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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至平
(1).旧指贤君在位,公道大行,人尽其力的治世。荀子·荣辱:“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於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荀子·君道:“故藉歛忘费,事业忘劳,寇难忘死,城郭不待饰而固,兵刃不待陵而劲,敌国不待服而詘,四海之民不待令而一,夫是之谓至平。”《汉书·元帝纪》:“五帝三王,任贤使能,以登至平。”
(2).极其公平;极其清平。 三国 魏 阮籍 《为郑冲劝晋王笺》:“至公至平,谁与为邻,何必勤勤小让也!” 宋 叶适 《财总论二》:“夫当 仁宗 四十二年,号为本朝至平极盛之世,而财用始大乏,天下之论扰扰,皆以财为虑矣。”
《國語辭典》:明断(明斷)  拼音:míng duàn
明确的判断是非。《后汉书。卷三一。孔奋传》:「为政明断,甄善疾非。」《三国演义》第一二○回:「皓才识明断,堪为帝王。」
《國語辭典》:均分  拼音:jūn fēn
平均分摊。如:「这次聚餐费用由公司同仁均分。」《喻世明言。卷二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顾三郎一夥,重泊船于芦苇丛中,将所得利物,众人十三分均分。」
《漢語大詞典》:用均
谓所施公平一律。管子·四时:“土德实辅四时入出……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 尹知章 注:“土无不载,无不生,故和而用均也。”
《漢語大詞典》:平则(平則)
使法则公平。谓按照封地大小和土质美恶制定征收税赋的标准。周礼·夏官·大司马:“均守平则,以安邦国。” 郑玄 注:“诸侯有土地者均之,尊者守大,卑者守小;则,法也。” 孙诒让 正义:“ 刘台拱 云:‘平则,所谓以地美恶为轻重之法。’案 刘 説是也。此则与《大宗伯》‘五命赐则’义同,即《大司徒》土均之法也。”
《漢語大詞典》:平法
(1).犹持法,执法。亦谓执法平正。书·立政“準人” 孔 传:“準人平法,谓士官。” 孔颖达 疏:“平法之人,谓狱官也。”《汉书·宣帝纪》:“吏务平法。” 唐 李益 《秋晚溪中寄怀大理齐司直》诗:“国典唯平法,伊人方在斯。”
(2).指公平之法。 唐 高适 《饯宋八充彭中丞判官之岭外》诗:“翠羽干平法,黄金挠直绳。”
《漢語大詞典》:平当(平當)
公平允当。 三国 魏 曹操 《以高柔为理曹掾令》:“掾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宋书·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开布诚心,厝怀平当,亲礼国士,友接佳流。”隋书·骨仪传:“ 开皇 初,为侍御史,处法平当,不为势利所回。”
《漢語大詞典》:平刑
公平地处理案件;断案。汉书·谷永传:“平刑释寃,以理民命。”晋书·天文志上:“宫门左星内二星曰大理,主平刑断狱也。” 宋 苏洵 《族谱后录》上篇:“至 周 ,有 忿生 为司寇,能平刑以教百姓, 周公 称之。” 明 唐顺之 《礼部郎中李君墓志铭》:“虽职专平刑,而泽之及人,不独鞫讯讞论间而已。”
《國語辭典》:公允  拼音:gōng yǔn
公平允当。如:「评论事情要力求公允客观。」
《漢語大詞典》:取平
求得公平论断。 明 文徵明 《凤山赵先生墓表》:“乡人有政,咸从取平焉。”
分類:公平论断
《漢語大詞典》:平赋(平賦)
公平课税。 南朝 宋 何承天 《社颂》:“称物平赋,百姓熙雍。”
分類:公平课税
《漢語大詞典》:鸣不平(鳴不平)
对不公平的事表示愤慨并发表公正的意见。 宋 陆游 《宝剑吟》:“岂无知君者,时来自施行。一匣有餘地,胡为鸣不平?” 鲁迅 《书信集·致韦素园》:“要鸣不平,我比 长虹 可鸣的要多得多。” 马南村 《燕山夜话·古代的漫画》:“他又为自己的穷朋友们鸣不平,因为他们贫无立锥之地,简直寸步难行。”
《漢語大詞典》:平至
谓公平至善。《书·君奭》“天寿平格” 孔 传:“言天寿有平至之君,故安治 有殷 。” 孔颖达 疏:“平谓政教均平,至谓道有所至也。”
分類:公平至善
《國語辭典》:平议(平議)  拼音:píng yì
公平讨论。《三国志。卷一三。魏书。钟繇华歆王朗传。钟繇》:「此大事,公卿群僚善共平议。」《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死罪,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尚书等平议之。」
《漢語大詞典》:决平(決平)
谓公平断案。语本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审断决,狱讼必端平。”史记·酷吏列传:“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分類:公平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