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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明处(明處)  拼音:míng chù
1.明亮的地方、有光亮的地方。如:「这画要摆在明处,好让人一进来就看到。」
2.公开的场合。如:「有话就在明处说嘛!何必如此畏首畏尾。」
《國語辭典》:明正  拼音:míng zhèng
做證、證人。《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刘天祥并晚婆婆来,就带著合同,一并赴官,又拘李社长明正。」
《國語辭典》:明正典刑  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明正典刑」泛指依照法律公开处刑。传统法中,多见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宋。王楙《野客丛书。卷一○。宣帝待霍氏》:「使显等稍自悛改,则霍氏富贵,将来未艾。奈何悖逆之节,愈益驯嘄,而不容掩匿,苟不明正典刑,天下其谓帝何?其势不得不诛耳。」明。陆采《明珠记》第三四折:「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
《漢語大詞典》:明证(明証)
亦作“ 明証 ”。亦作“ 明正 ”。
(1).明确的证据。 汉 王符 《潜夫论·考绩》:“谚曰:‘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朱子语类卷四三:“虽无明证,看得来是如此。”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一编第二章第五节:“ 商 朝有军队与监狱,甲骨文已有明证。”
(2).证人;作证。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哥哥,则今日请我友人 李社长 为明証,见立两纸合同文字,哥哥收一纸,兄弟收一纸。”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相公随即差人捉 刘天祥 并晚婆婆来,就带合同,一併赴官。又拘 李社长 明正。”
《漢語大詞典》:明扬(明揚,明敭)
亦作“ 明敭 ”。
(1).公开张扬或宣扬。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相提而论,是自明扬主上之过。”续资治通鉴·宋徽宗政和五年:“比引问於听事之所,先以疏其过恶,次以明扬君父不杀之恩,率皆面闕稽顙再拜以谢。”
(2).举用;选拔。《梁书·处士传·庾詵》:“明敭振滞,为政所先;旌贤求士,梦佇斯急。” 北周 庾信 《谨赠司寇淮南公》诗:“小人司刺举,明敭实滥吹。” 倪璠 注:“敭,举也。” 宋 王安石 《节度使加宣徽》:“比以明扬,屡更烦使,遂躋膴仕,良副訏謨。” 清 何启 胡礼垣 《新政论议》:“与其效奔竞于权门,夤缘而窃天家之爵,孰若听捐资于当道,明扬而邀天秩之荣。”
《國語辭典》:声称(聲稱)  拼音:shēng chēng
1.声明、宣称、自称。如:「关于本案所生弊端,主管人员声称毫不知情。」
2.名声。《旧唐书。卷一八五。良吏传上。李素立传》:「至远子畬,初为汜水主簿,处事敏速,有声称。」
《國語辭典》:宣明  拼音:xuān míng
1.明显、光耀。《汉书。卷二二。礼乐志》:「月穆穆以金波,日华耀以宣明。」
2.阐扬、宣扬。《汉书。卷九。元帝纪》:「相守二千石诚能正躬劳力,宣明教化,以亲万姓。」《文选。左思。魏都赋》:「于前则宣明显阳,顺德崇礼。」
3.公布明示。《荀子。正论》:「上宣明,则下治辨矣。」
《國語辭典》:露章  拼音:lù zhāng
公布弹劾或荐举章奏的考核程序。《汉书。卷八六。何武传》:「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宋史。卷一六○。选举志六》:「嘉定十二年,命监司、守臣举十科政绩所知自代,露章列荐,并籍记审察,任满,则取其举数多、有政绩行谊者升擢之。」
《國語辭典》:声明(聲明)  拼音:shēng míng
1.公开解说以昭告大众。如:「声明作废」。
2.佛教谓研究语言的学问。《悉昙字记》:「梵僧自云:『少字学于先师般若瞿沙,声明文辙将尽微致。』」
《國語辭典》:声援(聲援)  拼音:shēng yuán
应声援助。《周书。卷一七。若干惠传》:「朝议欲收辑河南,令惠以本官镇鲁阳,以为声援。」《三国演义》第三二回:「可发檄使武安长尹楷屯毛城,通上党运粮道;令沮授之子沮鹄守邯郸,遥为声援。」
《國語辭典》:秘诀(祕訣)  拼音:mì jué
私密且有效的处理方法或关键。《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一:「老叟授以秘诀数万言,多是变化隐秘之术。」《文明小史》第三四回:「那前后头末两场,自己觉得不好处,偏偏主考圈了许多,方才知道下场的秘诀。」
《國語辭典》:显然(顯然)  拼音:xiǎn rán
1.明白易见。《吕氏春秋。审应览。重言》:「臣闻君子有三色,显然喜乐者,钟鼓之色也。」《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兴复二郡,威镇凶暴,功勋显然。」
2.公开。《国语。吴语》:「寡君句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
《國語辭典》:诵言(誦言)  拼音:sòng yán
公正或公开的说话。《汉书。卷三。高后纪》:「平阳侯驰语太尉勃,勃尚恐不胜,未敢诵言诛之。」也作「讼言」。
《漢語大詞典》:公选(公選)
谓公开选拔,公众荐举。《汉书·董仲舒传》:“广延四方之豪儁,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俢絜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 宋 曾巩 《中书舍人除翰林学士制》:“非智能材諝,拔出一时,岂称公选。”《元典章·吏部六·令史》:“理问所令史未有选取定例,已后有闕,拟於各路三考司吏给由到省人内公选。”
《漢語大詞典》:私书(私書)
隐秘不公开的书信。墨子·号令:“挟私书行请謁及为行书者……皆断无赦。”史记·酷吏列传:“﹝ 郅都 ﹞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 宋 张先 《卜算子慢》词:“一餉凝思,两袖泪痕还满。恨私书又逐东风断。”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六·鱼腹书:“又私书一纸,半已浥烂,词甚悽惋。似是妇人欲寄所私,不遂,投河死。”
《漢語大詞典》:显行(顯行)
(1).光耀地运行。《楚辞·九辩》:“愿皓日之显行兮,云蒙蒙而蔽之。”
(2).公开行动。 宋 沈作喆 寓简卷十:“凡盗贼、姦淫、羣饮为过恶者,白昼不敢显行也。”
《國語辭典》:私事  拼音:sī shì
1.个人的事。《孟子。滕文公上》:「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官话指南。卷二。官商吐属》:「不是官差,是办自己私事去了。」也称为「私务」。
2.隐密不愿公开的事。《红楼梦》第四三回:「原来宝玉心里有件私事,于头一日就吩咐茗烟:『明日一早要出门,备下两匹马在后门口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