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敕赠(敕赠)  拼音:chì zèng
清代凡六品以下的官,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子已去世而受朝廷封赠者,称为「敕赠」。
《國語辭典》:驾崩(駕崩)  拼音:jià bēng
尊称天子死亡。《三国演义》第八五回:「先主驾崩,文武官僚,无不哀痛。」
《漢語大詞典》:例赠(例贈)
循例赠予官爵。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给官员已去世的父祖辈。详“ 例授 ”。
《漢語大詞典》:例授
循例授官。 清 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给本身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参阅《清会典·吏部·验封清吏司》
《国语辞典》:先祖考  拼音:xiān zǔ kǎo
称谓。称自己已去世的祖父。也称为「先王考」。
《國語辭典》:病逝  拼音:bìng shì
因病逝世。如:「因患登革热而病逝的案例已逐渐减少,疫情趋缓。」
分類:病逝去世
《漢語大詞典》:亡荆
自称去世的妻子。 清 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此本留为亡荆扶柩之费,一俟得有乡音,偿我可也。”
《漢語大詞典》:谢殁(謝殁)
去世,死去。 唐 李翱 《祭硖州李使君文》:“如君之年,存者则多,而遽谢殁,伤哉奈何!”
分類:去世
《国语辞典》:先祖妣  拼音:xiān zǔ bǐ
称谓。称自己已去世的祖母。也称为「先王妣」。
《國語辭典》:报丧(報喪)  拼音:bào sāng
将丧亡的消息通知亲戚朋友。《红楼梦》第一二回:「当下代儒料理丧事,各处去报丧。」《文明小史》第四一回:「天未大亮,府衙门里报丧的已经来过了,众教习少不得又去送锭、送祭、探丧送入殓,以及上手本慰唁康太尊。」
《漢語大詞典》:青骡事(青騾事)
太平御览卷九○一引《鲁女生别传》:“ 李少君 死后百餘日后,人有见 少君 在 河东 蒲坂 ,乘青骡。帝闻之,发棺,无所有。”后遂以“青骡事”为去世之典。 唐 雍陶 《哭饶州吴谏议使君》诗:“神仙难见青骡事,諫议空留白马名。”
分類:去世
《漢語大詞典》:弃逝(棄逝)
去世,逝世。 元 关汉卿 《陈母教子》第四折:“他父曾为前朝相国,早年弃逝。”
分類:去世逝世
《國語辭典》:与世长辞(與世長辭)  拼音:yǔ shì cháng cí
逝世、去世,与人世永远告别。如:「他久病缠身,终于在昨日不幸与世长辞。」
分類:逝世去世
《國語辭典》:又弱一个(又弱一個)  拼音:yòu ruò yī ge
又丧亡一个。为哀叹人死去的话。语出《左传。昭公三年》:「晏子曰:『惜也,子雅不免,殆哉!姜族弱矣,而妫将始昌。二惠竞爽,犹可,又弱一个焉,姜其危哉!』」
分類:丧亡去世
《漢語大詞典》:以日易月
古代礼制:帝王去世,太子继位得服丧三年(三十六月),后来 汉文帝 改为三十六日即释服终丧,因称“以日易月”。一说谓二十七日释服。《晋书·礼志中》:“礼官参议博士 张靖 等议,以为‘ 孝文 权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礼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汉书·文帝纪》“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唐 颜师古 注:“ 应劭 曰:‘红者,中祥、大祥以红为领缘。纤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释服矣,此以日易月也。’……此丧制者, 文帝 自率己意创而为之,非有取於《周礼》也,何为以日易月乎!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日之文!”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五》:“圣人大孝,在乎善继。枢务之重,军国之殷,纘而承之,不可蹔闕。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续资治通鉴·宋光宗绍熙五年:“自 汉文 短丧,歷代因之,天子遂无三年之丧…… 寿皇圣帝 至性,以日易月之外,犹执通丧。”
《國語辭典》:烛影斧声(燭影斧聲)  拼音:zhú yǐng fǔ shēng
相传宋太祖病重,召太宗入宫,屏退左右。在烛影下,只遥见太宗或离席,或躲离,而且听到太祖引斧戳地的声音,当晚太祖即崩殂。见宋。释文莹《续湘山野录》。后比喻疑而不决的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