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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典故
劝星
 
坠长星
 
杯酒劝长星
 
长星劝汝
 
长星醉否


《世说新语笺疏》中卷上〈雅量〉~378~
太元末,长星见,孝武心甚恶之。夜,华林园中饮酒,举杯属星云:「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
典故
一斗消醒
 
五斗消酲
 
五斗解醒
 
五斗醒
 
伯伦妇
 
伯伦从劝
 
刘伶五斗
 
刘伶妇
 
刘伶有贤妻
 
刘伶病醒
 
刘伶酒为名
 
刘妻叹谏
 
咒酒卮
 
妇人笑刘伶
 
谏伯伦

相关人物
刘伶


《世说新语笺疏》下卷上〈任诞〉~729~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晋书》卷四十九〈刘伶列传〉~375~
刘伶字伯伦,沛国人也。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游,与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携手入林。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八]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裴子语林》~6~
刘灵字伯伦,饮酒一石,至酲复饮五斗。妻责之,灵曰:「卿可致酒五斗,吾当断之。」妻如其言。灵咒曰:「天生刘灵以酒为名,一饮一石,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莫可听。」

简释

刘伶妇:喻劝戒酒之人。宋苏拭《小儿》:“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典故
令人买牛
 
佩刀买犊
 
佩剑博牛羊
 
佩牛
  
刀剑化耕蚕
 
刀换犊
 
刀买犊
 
劝买耕牛
 
带牛
  
凭剑换牛
 
戴牛佩犊
 
持刀买黄犊
 
易牛以剑
 
渤海卖刀剑
 
犊佩
 
腰下牛闲
 
腰剑不换牛
 
腰无犊
 
解剑换牛
 
买牛捐三尺
 
买牛捐宝剑
   
卖刀收茧栗
 
卖刀耕陇上
 
卖刀买牛
  
卖剑渤海
  
卖剑买牲
 
卖腰间剑
 
销兵铸农器
 
锄犁化刀剑
 
铸农器
 
黄犊无人佩
 
龙泉候买牛
 
龚牛

相关人物
龚遂


《汉书》卷八十九〈循吏列传·龚遂传〉~3639~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馀,召见,形貌短小,宣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谓遂曰:「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闻遂对,甚说,答曰:「选用贤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遂乃开仓廪假贫民,选用良吏,尉安牧养焉。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趋田亩,秋冬课收敛,益蓄困实菱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畜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

简释

佩犊:喻弃官务农。宋苏轼《张作诗送砚反剑乃和其诗卒以剑归之》:“斩蛟刺虎老无力,带牛佩犊吏所诃。”

卖剑买牛:喻重本务农。宋苏轼《常润道中有怀钱塘五首》之五:“卖剑买牛吾欲老,杀鸡为黍子来无?”

犊佩:指佩带刀剑,或指弃农背本。来苏轼《次韵聪上人见寄》:“归心忘犊佩,生术寄羊鞭”

典故
赋无劝


《法言义疏》卷三〈吾子〉~45~
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彫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晋·李轨注:「相如作大人赋,武帝览之,乃飘飘然有陵云之志。」
典故
死近要离墓
 
眉前把酒劝
  
葬近要离
 
要离冢孤
 
近要离
   
相关人物
梁鸿
 
要离


《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梁鸿〉~2768~
遂至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乃方舍之于家。鸿潜闭著书十馀篇。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于嬴博之閒,不归乡里,慎勿令我子持丧归去。」及卒,伯通等为求葬地于吴要离冢傍。咸曰:「要离烈士,而伯鸾清高,可令相近。」葬毕,妻子归扶风。
《漢語大詞典》:佩犊(佩犢)
汉书·循吏传·龚遂:“ 遂 见 齐 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勤民务农桑……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后因以“佩犊”喻弃官务农。《陈书·世祖纪》:“自顷寇戎,游手者众,民失分地之业,士有佩犊之讥。” 宋 曾巩 《阅武堂》诗:“柳间自诧投壶乐,桑下方安佩犊行。”
分類:务农弃官
《國語辭典》:带牛佩犊(帶牛佩犢)  拼音:dài niú pèi dú
汉宣帝时,渤海岁饥,民多沦为盗匪,龚遂受命为守,教民卖刀买犊,卖剑买牛,改业归农。典出《汉书。卷八九。龚遂传》。比喻弃武务农。如:「古代太平盛世时,英雄无用武之地,人民往往带牛佩犊,弃甲归田。」
《國語辭典》:买牛卖剑(買牛賣劍)  拼音:mǎi niú mài jiàn
比喻弃盗归农。参见「卖剑买牛」条。元。朱庭玉青杏子。紫塞冒风沙〉套:「归来好向林泉下,买牛卖剑,求田问舍,学圃耘瓜。」
《漢語大詞典》:买犁卖剑(買犁賣劍)
犹言卖剑买牛。 宋 陈亮 《贺新郎·怀辛幼安用前韵》词:“天下适安耕且老,看买犁卖剑平家铁。”一本作“ 买犂卖剑 ”。
《國語辭典》:卖刀买犊(賣刀買犢)  拼音:mài dāo mǎi dú
比喻舍弃剽掠而改行务农。参见「卖剑买牛」条。唐。武元衡〈兵行褒斜谷作〉诗:「三川顿使气象清,卖刀买犊消忧患。」
《國語辭典》:卖剑买牛(賣劍買牛)  拼音:mài jiàn mǎi niú
汉宣帝时,渤海因饥荒,居民多带持刀剑为盗,龚遂为太守后,劝民舍弃刀剑,改业归农。见《汉书。卷八九。循吏传。龚遂传》。后比喻舍弃剽掠而改行务农。宋。陆游 答吴提宫启:「卖剑买牛,念即归于农亩,乘车载笠,尚永记于交盟。」也作「买牛卖剑」、「买犁卖剑」、「卖刀买犊」、「卖刀买牛」、「卖剑渤海」。
《漢語大詞典》:眉案
案,盛食物的短足木盘。据东观汉记·梁鸿传:载:“ 鸿 字 伯鸞 ,与妻 孟光 (字 德曜 )隐居避患,适 吴 ,依大家廡下,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於 鸿 前仰视,举案常齐眉。”亦见《后汉书》本传。后以“眉案”为夫妇相敬的典故。 清 钮琇 觚賸·汤素畹:“眉案未输 鸿 与 耀 ,只愁时事正纷然。” 清 沈起凤 《谐铎·妙画代良医》:“男儿离绣幃三尺,便当跳入云霄,是非 梁伯鸞 ,谁能谨守眉案。”
《漢語大詞典》:魂傍要离(魂傍要離)
东汉 梁鸿 字 伯鸾 ,为避世高士,“及卒, 伯通 等为求葬地於 吴 要离 冢傍。咸曰:‘ 要离 烈士,而 伯鸞 清高,可令相近。’”见后汉书·逸民传·梁鸿。后因以“魂傍要离”为称颂死者操守高洁之典。 清 王士禛 《挽姜贞毅先生》诗:“魂傍 要离 君爱弟,英灵来往怒涛飞。”
《漢語大詞典》:齐眉案(齊眉案)
矮脚桌。 宋 孙觌 《蜀妇新寡从何纯中读左氏戏呈纯中》诗:“一挥斵鼻斤,便举齐眉案。” 清 赵翼 《扈从途次杂咏·矮桌》:“或作齐眉案,侏儒所必需。”
《國語辭典》:齐眉举案(齊眉舉案)  拼音:qí méi jǔ àn
比喻夫妻相互敬爱。参见「举案齐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