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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与期
与地
与能
易与
也与
参与
与善
优与
给与
亲与
犹与
少与
送与
寡与
取与
《漢語大詞典》:与期(與期)
预先期待。 汉 严忌 《哀时命》:“往者不可扳援兮,徠者不可与期。”
《漢語大詞典》:与地(與地)
谓凡合乎地道者,则得地利。《国语·越语下》:“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 韦昭 注:“与地,法地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节事者以地” 唐 司马贞 索隐:“国语‘以’作‘与’,此作‘以’,亦‘与’义也。言地能财成万物,人主宜节用以法地,故地与之。”
《漢語大詞典》:与能(與能)
推荐有才能的人。与,通“ 举 ”。易·繫辞下:“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孔颖达 疏:“天下百姓亲与能人,乐推为王也。”《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王引之 经义述闻·礼记中:“与,当读为举。《大戴礼·王言篇》:‘选贤举能。’是也。举、与古字通。”隋书·高祖纪下:“始以外戚之尊,受託孤之任,与能之议,未为当时所许,是以 周 室旧臣,咸怀愤惋。”
《國語辭典》:易与(易與)  拼音:yì yǔ
容易应付,乃轻鄙之词。《史记。卷七。项羽本纪》:「汉易与耳,今释弗取,后必悔之。」
《漢語大詞典》:也与(也與)
亦作“ 也歟 ”。
(1).语气助词。表疑问。《论语·雍也》:“ 仲由 可使从政也与?” 清 戴名世 《郭生诗》序:“乃生吮笔和墨以从事於其间,其犹有 桐 之风也歟?”
(2).语气助词。表感叹。 宋 叶适 《张令人墓志铭》:“以子之疎且易,欲以其求知於天者,使人亦知之乎?宜谤之众也与!” 明 刘基 《春秋明经·卫人立晋》:“此圣人之所深惜而特起 卫 人立 晋 之文也歟!” 鲁迅 《书信集·致章廷谦》:“大概皆不能归咎于五十人煽动之故也欤!”
《國語辭典》:参与(參與)  拼音:cān yù
参加。《三国志。卷五六。吴书。朱桓传》:「是时全琮为督,权又令偏将军胡综宣传诏命,参与军事。」《北史。卷二○。王建传》:「登国初,为外朝大人,与和跋等十三人迭典庶事,参与计谋。」也作「参预」。
《分类字锦》:与善(与善)
老子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分类:与善
《漢語大詞典》:优与(優與)
(1).从优给予。 宋 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五:“御史中丞 贾昌朝 上言,臣僚年七十筋力衰者,优与改官致仕。”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年:“胁从之徒,一切不问。如从中自併及投首领,当议优与推恩。”
(2).谓宽容。 明 陈德文 《刻〈阮嗣宗集〉叙》:“恶如 师 昭 ,且优与而保持之矣。”
《國語辭典》:给与(給與)  拼音:jǐ yǔ
交付、拿财物给别人。如:「给与奖状」、「给与救济」。《醒世姻缘传》第四九回:「他才给了两疋蓝梭布,周奶奶添上一千二百钱,叫我拿了去给与俺婆婆。」
分類:给与
《漢語大詞典》:亲与(親與)
亲近交好。 宋 朱熹 《小学·嘉言》:“故於朋友之间,主其敬者,日相亲与,得效最速。”
《漢語大詞典》:犹与(猶與)
犹豫。礼记·曲礼上:“卜筮者……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 汉 刘向 列女传·周主忠妾:“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计念进之,则杀主父,不义;言之,又杀主母,不忠。犹与因阳僵覆酒。”
分類:犹豫
《韵府拾遗 语韵》:少与(少与)
素书行赏吝色者沮多许少与者怨
分类:少与
《韵府拾遗 语韵》:送与(送与)
徐渭诗匆中有时飒风雨说是山灵教送与
分类:送与
《漢語大詞典》:寡与(寡與)
犹寡合。谓不与世俗合流。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茅屋数椽,穜稑百亩,仅给衣食,如 吴介肃 之高持;刚介寡与,誓不营私,终身不渝,如 何文肃 之正大。”
《漢語大詞典》:取与(取與)
见“ 取予 ”。
分類:取与
《漢語大詞典》:取予
(1).亦作“ 取与 ”。收受和给予。管子·幼官:“著於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汉书·司马迁传:“然僕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作“取与”。 晋 葛洪 抱朴子·清鉴:“观取与於宜适,谓虚实於言行,考操业於闺閫,校始终於信効,善否之验不亦易乎!” 宋 苏辙 《民政上》:“臣愚以为严赏罚,勑官吏,明好恶,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明史·朱希周传:“性恭谨,不妄取予。”
(2).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