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为考虑容错,系统已按“事 → 叓事”转换方式进行查询。
《漢語大詞典》:官曹
官吏办事机关;官吏办事处所。东观汉记·光武纪:“ 述 ( 公孙述 )伏诛之后,而事少閒,官曹文书减旧过半。”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书证:“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者行之,官曹文书,世间尺牘,幸不违俗也。” 唐 白居易 《司马厅独宿》诗:“官曹冷似冰,谁肯来同宿?” 宋 范成大 《次韵温伯谋归》:“官路驱驰易折肱,官曹随处是愁城。” 元 卢挚 《青华观西轩》诗:“琳宇夏天晓,官曹今日闲。”
《國語辭典》:兵机(兵機)  拼音:bīng jī
用兵的机谋,军事机要。唐。杜甫 警急诗:「才名旧楚将,妙略拥兵机。」《三国演义》第七○回:「深通韬略,善晓兵机。」
《國語辭典》:比部  拼音:bǐ bù
职官名。主管审计的职务,历代职权不一,如魏、晋时,主掌诏书、律令的审核。唐时,负责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宋时,主掌中外帐籍。但因随有行政处分,故隶属刑部。金、元以后无此名。
《國語辭典》:锁院(鎖院)  拼音:suǒ yuàn
1.宋代考选官吏时,为求严密公正及防止舞弊,封锁试院的制度。《宋史。卷一五九。选举志五》:「后以就试多怀挟传授,乃锁院、巡搜、糊名。凡试百司吏人,问律及疏,既考合格,复令口诵所对,以防其弊。」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士人赴殿试唱名》:「诸路举人到者,排日赴都堂,帘引讫,伺候择日殿试。前三日,宣押知制诰、详定、考试等官赴学士院锁院,命御策题,然后宣押赴殿。」
2.借指科举考场。《明史。卷二八五。文苑列传一。杨维桢列传》:「至正元年,省试罗刹江赋,时锁院三千人,独惟善据枚乘七发辨钱塘江为曲江,由是得名,号曲江居士。」
《國語辭典》:戎机(戎機)  拼音:róng jī
机密性的军事行动,或上级指示的军事机宜。《乐府诗集。卷二五。横吹曲辞五。古辞。木兰诗二首之一》:「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唐。杜甫 遣愤诗:「自从收帝里,谁复总戎机。」
《國語辭典》:药师(藥師)  拼音:yào shī
从事药剂调配的专业人才。依现行制度,需先接受大专药学教育,再经考试及格,取得證书,方具有药师资格。也称为「药剂师」。
《國語辭典》:药王(藥王)  拼音:yào wáng
1.治病用药如神的人。旧时民间尊奉神农、扁鹊、孙思邈、韦古道或韦善俊等为药王。
2.药王菩萨的简称。参见「药王菩萨」条。
《國語辭典》:机先(機先)  拼音:jī xiān
事情微有徵兆而尚未发生之时。《宋书。卷九四。恩倖传。徐爰传》:「自以体含德厚,识鉴机先,迷涂遂深,罔知革悟。」《新唐书。卷一一五。狄仁杰传》:「此由恩不溥洽,失在机先。」
分類:事机萌动
《國語辭典》:军机(軍機)  拼音:jūn jī
1.军事机密。《南史。卷三四。颜延之传》:「孝武发寻阳,便有疾,自沈庆之以下并不堪相见,唯峻出入卧内,断决军机。」《三国演义》第一四回:「张飞自送玄德起身后,一应杂事,俱付陈元龙管理;军机大务,自家参酌。」
2.军用飞机。
《國語辭典》:失机(失機)  拼音:shī jī
1.错过良机。《文选。陆机。文赋》:「如失机而后会,恒操末以续颠。」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2.延误军机,用兵失败。《警世通言。卷一七。钝秀才一朝交泰》:「谁知正值北虏也先为寇,大掠人畜,陆总兵失机,扭解来京问罪,连尤侍郎都罢官去了。」
《漢語大詞典》:邸吏
古代地方驻京办事机构的官吏。新唐书·李德裕传:“后除浮屠法,僧亡命多趣 幽州 , 德裕 召邸吏戒曰:‘为我谢 张仲武 , 刘从諫 招纳亡命,今视之何益?’ 仲武 惧,以刀授 居庸关 吏曰:‘僧敢入者斩!’”宋史·刘奉世传:“先是,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然后传之四方;而邸吏輒先期报下,或矫为家书,以入邮置。”
《国语辞典》:军界(军界)  拼音:jūn jiè
泛称军事机关。如:「他父亲服务军界。」
《國語辭典》:分局  拼音:fēn jú
1.划分的区域。《后汉书。卷六○上。马融传》:「曹伍相保,各有分局。」
2.县(市)警察局视辖区治安情况,配合行政区域,便利勤务执行,设置分局。分局置分局长一人,综理局务。
《漢語大詞典》:六案
宋 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宋史·徽宗纪二:“﹝ 崇寧 四年﹞令州县倣尚书六曹分六案。” 元 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我可又奉官人委付将六案掌,有公事怎敢仓皇。” 明 硕园 《还魂记·仆侦》:“解上 江西 提刑廉访司,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復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
《漢語大詞典》:韬戎(韜戎)
指军事机宜。 明 陈子龙 《会极门接诸司奏章》诗:“御书垂象纬,封事半韜戎。”
《國語辭典》:誊录所(謄錄所)  拼音:téng lù suǒ
古时考试,为避免阅卷者认出应试者的笔迹,而将试卷重新誊写的机构。《六部成语注解。礼部》:「誊录所:由受卷所送交誊录所,以朱笔誊录一本呈于主试,而不呈原卷,恐笔迹中有弊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