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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王职(王職)
(1).交给天子的贡赋。左传·定公四年:“取於 有阎 之土,以供王职。” 汉 潘勗 《册魏公九锡文》:“爰及 襄王 ,亦有 楚 人,不供王职。”
(2).天子的职事。《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 巴夷王 朴胡 , 賨邑侯 杜濩 ,各帅种落,共举 巴郡 ,以奉王职。” 吕延济 注:“奉职,谓奉天子职事。” 南朝 梁 沈约 《郊居赋》:“翼储光於三善,长王职於百司。”
(3).天子的职官。《三国志·魏志·王基传》:“凡家臣之良,则升于公辅,公臣之良,则入于王职,是故古者侯伯有贡士之礼。”
《漢語大詞典》:付任
把事情交给别人去做。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四年:“今有人,使奴执耕稼,婢典炊爨,鸡主司晨,犬主吠盗,牛负重载,马涉远路;私业无旷,所求皆足,雍容高枕,饮食而已。忽一旦尽欲以身亲其役,不復付任,劳其体力,为此碎务,形疲神困,终无一成。”
分類:情交交给
《漢語大詞典》:免役钱(免役錢)
宋 代推行免役法时,由当役人户按等第交给官府雇人代服徭役的费用。宋史·食货志上五:“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参见“ 免役法 ”。
《漢語大詞典》:免役法
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 募役法 ”。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國語辭典》:便钱(便錢)  拼音:biàn qián
宋开宝年间发行的票券。古时商人行贾各地,携钱不便,故常至朝廷所设的便钱务,申请以钱换券,凭券至各州取钱。凡持券兑换,必须当天给付,因其便利取钱,故称「便钱」。
《漢語大詞典》:交辔(交轡)
(1).谓将马缰绳交给他人。仪礼·既夕礼:“主人要节而踊。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轡,圉人夹牵之。”
(2).谓并辔而行。 宋 王安石 《祭吴侍中冲卿文》:“出则交轡,处则连榱。”
《國語辭典》:转交(轉交)  拼音:zhuǎn jiāo
代为传送。如:「这袋东西是他托我转交给你的。」也作「转发」、「转递」、「转致」。
分類:东西交给
《漢語大詞典》:监地(監地)
官府将放牧马群的官地交给农民开垦、耕种,称为监地。 宋 欧阳修 《论监牧札子》:“惟闻今 河东 嵐石之间,山荒甚多,及 汾河 之侧,草地亦广,其间草软水甘,最宜牧养,往时 河东 军马常在此处牧放。今马数全少,闲地极多,此乃 唐 楼烦 监地也。”《宋史·河渠志六》:“比年水势稍改,自海门过 赭山 ,即回薄 巖门 、 白石 一带北岸,坏民田及盐亭、监地,东西三十餘里,南北二十餘里。”《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五》:“凡田地之别:有民田,有更名地,有屯田,有灶地……有牧地,有监地。”原注:“国初沿 明 制,於 甘肃 设苑马七监,后经停止,以其地给民垦种,为监地。”
《國語辭典》:移交  拼音:yí jiāo
将事物的管理、处置权转交给接替的人。
《国语辞典》:路签(路签)  拼音:lù qiān
火车每到一站,车上人员交给站员的铁环,表示安全到达。
《国语辞典》:付给(付给)  拼音:fù gěi
交给、给予。如:「产品还没验收,千万别把钱付给厂商。」
《國語辭典》:甘结(甘結)  拼音:gān jié
具结保證的文书。旧日官府断案,凡被告人所写的服判文书、关系人所写的保證文书,均命本人作一情甘遵命的字据,上写花押,称为「甘结」。《儒林外史》第一回:「翟买办道:『害病,就要取四邻的甘结。』」
《漢語大詞典》:放权
把权力交给下属或下属部门:简政~。
《國語辭典》:铺底(鋪底)  拼音:pù dǐ
1.商店家具杂物的总称。
2.旧时指承租商店时,在租金之外付给房东的押款。
《國語辭典》:送交  拼音:sòng jiāo
移送递交。如:「收发室将来文登记分类后,送交相关单位办理。」
《漢語大詞典》:秩刍(秩芻)
按规定数量交给官家的草料。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芻,以养牺牲。” 郑玄 注:“秩,常也。合县给国养牺牲之芻,多少有常,民皆当出力为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