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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因缘
【佛学次第统编】
由三因缘,大种变异,令所造色,变异而转。
一、士夫用 谓由地大所拆触故,器有差别。由差别故,令所造色,变异可得。或由水所润等,火所热等,风所燥等,令所造色,变异可得。
二、业所作 随业势力,先大种生,后随彼力,色变异生。
三、由胜定 胜定力故,先起大种,然后造色变异而生也。
因等四缘
【佛学次第统编】
有为诸法,从因缘生。如幻假有,谓色法及诸种子,依二缘生。心法依四缘生。所谓四缘者: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也。
一、因缘 谓有为法亲辨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
一、种子 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有漏无漏、色非色、报非报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二、现行 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极劣无记,馀薰本识。生自类种,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二、等无间缘 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生定。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设离别殊异,故得互作等无间缘。心与心所,如何似一?同一所缘,同一所依,同一时转,同一性摄,是故似一也。
三、所缘缘 谓若有法,是带已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一、亲 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
二、疏 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
四、增上缘 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馀法,或顺或违。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馀。有为无为,皆有不障之力,谓之胜势用。与违顺法,能得为缘,谓之或顺或违。如何与违法得为缘?如夫霜雪,与违青之黄叶为增上缘,非前灭法,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因果同时异时
【佛学次第统编】
因果同时异时者:
一、因果同时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如炷生燄,燄生燋炷,亦如束芦,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矣。
二、因果异时 前念种子生后念种,斯乃自类相生,因果异时,不同种现相望因果同时。
十二因缘(二)
【佛学次第统编】
生死相续,皆由十二有支,谓从无明乃至老死。
一、无明支 以行蕴中无明为体,不取馀法,斯乃与行得为因缘,此通现行及种为体。
二、行支 造作为行,以身语意三行为体,心心所为体。行体是思,此身语意三,在欲界名福非福,身语在色界,意亦通无色,名为不动,此支亦通现行种子。
三、识支 了别名识,唯取阿赖耶识亲因缘为体。果报主故,此唯种子,不取现行。
四、名色支 即除六根触受法种,皆名色摄,谓色蕴中除根,馀色除受蕴全除行蕴触除识蕴中本识意根馀想蕴全三蕴少分为名色支体,此唯异熟性也。
五、六处支 生长门义名为处,是内六处唯取彼异熟种,即五色根及前六识,若有异熟居过去世,说为意也。
六、触支 触境名触,除第七识,取第八相应触全,六识之中异熟触,此唯种子。
七、受支 领纳名受,此亦同前触,应知亦唯种子。
八、爱支 耽染名爱,唯取爱数一法为体,正唯修断,助润通见,此通现种。
九、取支 追欲名取,通取一切烦恼,正唯修断,助润通见,此通种现。
十、有支 爱取合润,能引业种及所引因转名为有,俱能近有后有果故。
十一、生支 蕴起名生,即五果现行,不取种子。以异熟五蕴为体,谓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
十二、老死 变异名老,灭无名死,亦以异熟五蕴为体,不取种子也。
因果四执
【佛学次第统编】
三论玄义云:「总论西域九十六术,别序宗要,则四执盛行:一、计邪因邪果,二、执无因有果,三、立有因无果,四、辨无因无果。」
一、问云:「何名为邪因邪果?」 答:「有外道云:大自在天能生万物,万物若灭,还归本天,故云自在天若瞋。四生皆苦,自在若喜,则六道咸乐。然天非物因,物非天果,盖是邪心所画,故名邪因邪果。」
二、问云:「何名为无因有果?」 答:「复有外道,穷推万物,无所由藉,故谓无因。而现睹诸法,当知有果。例如庄周魍魉问影,影由形有,形因造化,造化则无所由。本既自有,即末不因他,是故无因而有果也。」
三、问云:「何名为有因无果?」 答:「断见之流,惟有现在,更无后世,类如草木,尽在一期。」
四、问云:「何名为无因无果?」 答:「既拨无后世受果,亦无现在之因。故六师云:「无有黑业,无有黑业报;无有白业,无有白业报。」四邪之间,最为尤弊,现在断善,后生恶趣。」
因果四计
【佛学次第统编】
由因果一异,亦分四计。
一、因果一  二、因果异  三、因果亦一亦异  四、因果非一非异
因果四计(二)
【佛学次第统编】
或即前意以因中有果无果,成四句者。
一、因中有果 二、因中无果 三、因中亦有无果 四、因中非有无果
观因缘门
