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卷四十七〈傅玄列传·(子)傅咸(子)傅敷〉~326~
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悾悾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悾悾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咸转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漢語大詞典》:毕婚嫁(畢婚嫁)
犹毕娶。办完子女婚事。谓了却俗务,心无牵挂。 唐 元结 《招陶别驾家阳华作》诗:“无或毕婚嫁,竟为俗务牵。” 唐 韩愈 《县斋有怀》诗:“官租日输纳,村酒时邀迓;閒爱老农愚,归弄小女姹。如今便可尔,何用毕婚嫁。”参见“ 毕娶 ”。
《漢語大詞典》:毕娶(畢娶)
据《后汉书·逸民传·向长》载: 向长 ( 嵇康 《高士传》作“ 尚长 ”)隐居不仕,“男女娶嫁既毕,勑断家事勿相关”,于是与同好“俱游五岳名山,竟不知所终”。后遂以“毕娶”为办完子女婚事,避世优游的典故。《文选·谢灵运〈初去郡〉诗》:“毕娶类 尚子 ,薄游似 邴生 。” 吕延济 注:“ 尚子平 男娶女嫁毕,勑断家事,勿復相关。 邴曼容 养志自脩,薄为游官而已。” 唐 杜甫 《西阁》诗之二:“毕娶何时竟?消中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