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任子
(1).因父兄的功绩,得保任授予官职。《汉书·王吉传》:“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驁,不通古今……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子弟以父兄任为郎。” 宋 苏洵 《上皇帝书》:“夫所谓任子者,亦犹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云尔。”《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乙未,詔:‘自今五品以上官任子,止赐同学究出身,依例赴选集,不得滥授摄官。’”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汉选士之法》:“大抵任子多为郎,以为太子洗马。”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二节:“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三年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叫做‘任子’。”参阅《文献通考·选举七》。
(2).人质,指为取信对方而用作抵押的人。《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马超 ﹞固请割地,求送任子。”《晋书·成帝纪》:“﹝ 咸和 ﹞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癸亥,詔除诸将任子。”《北史·吐谷浑传》:“ 献文 以重劳将士,乃下詔切责之,徵其任子。”《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七年》:“ 曹操 下书责 孙权 任子, 权 召羣僚会议, 张昭 、 秦松 等犹豫不决。” 胡三省 注:“任,质任也。”
指 任公子 。《文选·曹植〈七启〉》:“乃使 任子 垂钓, 魏氏 发机。” 吕向 注:“ 任子 , 任公子 ,善钓者。”参见“ 任公 ”。
(2).人质,指为取信对方而用作抵押的人。《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马超 ﹞固请割地,求送任子。”《晋书·成帝纪》:“﹝ 咸和 ﹞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癸亥,詔除诸将任子。”《北史·吐谷浑传》:“ 献文 以重劳将士,乃下詔切责之,徵其任子。”《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七年》:“ 曹操 下书责 孙权 任子, 权 召羣僚会议, 张昭 、 秦松 等犹豫不决。” 胡三省 注:“任,质任也。”
指 任公子 。《文选·曹植〈七启〉》:“乃使 任子 垂钓, 魏氏 发机。” 吕向 注:“ 任子 , 任公子 ,善钓者。”参见“ 任公 ”。
《漢語大詞典》:纳质(納質)
送纳人质。《后汉书·和帝纪》:“﹝ 永元 三年﹞詔曰:‘ 北狄 破灭,名王仍降, 西域 诸国,纳质内附。’” 唐 李翱 《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大首领 黄氏 帅其属纳质供赋。” 宋 王禹偁 《前普州刺史康公预撰神道碑》:“ 西汉 时 康居 国王纳质於大单于。”《明史·云南土司传三·车里》:“﹝ 永乐 ﹞四年遣子 刀典 入国学,实阴自纳质。”
分類:人质
《漢語大詞典》:质任(質任)
人质和任子。《三国志·魏志·卫觊传》“乃白召 覬 还,稍迁尚书” 裴松之 注引 晋 王沉 《魏书》:“是时 关西 诸将,外虽怀附,内未可信。司隶校尉 钟繇 求以三千兵入 关 ,外託讨 张鲁 ,内以胁取质任。”《晋书·武帝纪》:“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陈书·后主纪》:“彼土酋豪,竝输罄诚款,分遣亲戚,以为质任。”
分類: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