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字类编》:一与(一与)
左传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曰诗曰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下宋史选举志见一格
《漢語大詞典》:与夺(與奪)
(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漢語大詞典》:许与(許與)
(1).谓结交引为知己。《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弘长风流,许与气类,虽单门后进,必加善诱。” 刘良 注:“许与,谓招引也。” 宋 刘攽 《献欧阳永叔》诗:“ 信陵 虚左乘, 程子 倾盖亲,意气已然诺,许与忘旧新。” 清 龚自珍 《语录》:“又论‘知在见君时,还相许与否?’先生曰:许与二字拟易之,以其弱腐。”
(2).称许。 唐 杜甫 《壮游》诗:“许与必词伯,赏游实贤王。” 宋 陆游 《〈赵秘阁文集〉序》:“已而故尚书 孙公 仲益 、端明 汪公 圣锡 、侍御 王公 龟龄 文益出於世,往往见公名字於其间,许与甚至。”《明史·刘子辅传》:“按察使 周新 不苟许与,独称 子辅 贤。”
(2).称许。 唐 杜甫 《壮游》诗:“许与必词伯,赏游实贤王。” 宋 陆游 《〈赵秘阁文集〉序》:“已而故尚书 孙公 仲益 、端明 汪公 圣锡 、侍御 王公 龟龄 文益出於世,往往见公名字於其间,许与甚至。”《明史·刘子辅传》:“按察使 周新 不苟许与,独称 子辅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