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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字锦》:门设(门设)
野客丛谈唐制光禄大夫许门设棨戟
分类:门设
《漢語大詞典》:斋客(齋客)
古代道门设斋,参加人数有限额。属于斋数以外的人,称为斋客。隋书·经籍志四:“其洁斋之法……为坛三成,每成皆置緜蕝,以为限域。傍各开门,皆有法象。斋者亦有人数之限,以次入于緜蕝之中,鱼贯面缚,陈説愆咎,如白神祇,昼夜不息,或一二七日而止。其斋数之外有人者,并在緜蕝之外,谓之斋客,但拜谢而已,不面缚焉。”
《漢語大詞典》:赐戟(賜戟)
唐 代一品之门设戟十六,二品十四,三品十二。 宋 代因之。“赐戟”谓皇帝特赐门戟,以示优宠。新唐书·忠义传上·张介然:“ 介然 启曰:‘臣位三品,当给棨戟。若列於京师,虽富贵,不为乡人知,愿得列戟故里。’ 玄宗 许之,别赐戟京师门第。”宋史·仁宗纪三:“臣僚许立家庙,功臣不限品数赐戟。”参见“ 立戟 ”。
《漢語大詞典》:立戟
(1).谓竖戟以刺。 汉 赵晔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既至 王僚 前, 专诸 乃擘炙鱼,因推匕首,立戟交軹倚 专诸 胸。”
(2).古代礼制。凡官、阶、勋三品以上者得于邸院门前立戟。 前蜀 冯鉴 《续事始·立戟》:“立戟 开元 礼:太庙、社、宫殿各施二十四戟,一品十六戟,郡王以下十四戟至十戟…… 玄宗 朝始有戟制度也。”
《漢語大詞典》:专门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漢語大詞典》:专门人民检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置的检察机关。对其所管辖的范围行使检察权。如军事检察院等。因军队既高度集中而又分驻各地或随时换防,并有高度机密性,故在军队系统内分设各级军事检察院。
《国语辞典》:电脑系统业(电脑系统业)  拼音:diàn nǎo xì tǒng yè
1.专门为客户设计或配置电脑系统的行业。
2.专门设计或制造电脑系统的行业
《國語辭典》:轰炸机(轟炸機)  拼音:hōng zhà jī
自空中投掷炸弹,对地面或水上目标进行轰炸的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