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奏书(奏書)
(1). 汉 时在诸侯王国中,臣下向王公陈述意见的文书称“奏书”。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 战国 以前,君臣同书; 秦 汉 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上》:“奏之为言进也,於天子曰奏,於王公曰奏书,於公府曰奏记。”
(2).泛指奏章。 宋 王安石 《王中甫学士挽词》:“同学 金陵 最少年,奏书曾用牘三千。”
(3).臣下向君主进呈文书。 唐 元稹 《沂国公魏博德政碑》:“臣拜稽首,退而奏书於陛下。”
(4).丛辰名。为岁之贵神,主奏记与伺察。一说为水神,是岁君的谏臣。《协纪辨方书·义例一·奏书》:“《广圣历》曰:‘奏书者,岁之贵神也,掌奏记,主伺察。’…… 曹震圭 曰:‘奏书者,水神也,为岁君之諫臣。’”
(2).泛指奏章。 宋 王安石 《王中甫学士挽词》:“同学 金陵 最少年,奏书曾用牘三千。”
(3).臣下向君主进呈文书。 唐 元稹 《沂国公魏博德政碑》:“臣拜稽首,退而奏书於陛下。”
(4).丛辰名。为岁之贵神,主奏记与伺察。一说为水神,是岁君的谏臣。《协纪辨方书·义例一·奏书》:“《广圣历》曰:‘奏书者,岁之贵神也,掌奏记,主伺察。’…… 曹震圭 曰:‘奏书者,水神也,为岁君之諫臣。’”
《漢語大詞典》:鹭堠(鷺堠)
分類:伺察
《漢語大詞典》:十直
《漢語大詞典》:十斋日(十齋日)
佛教语。谓每月持斋素食并禁止屠宰的十天。《地藏经·如来赞叹品》:“復次 普广 ,若未来世众生,於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能於是十斋日,对佛菩萨诸贤圣像前读是经一徧,东西南北百由旬内,无诸灾难。” 唐 高祖 《禁行刑屠杀诏》:“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亦省作“ 十斋 ”。 唐 白居易 《春日闲居》之一:“今日非十斋,庖童馈鱼肉。”《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老身年五十一岁了,又奉十斋,怎敢説谎?” 清 汪价 《三侬赘人广自序》:“近日士大夫,皆以奉十斋、打叶子为名流雅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