【佛学次第统编】
初是因缘门,所谓:
众缘所生法  是即无自性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缕綖、机杼、织师等和合,故有生。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钻摇、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馀皆应尔,而实不然。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馀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
缘法实无生  若谓为有生  为在一心中  为在多心中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亡,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馀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观因果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馀处来。如说:
「果于众缘中  毕竟不可得  亦不馀处来  云何而有果
众缘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又是果不从馀处来,若馀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馀处来者,是即为空。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依因依缘
【佛学次第统编】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
依因者、 不觉义故。
依缘者、 妄作境界义故。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因果(二)
【佛学次第统编】
四缘 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因缘二 种子、现行。
所缘缘二 亲、疏。
名言种子二 表意、显境。
种子二缘 因、增上。
五果 异熟、等流、离系、士用、增上。
因果二 同时、异时。
十二因缘 无明、乃至老死。
缘起五释 略。
十二因缘四分 能引、所引、能生、所生。
能引 无明、行二。
所引 识、至受、五。
能生 爱、取、有、三。
所生 生、老死、二。
无明发业十一殊胜 所缘、乃至对治。
不因一事,不长一智
【俗语佛源】
禅宗用语,说明人的智慧因阅历而增加。佛教既主张万法唯心,也极重视实践的验證,宋·释惟白《续传灯录》卷二:「僧云:『不因一事,不长一智。』」宋·悟明《联灯会要》卷十八:「老赵州十八以上便解破家散宅,徒为戏论,虽然如是,不因一事,不长一智。」也作「不经一事,不长一智。」《红楼梦》第六四回:「俗话说:『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我如今知道了,你又该来支问著我了。」又如洪深《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第四章:「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一个人多一次经验,才会多明白一个环境的意义。」(李明权)
文字因缘
【俗语佛源】
作为本体的「实相」,是没有文字的。然而,不凭藉文字,便无以诠释「实相」。比如说,花草不等于春天;而没有花草,也就感觉不到春天了。禅宗所说的「不立文字」,并不是摒弃一切文字,而是不执著文字,要因文字而悟「实相」。通过读经、印经、作文、写字等同佛法结下善缘,均可称为「文字因缘「。《居土传》卷十九记载,白居易曾说:「愿以文字因缘,回向实地。希于来世,赞叹佛乘,劝转法轮。」后因以称诗文等往来而结下的缘分、友谊。如清·冯桂芬《皖水迎师记》:「越三年,谒公金陵,犹纵言及之曰:『厥后东南事,不出君一书。』亦一段文字缘也。」(李明权)
前因后果
【俗语佛源】
因是能生,果为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这就是佛教讲的因果关系。同时,佛教又说因果必通于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世」。如《因果经》说:「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涅槃经·憍陈如品》说:「善恶之报,如影取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这就是说善因必有善果,恶因必有恶果,有原因必有结果。后来以「前因后果」指事情的整个过程。如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说:「须得先叫他明白了前因后果,才免得怨天尤人。」(宽忍)
宿世因缘
【俗语佛源】
佛教指前世的生死为前生,即宿世;因而,将前世的因缘,统称宿世因缘。《法华经·授记品》:「宿世因缘,吾今当说。」同经《化城喻品》还对二乘人说宿世因缘,诱其證悟。唐·姚合《寄主客刘郎中》诗:「汉朝共许贾生贤,迁谪还应是宿缘。」也省作「宿缘」。如南朝宋·何承天《答宗居士书》:「爱欲未除,宿缘是畏。」后来把「宿世因缘」一语的涵义应用到仕途的升迁与儿女之情的恩恩怨怨等方面。如《道山清话》:「彭汝砺久在侍从,晚娶宋氏归,有姿色器资,承顺惟恐不及,后出守九江,病中忽索笔纸,大书云:『宿世冤家,五年夫妇,从今以往,不打这鼓。』投笔而逝。」(无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