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左鱼符(左魚符)
见“ 左鱼 ”。
《漢語大詞典》:左鱼(左魚)
符契的左半。 唐 宋 时符契作鱼形,故名。见《新唐书·车服志》、《宋史·兵志十》。 唐 杜牧 《新转南曹未叙朝散初秋暑退出守吴兴书此篇以自见志》诗:“平生江海志,佩得左鱼归。” 宋 王楙 《野客丛书·郡守左符》:“ 唐 故事,以左鱼给郡守,以右鱼留郡库,每郡守之官,以左鱼合郡库之右鱼,以此为信。”亦称“ 左鱼符 ”。 宋 杨万里 《跋陆务观〈剑南诗稿〉》诗之二:“ 剑外 归乘使者车, 浙东 新得左鱼符。”
《漢語大詞典》:铜鱼符(銅魚符)
铜制的鱼形符信。古代官员用以证明身份和征调兵将的凭证。 后周 世宗 显德 六年废除,但后世仍以“铜鱼符”、“铜符”作为郡县长官或官职的代称。《隋书·高祖纪下》:“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铜鱼符。”《旧唐书·职官志二》:“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说郛》卷二引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珮之。”亦省作“ 铜符 ”、“ 铜鱼 ”。 唐 白居易 《自到郡斋仅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走笔题二十四韵》:“铜符抛不得,琼树见无因。” 唐 杜牧 《春末题池州弄水亭》:“使君四十四,两佩左铜鱼。”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罢太守铜鱼》:“ 唐 制,太守交事皆合铜鱼为信, 周玄宗 显德 六年以除州自有制书,罢铜鱼不用。” 清 姚鼐 《癸丑重九无樽酒之会往问袁香亭同年亦独居寂然乃邀登雨花台临眺至暮香亭有诗和之》之二:“君解铜符五六年,逢余黄髮白门前。”
《漢語大詞典》:鱼契(魚契)
即鱼符。鱼形的符信。《新唐书·车服志》:“鱼契所降,皆有敕书。”《宋史·舆服志六》:“今闻皇城司见有木鱼契,乞令有司用木契形状,精巧铸造。”《玉海·器用·皇祐文德殿鱼契》:“皇城司上新作 文德殿 香檀鱼契。契有左、右,左留中,右付本司;各长尺有一寸,博二寸八分,厚六分;刻鱼形,凿枘相合,鏤金为文。”参见“ 鱼符 ”。
《國語辭典》:鱼袋(魚袋) 拼音:yú dài
唐制,五品以上官员发给鱼符,上刻官吏姓名,以为凭信,因为装在袋内,故称为「鱼袋」。宋沿唐制,并用金银装饰鱼形,然不再有符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