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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冬至  拼音:dōng zhì
1.二十四节气之一。此时太阳直射南回归线,所以北半球夜最长,昼最短,南半球则相反。通常落在国历的十二月二十一、二十二或二十三日。也称为「冬节」、「南至」。
2.传统节庆之一。因为古人以正月初一到除夕为一年,冬至到下次冬至的前一日为一岁。在冬至这天,中国北方的应节食物为馄饨,南方为汤圆;所以有吃过冬至汤圆便长一岁的说法。民间并有祭祀祖先、神明的风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一○。冬至》:「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酒,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
《漢語大詞典》:冬至点(冬至點)
黄道上最南的一点。冬至这天太阳在这个位置,故称。
《漢語大詞典》:冬至线(冬至線)
即南回归线。南纬23°27'的纬线。
分類:南纬纬线
《分类字锦》:历始冬至(历始冬至)
后汉书律历志斗之二十一度去极至远也日在焉而冬至群物于是乎生故律首黄钟历始冬至月先建子时平夜半
分类:历法
《國語辭典》:日至  拼音:rì zhì
1.冬至与夏至。《礼记。杂记下》:「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管子。侈靡》:「是故王者谨于日至,故知虚满之所在以为政令。」
2.每天到来。《墨子。尚贤中》:「夫治之法将日至者也,日以治之。」
《漢語大詞典》:阳生(陽生)
(1).即冬至。 唐 韩愈 李正封 《晚秋郾城夜会联句》:“雪下收 新息 ,阳生过 京 索 。” 钱仲联 集释引 孙汝听 曰:“阳生谓冬至。”参见“ 冬至 ”。
(2).指 杨朱 。吕氏春秋·不二:“ 陈駢 贵齐, 阳生 贵己。” 高诱 注:“ 孟子 曰:‘ 阳子 拔体一毛以利天下弗为也。’” 毕沅 辑校:“ 李善 注文选 谢灵运 《述祖德诗》引作 杨朱 。阳、杨,古多通用。”
《國語辭典》:冬至  拼音:dōng zhì
1.二十四节气之一。此时太阳直射南回归线,所以北半球夜最长,昼最短,南半球则相反。通常落在国历的十二月二十一、二十二或二十三日。也称为「冬节」、「南至」。
2.传统节庆之一。因为古人以正月初一到除夕为一年,冬至到下次冬至的前一日为一岁。在冬至这天,中国北方的应节食物为馄饨,南方为汤圆;所以有吃过冬至汤圆便长一岁的说法。民间并有祭祀祖先、神明的风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一○。冬至》:「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酒,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
《國語辭典》:南至  拼音:nán zhì
冬至。参见「冬至」条。《左传。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唐。孔颖达。正义:「辛亥朔者,月一日也,日南至者,冬至日也。」唐。杨烱〈浑天赋〉:「太平太蒙,所以司出入,南至北至,所以节寒温。」
分類:冬至
《漢語大詞典》:天正
(1). 周 历建子,以农历十一月即冬至所在之月为岁首,古人以为得天之正,故称。汉书·律历志上:“其於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后汉书·陈宠传“三微成著,以通三统” 李贤 注引《三礼义宗》:“三微,三正也……故 周 以天正为岁,色尚赤,夜半为朔。”
(2).指冬至。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象数一:“ 熙寧 十年,天正元用午时,新历改用子时;闰十二月改为闰正月,四夷朝贡者用旧历,比来款塞众论,谓气至无显验可据,因此以摇新历。事下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与立春之景相若者也,今二景短长不同,则知天正之气偏也。”
《國語辭典》:亚岁(亞歲)  拼音:yà suì
冬至。三国魏。曹植冬至献履袜颂表〉:「亚岁迎祥,履长纳庆。」
分類:冬至
《國語辭典》:履长(履長)  拼音:lǚ cháng
冬至。三国魏。曹植冬至献袜履表〉:「亚岁迎祥,履长纳庆。」
分類:冬至
《漢語大詞典》:养夜(養夜)
指冬至。此夜最长,故称。养,通“ 羕 ”。大戴礼记·夏小正:“十月……时有养夜。” 卢辩 注:“养者,长也,若日之长也。” 孔广森 补注:“此时夜之长,如夏时日之长也。” 清 马瑞辰 《毛诗传笺通释·周南·汉广》“江之永矣”:“《夏小正》‘时有养日’、‘时有养夜’,养亦羕也。”
《漢語大詞典》:日短至
指冬至。礼记·月令:“﹝仲冬之月﹞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吕氏春秋·仲冬:“是月也,日短至。” 高诱 注:“冬至之日,昼漏水上刻四十五,夜水上刻五十五,故曰日短至。”
分類:冬至
《漢語大詞典》:冬年节(冬年節)
指冬至。 明 叶盛 水东日记·京都贺节礼:“初,京都最重冬年节贺礼。不问贵贱,奔走往来者数日。家置一册,题名满幅。己巳之变,此礼顿废。 景泰 二年冬至节,礼部请朝贺上皇於 东上门 ,詔免贺。”参阅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冬至
分類:冬至
《國語辭典》:黄钟(黃鐘)  拼音:huáng zhōng
乐律名。我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中六阳律的第一律。亦为六律、六吕的基本音。也作「黄钟」。
《國語辭典》:黄钟毁弃(黃鐘毀棄)  拼音:huáng zhōng huǐ qì
可用以校正音律的乐器却遭到毁坏抛弃。语出《楚辞。屈原。卜居》:「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后比喻贤才不被重用。如:「在位者若是亲小人,远贤才,鼠辈猖狂而黄钟毁弃,怎么能有所作为呢?」也作「黄钟长弃」。
分類:贤才
《國語辭典》: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相传为黄帝的乐官伶伦利用竹筒长短造成发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声律准则。分为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律六: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也称为「十二宫」。
《漢語大詞典》:百五
寒食日。在冬至后的一百零五天,故名。 宋 程先 《锁窗寒·有感》词:“叹嘉会难逢,少年几许?纷纷沸鼎,负了青阳百五。” 元 张国宾《薛仁贵》第二折:“今日正百五寒食,上坟的都是同乡共里。” 清 纳兰性德 《秋千索·渌水亭春望》词之一:“悠扬扑尽风前絮,又百五,韶光难住。”一说,寒食日在冬至后的一百零六天,故称“百六”。参见“ 一百五日 ”、“ 百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