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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诈欺罪(诈欺罪)  拼音:zhà qī zuì
企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不法所有,用诈术让别人将自己或他人的财物利益交出,而获得了财产上不法利益,即犯了「诈欺罪」。可分普通诈欺罪、准诈欺罪。
《国语辞典》:代笔遗嘱(代笔遗嘱)  拼音:dài bǐ yí zhǔ
由别人代为记录的遗嘱。这种遗嘱由遗嘱人指定三人以上的见證人,遗嘱人口述内容,见證人中之一人笔记、宣读,经遗嘱人认可后,记明年月日及代笔人之姓名,由见證人全体及遗嘱人同行签名。遗嘱人不能签名者,应捺指印代之。
《国语辞典》:三义庙(三义庙)  拼音:sān yì miào
汉末,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于桃树下结为兄弟,誓同生死,并合力建立了蜀汉。后人为三人立庙,称为「三义庙」。
《国语辞典》:三缺一  拼音:sān quē yī
麻将游戏需要四人共玩,若只有三人,尚少一人,则称为「三缺一」。《文明小史》第五九回:「昨儿打麻雀赢了我们两底码子去,今儿就想赖著不来么?快去快去,三缺一,等著你呢!」
《国语辞典》:窃占罪(窃占罪)  拼音:qiè zhàn zuì
法律上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而窃占他人的不动产者。
《国语辞典》:侵占罪  拼音:qīn zhàn zuì
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所有,于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时,将原本的持有意思转化为所有意思,自居于所有权人的地位,利用持有物,即构成侵占罪。例如将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国语辞典》:桃园盟(桃园盟)  拼音:táo yuán méng
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在桃园中结为异姓兄弟的故事。参见「桃园结义」条。
《國語辭典》:二桃杀三士(二桃殺三士)  拼音:èr táo shā sān shì
春秋时齐相晏婴向景公献计以二桃赐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勇士,令其论功领赏,欲其自相残杀以除后患。后三人因此而自杀。典出《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后比喻运用计谋杀人。三国蜀。诸葛亮〈梁甫吟〉:「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唐。李白〈惧谗〉诗:「二桃杀三士,讵假剑如霜。」
《漢語大詞典》: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为进行犯罪活动而结成的较固定的非法组织。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形式。其特点:人数较多;成员之间有较固定的组织联系;往往进行多次犯罪活动,罪行比较严重。对犯罪集团的成员,按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
《國語辭典》:化为乌有(化為烏有)  拼音:huà wéi wū yǒu
乌有,没有。化为乌有指全部消失。《三国演义》第一七回:「若将军者,向为汉臣,今乃为叛贼之臣,使昔日关中保驾之功化为乌有,窃为将军不取也。」《红楼梦》第七八回:「想其朝中自然又有人去剿灭,天兵一到,化为乌有,不必深论。」
《漢語大詞典》:关于两种世界体系的对话
书名。伽利略著。1624年撰写,1632年出版。书中用三人对话的体裁为哥白尼的日心说作辩护,指出托勒玫地心说的错误,并对教皇和主教隐含嘲讽。为此,该书出版六个月后即被罗马教廷勒令停售,伽利略本人也于1633年被罗马宗教裁判所判处终身监禁。
《漢語大詞典》:河东三凤(河東三鳳)
指 唐 代 河东 薛收 、 薛德音 、 薛元敬 。三人都以才华闻名于世,故称。新唐书·薛元敬传:“ 元敬 , 隋 选部郎 迈 之子,与 收 及 收 族兄 德音 齐名,世称‘河东三凤’。 收 为长离, 德音 为鸑鷟, 元敬 年最少,为鵷鶵。” 明 邵璨 《香囊记·琼林》:“奋身夸 荀氏 八龙,览德羡 河东 三凤。”
《漢語大詞典》:南剑三先生(南劍三先生)
指 宋 杨时 、 罗从彦 、 李侗 。三人皆 南剑 人,相师承,攻二 程 之学,故称。 黄宗羲 等宋元学案·豫章学案“ 罗从彦 ,字 仲素 , 南剑 人。” 清 冯云濠 注:“先生师事 龟山 ,而 李文靖 又师先生。 陈直斋 曰:‘此所谓 南剑 三先生者也。’”
分類:杨时三人
《漢語大詞典》:腻缝(膩縫)
三人相声中逗哏、捧哏外的第三个角色。此角配合前二人制造笑料,弥补其不足,故称。
《漢語大詞典》:三舍人诗(三舍人詩)
指 唐 之 令狐楚 、 王涯 、 张仲素 三人的诗集。三人同为中书舍人,故称。 明 杨慎 升庵诗话·令狐楚〈塞上曲〉:“ 令狐楚 与 王涯 、 张仲素 同时为中书省舍人,其诗长於絶句,号‘三舍人诗’,同为一集。”
分類:三人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