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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为均
均田
一均
均齐
商均
均籴
人均
大均
吴均
均科
楚灵均
均礼
适均
均匀
天均
《韵府拾遗 真韵》:为均(为均)
易:为均。疏:此一节广明坤象为均,以其地道平均也。
《漢語大詞典》:均田
(1). 汉 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汉书·王嘉传》:“詔书罢菀,而以赐 贤 二千餘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於品制中令均等。今赐 贤 二千餘顷,则坏其等制也。”
(2). 北魏 至 唐 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文献通考·田赋一:“ 魏孝文 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过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文献通考·田赋二:“ 孝文 太和 元年……均田之制,始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给天下人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 刘泽华 等《中国古代史》第十章第五节:“ 北魏 政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社会秩序,便着手解决土地问题,于公元485年( 孝文帝 太和 九年)颁布了均田令。”
耘田。大戴礼记·夏小正:“农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农夫急除田也。” 孔广森 补注:“均读为耘,故传言除田也。”
《分类字锦》:一均
律吕新书:按宫声之数八十一,商声之数七十二,角声之数六十四,徵声之数五十四,羽声之数四十八,是黄钟一均之数,而十二律于此取法焉。
分类:制律
《漢語大詞典》:均齐(均齊)
均衡;齐整。《孔子家语·执辔》:“善御民者,壹其法,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故令不再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 宋 曾巩 《上欧阳学士第一书》:“谨献杂文时务策两编,其传缮不谨,其简秩大小不均齐, 巩 贫故也。” 叶圣陶 《两样》:“他们两个终于不成均齐的步调。”
分類:均衡齐整
《漢語大詞典》:商均
舜 之子。相传 舜 以 商均 不肖,乃使伯 禹 继位。事见孟子·万章上史记·五帝本纪。常与 尧 子 丹朱 并用为不肖子之典实。韩非子·说疑:“其在记曰:‘ 尧 有 丹朱 ,而 舜 有 商均 。’” 宋 苏洵 《上田枢密书》:“ 尧 不得以与 丹朱 , 舜 不得以与 商均 ,而 瞽叟 不得夺诸 舜 。”
分類:不肖
《漢語大詞典》:均籴(均糴)
宋 代按照人户家产、土地多少,分等摊派征购粮食的制度。购价往往低于市价。 徽宗 政和 三年(公元1113年)始行于 陕西 ,后推广至诸路。参阅文献通考·市籴二
《漢語大詞典》:人均
人为的乐声。相对于“天籁”而言。 宋 苏轼 《崔文学申携文见过赋一篇示志举》诗:“蕢桴和苇籥,天节非人均。” 王十朋 注引 赵次公 曰:“天节,自然之乐也。人均,人为之乐也。”
按人平均。《人民日报》1983.11.17:“我国人均耕地量只有世界人均量的三分之一。”
《漢語大詞典》:大均
(1).谓平均。周礼·地官·均人:“三年大比,则大均。” 郑玄 注:“有年无年,大平计之。”
(2).古军礼之一。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均之礼,恤众也。” 郑玄 注:“均其地政、地守、地职之赋,所以忧民。” 贾公彦 疏:“此大均必在军礼者,谓诸侯赋税不均者,皆诸侯僭滥无道,致有不均之事,当合众以均之,故在军礼也。” 孙诒让 正义:“大均之礼者,校比户口以均平征赋之事,事止於畿内。”
分類:平均军礼
《国语辞典》:吴均(吴均)  拼音:wú jūn
人名。(西元469~520)字叔庠,南朝梁故鄣(今浙江省安吉县西北)人。通史学,工诗,善于写景,小品书札尤为见长。文辞清拔,时人多仿效之,号为「吴均体」。著有《后汉书注》、《钱塘先贤传》、《通史》、《续齐谐记》等。
《漢語大詞典》:均科
谓判以同等之罪。宋书·蔡廓传:“至於弃市之条,实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杀,考律同归,轻重均科,减降路塞, 钟 陈 以之抗言, 元皇 所为留愍。”
分類:同等等之
《漢語大詞典》:楚灵均(楚靈均)
即 屈原 。因其为 楚 人,字 灵均 ,故称。 唐 孟郊 《旅次湘沅有怀灵均》诗:“旧称 楚灵均 ,此处殞忠躯。” 五代 齐己 《行路难》诗:“君不见 楚灵均 ,千古沉冤 湘水 滨。” 元 张养浩 《沉醉东风》曲:“ 班定远 飘零 玉关 ; 楚灵均 憔悴 江 干。”
《漢語大詞典》:均礼(均禮)
行对等之礼。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元年:“ 牧 ( 奚牧 )与 东秦 主 兴 书称‘顿首’,与之均礼。 兴 怒。”
分類:对等等之
《漢語大詞典》:适均(適均)
犹均等。 明 卢象升 《请饬京民二运疏》:“务求调剂适均,勿得偏枯启衅。”明史·食货志二:“凡重者轻之,轻者重之,欲使科则适均。”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要自大至小,由上而下权归於一,内外适均而敷於众也。”
《國語辭典》:均匀(均勻)  拼音:jūn yún
1.均等,平均。《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只见那为头的道:『某件与某人,某件与某人;』连唱了来人的姓名,又有嫌多嫌少道:『分得不均匀!』相争论的,半日方散去。」
2.用于形容身材秾纤合度。如:「身材均匀」。
《漢語大詞典》:天均
见“ 天钧 ”。
《漢語大詞典》:天钧(天鈞)
亦作“ 天均 ”。
(1).谓天然均平之理。庄子·齐物论:“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成玄英 疏:“天均者,自然均平之理也。” 陆德明 释文:“本又作均。”庄子·寓言:“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 南朝 宋 谢镇之 《重与顾道士书》:“故卑高殊物,不嫌同道;左右两仪,无害天均。” 唐 司空图 《二十四诗品·自然》:“薄言情悟,悠悠天钧。” 章炳麟 《四惑论》:“神教衰而归敬于宿命,宿命衰而归敬于天钧。”
(2).指极北之地。
(3).比喻心。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二:“事之成败,犹兵之胜负,固不可以此动我天钧。”
(4).指钧天广乐。神话中的一种天界音乐。 唐 皮日休 《上真观》诗:“天钧鸣响亮,天禄行蹣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