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无蟹有监州
有螃蟹无通判
《归田录》卷二~3~
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太祖闻而患之,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至此遂稍稍戢。然至今州郡往往与通判不和。往时有钱昆少卿者,家世馀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尝求补外郡,人问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至今士人以为口实。
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太祖闻而患之,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至此遂稍稍戢。然至今州郡往往与通判不和。往时有钱昆少卿者,家世馀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尝求补外郡,人问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至今士人以为口实。
人物简介
人物简介
秦励(1436-1521),明代文人,明无锡人,锡山秦氏家族,字邦哲,号一诚。以孝行著,丁外艰,遂不复出,筑室于墓旁居之。岁旱水枯,忽有泉涌出,众皆赖之,名孝子泉。遥授徐州判官(一作别驾),不就。后以子伟封承德郎、应天府通判,举乡饮宾。《无锡县志》孝友 有传。著有《一诚斋文集》一名《一诚集》。
《漢語大詞典》:三府
(1). 汉 制,三公皆可开府,因称三公为“三府”。后世因之。亦用以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汉 王符 《潜夫论·班禄》:“三府制法,未闻赦彼有罪,狱货惟宝者也。”《后汉书·承宫传》:“三府更辟,皆不应。” 李贤 注:“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 唐 韩翃 《家兄自山南罢归献诗叙事》诗:“一丘无自逸,三府会招贤。” 清 顾炎武 《郡县论九》:“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
(2).通判的别称。官品低于知府、同知,故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这通判是个三府,所以他一个六品官,和四品的知府是平行的,拜会时只拿个晚生帖子。”
(2).通判的别称。官品低于知府、同知,故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这通判是个三府,所以他一个六品官,和四品的知府是平行的,拜会时只拿个晚生帖子。”