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捐灰
弃灰。 商鞅 立法,弃灰于道者受刑。后因以“捐灰”为典,指刑罚荷刻。《文选·潘岳〈西征赋〉》:“简良人以自辅,谓 斯 忠而 鞅 贤。寄苛制於捐灰,矫 扶苏 於朔边。” 李善 注:“ 商君 之法,刑弃灰於道者。”
《漢語大詞典》:鞅仪韦斯(鞅儀韋斯)
战国 时 商鞅 、 张仪 、 吕不韦 和 李斯 的并称,四人皆为 秦 相。《文选·扬雄〈剧秦美新〉》:“并吞六国,遂称乎 始皇 ,盛从 鞅 仪 韦 斯 之邪政,驰騖 起 翦 恬 賁 之用兵。” 吕向 注:“ 始皇 盛从 商鞅 、 张仪 、 吕不韦 、 李斯 之计以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