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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登贤书(登賢書)
科举时代称乡试中式为登贤书。 明 袁宏道 《寿李母曹太夫人八十序》:“ 献夫 高才,早有文誉,而其登贤书也,乃在强仕之后。”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吴京丞:“ 钱塘 吴西谷 京丞 清鹏 ,於 嘉庆 丙子登贤书。”《花月痕》第五一回:“余死友 东越 韦公 莹 ,字 痴珠 ,弱冠登贤书。”
《漢語大詞典》:选政(選政)
(1).指铨选职官、提拔人才之事。《宋书·谢庄传》:“伏惟陛下膺庆集图,缔宇开县,夕爽选政,昃旦调风,采言厮舆,观謡仄远,斯实辰阶告平,颂声方製。”
(2).指编选乡试、会试中式试卷之事。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先生来操选政,乃文章山斗。”
(3).指编选文章的工作。 清 陈廷焯 白雨斋词话卷五:“至使后人陋《花间》《草堂》之恶习,而并忘缘情託兴之旨归,岂非操选政者加之厉乎?”
《漢語大詞典》:乡版(鄉版)
指乡试中式的名单。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五:“屡尘乡版之书,不预贤能之选。”参见“ 乡书 ”。
《國語辭典》:乡书(鄉書)  拼音:xiāng shū
家书。唐。王湾 次北固山下诗:「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唐。韦庄 章台夜思诗:「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回。」也作「乡信」。
《國語辭典》:明远楼(明遠樓)  拼音:míng yuǎn lóu
1.南宋宫中的楼阁。
2.清代的各省试院,在至公堂前设置的高楼。
《国语辞典》:经元(经元)  拼音:jīng yuán
旧时科举以五经取士,乡试的第一名到第五名一定要在五经里各取一名,故称乡试的前五名为「经元」。《聊斋志异。卷二。陆判》:「未几,科试冠军,秋闱果中经元。」也称为「经魁」。
《漢語大詞典》:联魁(聯魁)
科举时代在乡试、会试中接连考取第一名。 明 叶宪祖 《鸾鎞记·廷献》:“休説文齐福乃齐,日家许我定联魁。”
《漢語大詞典》:领乡荐(領鄉薦)
谓乡试中举。 清 金农 《怀甬东邢十九秋试》诗之二:“料尔今番领乡荐,三杯仙露换麻衣。” 严复 《救亡决论》:“又如是而领乡荐矣,则其效可以覬民社。”亦省作“ 领荐 ”。 明 都穆 都公谭纂卷下:“后一人果以父丧不得入试,一人果以是年领荐。”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司文郎:“数日榜放,生竟领荐。”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棘围志异》:“汝祖宗有阴德,今科当领荐。”
《漢語大詞典》:大场(大場)
指大的打谷场。 柳青 《一九五五年秋天在皇甫村》:“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用收割过玉米的十几亩地,做了三个大场。”
分類:打谷场
《國語辭典》:中场(中場)  拼音:zhōng chǎng
表演进行到一个段落,暂时停止以供表演者及观众休息,或更换舞台布景等的时间。如:「中场除了有缓和观众情绪的功用外,还兼具社交功能。」「观众有的利用中场时间去上厕所,有的则是到贩卖部买饮料解渴。」
《漢語大詞典》:北榜
指 明 代 北京 顺天府 乡试录取的榜帖。 明 归有光 《高州太守钦君寿诗序》:“﹝ 钦君 ﹞与余尝同试 建康 。 嘉靖 十九年,君为 顺天府 贡士,而余贡 应天 。是时吾郡登南榜者,士二十七人,而北榜唯君一人。”
《漢語大詞典》:乡元(鄉元)
金 代科举乡试第一名称“乡元”。 宋 洪皓 《松漠纪闻续》:“ 金 人科举先於诸州分县赴试……号曰乡试,悉以本县令为试官。预试之士,唯杂犯者黜,榜首曰乡元,亦曰解元。”
《漢語大詞典》:后场(後場)
科举时乡试,分前场与后场,凡前场试取之士,始得应后场考试。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谐谑·无锡谑语:“邑中下第少年浮薄者恶语誚之曰:‘ 周继昌 ,汝何故穿红衣裳,要学 华鸿山 ,无他的门墙;要学 尤回溪 ,无他的后场。’” 清 吴敏树 《程日新先生家传》:“公应试於府,列名首县士。闻父病,不待竟后场而归。”
分類:科举乡试
《漢語大詞典》:乡进士(鄉進士)
指乡试中式的人。 明 清 称举人。 清 侯方域 《吴伯裔伯胤传》:“ 胤 早举明经,为乡进士。”
《漢語大詞典》:乡场(鄉場)
科举时代的乡试考场。《再生缘》第十四回:“乡场得中还犹可,名落 孙山 怎处分。”
指农村集镇或集市。 艾芜 《暮夜行》:“光头浅发的军官又紧跟着问:‘他在啥地方的?’‘ 太和场 。’这是 薛福仁 住的那个乡场, 李百星 顺口讲了出来,作为他的回答。” 沈从文 《新湘行记》:“近来因开放农村副业物资交流,附近二十里乡村趁乡场和到州上做小买卖的人,也日益增多。”
《漢語大詞典》:试录(試録)
明 清 时,将乡试、会试中试的举子姓名籍贯名次及其文章汇集刊刻成册,名曰试录。 明 叶盛 水东日记·试录:“试録自 宋 崇寧 中 霍端友 榜始。” 明 李诩戒庵老人漫笔·试录原始:“国家科场揭晓后,有试録颁行天下,其制始于 唐 宋 , 唐 称进士登科记, 宋 称进士小録,其实一也。” 清 翟灏 通俗编·仕进:“试録: 黄佐 翰林记:‘ 洪武 甲子乡试,乙丑会试,初为小録,惟刻董事之官,试士之题,及中选者之名第、籍贯、经书而已,未録士子之文为程式也。次科戊辰,始録呈文,自是以为定式。’按,唐会要:‘ 大中 十年,礼部侍郎 郑显 进诸家科目十二卷,勅自今以后,放榜讫,写及第人姓名,付所司编次。’则 宋 以前,非不为此録,特其名目殊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