题本。”注:“凡各省科钞题本,俱由 汉 档房承缮。”
《漢語大詞典》:汉票签处(漢票簽處)
清 官署名。负责校阅汉文,拟写票签,记录谕旨等事。《清会典·内阁·汉票签处》:“侍读: 汉 二人,委署侍读,掌校閲汉文本章,拟写票籤之式。”
《漢語大詞典》:捕厅(捕廳)
清 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前任捕厅随太爷坐在帐房里,请帐房师爷説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你看我足足读了五年书,破承题也作过十多次,出起身来不过是个捕厅。”
《國語辭典》:捕役  拼音:bǔ yì
衙门里担任缉捕人犯的差役。《福惠全书。卷一七。刑名部。总论》:「其缉盗之事,又必在于捕役。」《儒林外史》第五○回:「话说那万中书在秦中书家厅上看戏,突被一个官员,带领捕役进来,将他锁了出去。」也称为「捕快」。
《漢語大詞典》:朝簿厅(朝簿廳)
掌朝官名籍的官署。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吏察主院中入朝人次第名籍,谓之朝簿厅。”
《漢語大詞典》:钞局(鈔局)
明 初户部所设的印钞官署。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一:“ 贾鼐 以典史中状元,人皆知之。 洪武 辛未,榜眼 吴言信 , 福建 邵武 人也,以钞局副使中,人多未之知也。”
分類:户部官署
《漢語大詞典》:财署(財署)
治理财货的官署。管子·幼官图:“凡数财署,杀僇以聚财,劝勉以选众。”
《漢語大詞典》:弼德院
官署名。1911年( 宣统 三年)仿 日本 枢密院设立,为顾问国务的机关。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成立未几, 清 朝即亡,实际上并未发生任何作用。清史稿·职官志六:“弼德院,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有二人。掌参预密勿,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
《國語辭典》:宝泉局(寶泉局)  拼音:bǎo quán jú
明清时,掌管铸钱的机构。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户部。钱法》:「督理钱法,顺治元年定,令汉右侍郎一人,督理京省钱法,满汉司官各一人,监督宝泉局,每年掣差,设大使一人,五年报满。」
《國語辭典》:宝源局(寶源局)  拼音:bǎo yuán jú
明、清时掌管铸钱的机构。朱元璋于元末至正二十一年(西元1361),首设于应天府。
《國語辭典》:宝源局(寶源局)  拼音:bǎo yuán jú
明、清时掌管铸钱的机构。朱元璋于元末至正二十一年(西元1361),首设于应天府。
《漢語大詞典》:典牧署
掌管畜牧及畜产品的官署。 唐 代为太仆寺的下属机构。新唐书·百官志三:“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脂之事。”
《漢語大詞典》:崇文观(崇文觀)
官署名。 三国 魏明帝 青龙 四年置,用以安置文学之士。参阅三国志·魏志·明帝纪
《國語辭典》:饬知(飭知)  拼音:chì zhī
告谕。用于长官对下属。《儒林外史》第三三回:「为此饬知该县儒学教官,敦请该生即日束装赴院,以便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