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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十戒  拼音:shí jiè
佛教沙弥和沙弥尼所受的十条戒律,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听视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沙弥十戒法并威仪〉:「汝今已受沙弥十戒竟,当尽形寿顶戴奉持。」
《漢語大詞典》:受具
佛教语。“受具足戒”或“受具戒”的略语。具足戒,指比丘所受之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所受之五百戒。 唐 王维 《大唐大安国寺故大德净觉禅师碑铭序》:“入 太行山 ,削髮受具。” 宋 沈辽 《苏州承天寺永安长老语录序》:“ 永安 禪师名 崇智 , 吴 人 张氏 子,初受具,即出游诸方。”
《國語辭典》:灵童(靈童)  拼音:líng tóng
道家对仙童的称呼。如:「灵童玉女」。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九七。歌诗。太微玄清左夫人歌》:「灵童掷流金,火微启辞案。」
《國語辭典》:童真  拼音:tóng zhēn
1.幼小孩童的天真本性。如:「这幅画作充满童真的趣味。」
2.幼年。隋。皇甫毗 玉泉寺碑:「禅师本姓陈氏,颍川人也,少禀生知,童真剃落。从师南岳,蕴道天台。」唐。叔孙矩 大唐扬州六合县灵居寺碑:「我寺昔大德法师禺公者,童真出家,洞明三藏。」
3.未曾有性行为者的贞操。清。袁枚《子不语。卷六。沈姓妻》:「我以童真之身污产妇秽气,幸众长老超度,不然,几堕落矣。」清。魏之琇《续名医类案。卷五七。脓疥》:「今复推荡,阴血又伤,若非童真,难免于死矣。」也作「童贞」。
4.沙弥的别名。参见「沙弥」条。唐。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五。央掘魔罗经》:「童真是沙弥别名。」
《漢語大詞典》:佛戒
佛教的戒律。有五戒、十戒、五百戒等。隋书·经籍志四:“ 魏 黄初 中,中国人始依佛戒,剃髮为僧。”
《國語辭典》:戒法  拼音:jiè fǎ
佛教用语。佛陀所制定的各种戒,如比丘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在家五戒、八关斋戒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戒法,此即体,通出离之道。」
《国语辞典》:小乘戒  拼音:xiǎo shèng jiè
小乘佛教的戒律。包括五戒、八戒、十戒及具足戒等。
二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具足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比丘之具足戒也。分八段:一、四波罗夷。二、十三僧残。三、二不定。四、三十舍堕。五、九十单提。六、四提舍尼。七、百众学。八、六灭诤。(参见:戒)
【佛学常见辞汇】
比丘的具足戒。分八段,即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舍堕、九十单堕、四悔过法、一百众学、七灭诤法。
【佛学次第统编】
比丘之具足戒,有二百五十条。称二百五十戒,分为八段,略示其数。
第一、四波罗夷       第五、九十波逸提
第二、十三僧残       第六、四提舍尼
第三、二不定        第七、百众学
第四、三十尼萨耆波逸提   第八、七灭诤
此八段具摄二百五十戒也。
具足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二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为比丘,比丘尼当受之戒,别解脱戒中之至极也。比丘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为五百戒(实为三百四十八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为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舍堕,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百众学,七灭诤。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为八波罗夷,十七僧残,三十舍堕,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舍尼,百众学,七灭诤。戒之总数,诸律不同。宜视后世之作为,然要严守佛陀制戒之意,专心保持比丘之面目,今对比四分,五分,南传。则波逸提以下之细目,有如图之相违。观此可知戒之数目,指大数也。今所以名为具足者,非依已上之戒数。戒数惟标榜其紧要者,使由此于一切之境界离罪之意,故谓为具足戒。故若自数上言具足,则不得不言为无量。不依具足之戒数者,于药师经,智度论等谓比丘尼戒为五百而知之也。行事钞中之一曰:「问: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则五百,此言虚实?答:两列定数,约指为言。故诸部通言,不必依数。论其戒体,唯一无作。约境明相,乃量尘沙。且指二百五十,以为持犯蹊径耳。律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可得指此而为所防。今准智论云:尼受戒法,略则五百,广说八万。僧则略有二百五十,广亦同尼律仪。」八宗纲要曰:「受具戒时,并得如此无量无边等戒,量等虚空,境遍法界,莫不圆足,故名具足戒。」
【佛学常见辞汇】
具足圆满之戒,如比丘的二百五十戒,及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是。
【佛学次第统编】
具足戒有二: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共称为二部律。此二部律,未受戒者,不许先知。佛有明制,本文但举其数耳。
【三藏法数】
具足戒者,即二百五十戒也。谓波罗夷法,凡四条。(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僧伽婆尸沙法,凡一十三条。(梵语僧伽婆尸沙,华言僧残。谓犯此戒,如人被他斫残,命虽未尽,形已残废故也。)不定法,凡二条。(谓比丘犯非法语,或以波罗夷法治之,或以僧伽婆尸法治之,或以波逸提法治之,故名不定也。)尼萨耆波逸提法,凡三十条。(梵语尼萨耆,华言舍。谓因财物等犯贪慢心,令舍入僧众故。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不舍,当堕地狱也。)波逸提法,凡九十条。波罗提提舍尼法,凡四条。(梵语波罗提提舍尼,华言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应对众发露,故名向彼悔。)众学戒法,凡一百条。(此等戒法,令比丘众皆学,故名众学也。)灭诤法,凡七条。(谓有诤事起,即应除灭,故名灭诤法。)此二百五十戒,是出家比丘所持,是名出家具足戒。(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三藏法数】
谓菩萨持中道第一义谛戒,用中道慧,遍入诸法,无戒不备,是名具足戒。(第一义谛者,谓中道实相之理,无二无别,谛审不虚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沙弥沙弥尼戒也。(参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华鬘好香涂身,七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观听,八不得坐高广大床上,九不得非时食。十不得捉钱金银宝物。
【佛学常见辞汇】
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著华鬘好香涂身、不歌舞观听、不坐高广大床上、不非时食、不捉钱金银宝物。
【佛学次第统编】
十戒者,沙弥所持之十戒也。
一、不杀生        六、不著华鬘好香涂身
二、不偷盗        七、不歌舞倡伎亦不往观听
三、不淫         八、不得坐高广大床上
四、不妄语        九、不得非时食
五、不饮酒        十、不得蓄钱金银宝物
【三藏法数】
谓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坐高广大床、七不著花鬘衣、八不观听歌舞、九手不捉金银财宝、十不过中食。此十戒是初出家沙弥所持,是为出家十戒。(梵语沙弥,华言息慈。息世染之情,慈济群生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十戒仪则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沙弥十戒仪则经之略名。
十戒持律法体
【佛学大辞典】
(杂语)受十戒,能住持之而不犯之法师,尊称之曰十戒持律之法体。法体与法师同。
十戒法并威仪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失译。
三百五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与三百四十八戒同。
沙弥十戒仪则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赵宋施护译。摄颂沙弥戒品之威仪。
沙弥十戒威仪录要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明智旭重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