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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事奉 拼音:shì fèng
侍奉、服侍。《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八:「是个头陀,今请足下略剪去了些头发,我辈以师礼事奉,径到彼处便了。」
《漢語大詞典》:归奉(歸奉)
事奉。
《宋书·王诞传》:“﹝ 王诞 ﹞尽心归奉,日夜不懈, 高祖 甚委仗之。”
《漢語大詞典》:事上
事奉尊长。
《庄子·天道》:“以此事上,以此畜下。” 汉
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事上谓之义,亲亲谓之仁。” 南朝 梁
任昉 :“方於事上,好下规己。”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傅阁峰尚书》:“公宽於接下,太杂;刚于事上,太戇。”
《漢語大詞典》:事人
(1).事奉人;服侍人。:“ 季路 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礼记·礼运》:“君者所事也,非事人者也……事人则失位。” 汉
班固 《白虎通·嫁娶》:“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
(2).奉承人;讨好人。
《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 孝元 傅昭仪 ……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宫人左右,饮酒酹地,皆祝延之。”
《北齐书·陈元康传》:“ 元康 便辟善事人,希颜候意,多有进举,而不能平心处物,溺於财利。”
(3).谓充任下属。
《晋书·司马休之传》:“ 裕 得书叹息,以示诸佐曰:‘事人当应如此!’”
(4).嫁人。 明
瞿佑 《归田诗话·沈园感旧》:“ 刘克庄
《续诗话》,谓翁( 陆游 )初婚某氏,伉儷相得,而失意於舅姑,竟出之,某氏改事人。” 明
杨慎 《丹铅续录·荳蔻》:“ 杜牧之 诗:‘婷婷嫋嫋十三餘,荳蔻梢头二月初’……本咏娼女,言其美而且少,未经事人,如荳蔻花之未开耳。”
《漢語大詞典》:身事
(1).指人的经历和遭遇。 南朝 宋 鲍照 :“抚身事而识苦,念亲爱而知乐。” 前蜀
韦庄 《与东吴生相遇》诗:“十年身事各如萍,白首相逢泪满缨。”
(2).指行踪。 唐
杜甫 《楼上》诗:“皇舆三极北,身事五湖南。”
(3).自身的事情。 唐
赵嘏 《寄归》诗:“早晚粗酬身事了,水边归去一閒人。”
(4).亲身事奉。
《太平广记》卷一八三引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陆扆》:“ 扆 为宰相 韦昭度 所知,欲身事之速了,屡告 昭度 。”
《國語辭典》:事主 拼音:shì zhǔ
1.侍奉君主。汉。
祢衡 〈〉:「女辞家而适人,臣出身而事主。」唐。
杜甫 诗五首之四:「事主非无禄,浮生即有涯。」
2.主持事务者。《晋书。卷八五。何无忌传》:「天下自有强弱,虽强易弱,正患事主难得耳!」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元史。卷一九。成宗本纪二》:「诏强盗奸伤事主者,首从悉诛。」
《漢語大詞典》:祗事
(1).恭敬事奉;敬于其事。
《南史·到仲举传》:“帝又尝因饮夜宿 仲举 帐中,忽有神光五采照于室内,由是祗事益恭。”
(2).敬业尽职。 宋
曾巩 :“而尔於其官次,与有祗事之勤。”
《國語辭典》:连衡(連衡) 拼音:lián héng
1.战国时张仪提倡的外交政策。参见「连横」条。《史记。卷七○。张仪传》唐。司马贞。索隐:「张仪说六国,使连衡而事秦。」
2.连合、连络。唐。白行简《李娃传》:「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
3.衡,车衡。连衡指戎车或军队极多。《文选。陆机。辩亡论上》:「谟臣盈室,武将连衡。」
《漢語大詞典》:游事
谓外出以求事奉(他人)。
《商君书·垦令》:“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餘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孟軻 , 騶 人也。受业 子思 之门人。道既通,游事 齐宣王 , 宣王 不能用。”
《漢語大詞典》:事居
事奉活着的人,多指事奉新君。:“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 杜预 注:“往,死者;居,生者。” 杨伯峻 注:“往指死者,居指新君。” 唐
韩愈 :“克申送往之哀,宜展事居之礼。”
《國語辭典》:乌鬼(烏鬼) 拼音:wū guǐ
1.鸬鹚的别名。参见「鸬鹚」条。
2.猪。宋。无名氏《漫叟诗话。乌鬼为猪》:「川人嗜此肉,家家养猪,杜诗所谓:『家家养乌鬼』是也。每呼猪,则作乌鬼声,故号猪为乌鬼。」
3.神鬼。唐。
元稹 〈〉诗:「病赛乌称鬼,巫占瓦代龟。」唐。元稹。注:「南人染病,竞赛乌鬼;楚巫列肆,悉卖瓦卜。」
《國語辭典》:连横(連橫) 拼音:lián héng
1.战国时秦国张仪所提倡的外交政策。目的在打破六国合纵政策,利诱六国分别与秦国亲善,然后再各个击破,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战国策。秦策一》:「约从连横,兵革不藏。」也作「连衡」。
2.人名。(西元1878~1936)字雅堂,号武公,又号剑花。台湾台南人,原籍福建龙溪。擅写诗文,精通史学,曾任职台湾日报、台南新报汉文部,民国元年入清史馆工作。毕生致力于保存台湾文献,著有《台湾通史》、《台湾语典》、《台湾诗乘》、《剑花室诗集》、《雅堂文集》等。
《漢語大詞典》:详事(詳事)
假装事奉。详,通“ 佯 ”。
《战国策·秦策四》:“ 齐 魏 得地葆利,而详事下吏,一年之后,为帝若未能,於以禁王之为帝有餘。” 诸祖耿 汇考引 梁玉绳 曰:“言伪事 秦 也。”下吏,不直斥 秦王 ,故言下吏。
《漢語大詞典》:栉縰(櫛縰)
《礼记·内则》:“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櫛縰笄总。”栉,梳发;縰,用缯束发髻。后因以“櫛縰”泛指事奉父母起居。 宋
陆游 :“以密赞为子职,岂独寝门櫛縰之恭。” 清
方苞 《工部尚书熊公继室李淑人墓志铭》:“淑人櫛縰,鷄鸣戒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