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逾制
亦作“踰制”。 超过规定;违反制度。《后汉书·皇甫嵩传》:“ 嵩 讨 张角 ,路由 鄴 ,见中常侍 赵忠 宅舍踰制,乃奏没入之。”《晋书·孝友传论》:“ 刘殷 幼丁难酷,柴毁逾制。”《宋书·自序传》:“﹝ 盛孝章 ﹞曰:‘汝并黄中冲爽,终成奇器,何为逾制,自取殄灭邪?’” 唐 刘肃 《大唐新语·记异》:“近大理卿 徐有功 ,持法不滥,人用赖焉。及其葬也,俭不逾制。”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曹剑亭之谏》:“ 刘全 尝交接士大夫,纳贿鉅万,造屋踰制。”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杂法》主要是惩办破坏封建社会秩序和违反制度的行为,如盗取兵符官印、议论朝政、聚会、贪污、淫侈逾制等。”
《漢語大詞典》:矫性(矯性)
(1).违反天性。《文选·王康琚〈反招隐〉诗》:“推分得天和,矫性失至理。” 李周翰 注:“随时而行曰推分,去人自若曰矫性。”
(2).改正习性。《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文帝 与书诫之曰……‘ 西门 、 安于 ,矫性齐美; 关羽 、 张飞 ,任偏同弊。’”
(2).改正习性。《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文帝 与书诫之曰……‘ 西门 、 安于 ,矫性齐美; 关羽 、 张飞 ,任偏同弊。’”
《漢語大詞典》:诡俗(詭俗)
(1).奇异的风俗、风习。《管子·法禁》:“诡俗异礼,大言法行,难其所为而高自错者,圣王之禁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时序》:“观其艳説,则笼罩《雅》、《颂》,故知煒燁之奇意,出乎纵横之诡俗也。” 唐 皮日休 《九讽系述》序:“在昔 屈平 既放,作《离骚经》,正诡俗而为《九歌》,辨穷愁而为《九章》。”
(2).欺世。《后汉书·方术传序》:“如今温柔敦厚而不愚,斯深於《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斯深於《书》者也;极数知变而不诡俗,斯深於数术者也。”
(3).违反常情,矫情。《梁书·孝行传序》:“ 高祖 创业开基,飭躬化俗,浇弊之风以革,孝治之术斯著。每发丝纶,远加旌表。而淳和比屋,罕要诡俗之誉,潜晦成风,俯列踰羣之迹。”《旧唐书·王世充传论》:“ 世充 姦人,遭逢昏主,上则諛佞诡俗以取荣名,下则强辩饰非以制羣论。”
(2).欺世。《后汉书·方术传序》:“如今温柔敦厚而不愚,斯深於《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斯深於《书》者也;极数知变而不诡俗,斯深於数术者也。”
(3).违反常情,矫情。《梁书·孝行传序》:“ 高祖 创业开基,飭躬化俗,浇弊之风以革,孝治之术斯著。每发丝纶,远加旌表。而淳和比屋,罕要诡俗之誉,潜晦成风,俯列踰羣之迹。”《旧唐书·王世充传论》:“ 世充 姦人,遭逢昏主,上则諛佞诡俗以取荣名,下则强辩饰非以制羣论。”
《漢語大詞典》:逾礼(逾禮)
亦作“踰礼”。
(1).违反礼法。 汉 王充 《论衡·答佞》:“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得苟佞,苟佞则有罪。” 宋 惠洪 《冷斋夜话·邪言罪恶之由》:“师曰:‘若以邪言荡人淫心,使彼逾礼越禁,为罪恶之由,吾恐非止堕恶道而已。’” 林纾 《译〈贼史〉序》:“豪门朱邸沉沉中,踰礼犯分,有百倍於穷巷之荒傖者,乃百无一知。”
(2).谓行动超出礼仪所要求。《陈书·徐陵传论》:“ 孝克 砥身厉行,养亲逾礼,亦 参 閔 之志歟!” 唐 刘肃 《大唐新语·孝行》:“ 孟景休 事亲以孝闻,丁母忧,哀毁逾礼,殆至灭性。” 清 王源 《文林郎中书科中书舍人侯君墓志铭》:“君数年来积劳成疾,至是哀毁逾礼,遂不起。”
(1).违反礼法。 汉 王充 《论衡·答佞》:“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得苟佞,苟佞则有罪。” 宋 惠洪 《冷斋夜话·邪言罪恶之由》:“师曰:‘若以邪言荡人淫心,使彼逾礼越禁,为罪恶之由,吾恐非止堕恶道而已。’” 林纾 《译〈贼史〉序》:“豪门朱邸沉沉中,踰礼犯分,有百倍於穷巷之荒傖者,乃百无一知。”
(2).谓行动超出礼仪所要求。《陈书·徐陵传论》:“ 孝克 砥身厉行,养亲逾礼,亦 参 閔 之志歟!” 唐 刘肃 《大唐新语·孝行》:“ 孟景休 事亲以孝闻,丁母忧,哀毁逾礼,殆至灭性。” 清 王源 《文林郎中书科中书舍人侯君墓志铭》:“君数年来积劳成疾,至是哀毁逾礼,遂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